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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信息: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创信息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2

证券简称:科创信息 证券代码:300730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事项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年5月

目 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 6

四、股权激励计划授权与批准 ...... 7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8

(一)权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 8

(二)本次授予情况 ...... 9

(三)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 10

(四)结论性意见 ...... 11

一、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科创信息、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期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激励对象按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股票期权授予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有效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或上市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等待期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行权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行为,在本激励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激励对象可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之日
授予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限售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人民币元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科创信息提供,本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科创信息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科创信息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仅供公司本次授予事项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公司同意将本公司报告作为公司本次授予事项所必备的文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股权激励计划授权与批准

1、2020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0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8)。

4、2020年5月28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0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0)。

5、2020年7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及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科创信息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权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1、科创信息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科创信息及其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二)本次预留授予情况

1、授予股票种类: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日:2021年5月12日。

4、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14.31元,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7.16元。

(1)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股票期权在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摘要。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14.00元;

2)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14.31元。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摘要。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每股7.00元;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每股7.16元。

5、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

注:以上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下同。

(2)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4人)12.00100.00%0.08%
合 计12.00100.00%0.08%

6、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7、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范围及授予数量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三)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行权/解除限售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9人)21.00100.00%0.13%
合 计21.00100.00%0.13%

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本财务顾问建议科创信息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量、提取和核算,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科创信息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 孙伏林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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