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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石科技: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0号)同意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85,65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11.5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34,999,975.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6,909,797.80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8,090,177.2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385,65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919,704,527.2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天运 [2020]验字第9008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中国银行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存放相关募集资金,并就有关账户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编号:2020-164)。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药石药业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城科技园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存放相关募集资金,并就有关账户与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编号:2021-001)。

三、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及其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且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含利息收入)16,397.90元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关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账号:480675503356)被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无需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四、备查文件

1、销户证明性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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