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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石科技:关于调增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增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药石科技”)于2021年3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业务的额度提高至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调整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背景

随着公司进行全球化的业务布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大量的外汇资产,现有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由5,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调整至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二、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的品种是指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交易额度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灵活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上述额度包含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以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额度。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根据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该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部及内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5、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由5,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调整至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灵活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操作和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由5,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调整至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灵活滚动使用。监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操作和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八、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增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调整外汇衍生品业务,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锁定汇兑成本,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本次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对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增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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