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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湖股份: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制定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7.2万元/年(税前),不在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2、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公司职工代表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按月度发放;

3、公司外部董事及外部监事仅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奖金组成,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奖金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发放。公司董事会负责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 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协助实施。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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