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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石科技: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6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吴希罕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3,853,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3%)的股东吴希罕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石科技”或“公司”)股份不超过770,6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859%)。

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吴希罕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份来源
吴希罕3,853,2001.9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事项的具体安排:

1、减持目的: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770,6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859%。

4、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实施。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吴希罕先生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吴希罕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吴希罕先生应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吴希罕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1、吴希罕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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