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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湖股份: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和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的方式开展铝、镍等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审议期限内预计持仓保证金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000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和期货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产品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铝、镍,均属于大宗商品,市场化程度高,

价格受到经济周期、市场供求、汇率等各因素的影响,变动较大。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上涨,将会给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促进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升公司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拟开展交易品种为铝、镍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二)主要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四)交易对手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流动性安排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计划,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的方式开展铝、镍等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审议期限内预计持仓保证金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000万元。该项业务采用滚动建仓方式,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持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铝、镍等商品的实际使用需求为基础,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二)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镍等期货合约,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的任何投机交易。

(三)授权事项及期限

公司对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交易程序和方案报告,授权书由公司期货工作小组组长审批后执行。

本次期货套期保值预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如发生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交易完成时终止。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四)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

四、开展外汇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操作风险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2)公司财务部门持续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供公司决策。

(3)公司内审部将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4)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

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5)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6)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7)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8)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同时期货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做出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可能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权利金损失风险

当标的资产价格向不利方向变化时,公司可选择不行权,造成权利金的损失。

4、操作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7、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能有效规范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

(2)严守套期保值原则

严守套期保值原则,杜绝投机交易。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3)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公司根据生产需求产生的大宗材料采购计划,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期货品种适时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建立客户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慎重选择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

(5)设立专人监控

设专人对持有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持续监控,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市场性风险、系统性风险等造成严重损失。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6)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可行性分析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主营业务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控制财务成本,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不良影响。同时,公司及子公司规定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发挥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锁定原材料铝、镍价格,减少相关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

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七、审议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28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的方式开展铝、镍等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审议期限内预计持仓保证金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000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汇率或利率、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变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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