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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9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95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9月29日股东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2号厂房2楼多功能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詹国彬先生、廖长春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孔涛先生、常军锋先生、林映雪女士以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3、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周东先生召集及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董事会同意选举周东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已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第三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周东委员:黎所远、孔涛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林映雪委员:孔涛、詹国彬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孔涛委员:周东、常军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常军锋委员:周东、林映雪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周东先生担

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梁媛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玉梅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周东先生:

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97年7月至2000年3月任职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苏州分公司,岗位为财务部会计;2000年4月至2001年5月任职于深圳市真功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华北区销售经理;2001年6月至2005年5月任职于思卡帕胶带(苏州)有限公司,担任深圳办事处销售经理;2005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职于普林摩斯胶带(深圳)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周东先生直接持有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325,62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6.6558%;并通过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4,948,000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为19.9443%;通过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626,086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为3.6983%,合计持有公司37,899,706股股票,持股比例为30.298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周东先生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一致行动人关系;除了上述关联关系外,周东先生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周东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黎所远先生:

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山大学本科,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1997年至2007年,任职于深圳市宝安区经济发展局、宝安区贸促会;2007年至2015年,任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831)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5年至2017年,任中信国安(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至今,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

黎所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黎所远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担任合伙人的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陈晓飞先生控股的公司,除上述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黎所远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詹国彬先生:

196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1987年7月至1992年7月,任陕西师范大学讲师;1992年7月至1993年11月,任中国电子进出口陕西公司业务经理;1993年11月至1996年4月,就读于京都大学经济学研究院;1996年4月至2021年7月,入职日本东洋炭素株式会社,2012年3月至2021年7月任该公司(东京证券交易所5310)董事;1997年7月至2021年7月,先后任上海东洋炭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和董事长;2021年8月起,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业合伙人,2021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

詹国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詹国彬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担任产业合伙人的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陈晓飞先生控股的

公司,除上述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詹国彬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孔涛先生:

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1993年9月至1995年4月任职于香港富荣(惠阳)钟表厂有限公司,担任副厂长;1995年6月至1998年2月任职于中国三九进出口公司,担任副总经理;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职于深圳浪涛洁具维修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2年3月至2009年4月任职深圳阳光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并购部部长;2009年5月至2009年11月任职于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担任助理院长;2009年12月至2012年11月任职于深圳市欧华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7年6月任职于深圳市阳光大道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14年8月至今任职于深圳阳光大道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合伙人;2020年3月至2021年8月任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6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华资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人;2017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科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孔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孔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孔涛先生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孔涛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常军锋先生:

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本科,香港科技大学集成电路专业硕士研究生。1995年9月至1999年7月,就读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2003年9月至2005年11月,就读于香港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1999年8月至2000年7月,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00年7月至2015年07月,先后任深圳艾科创新微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研发总监,公司副总经理等;2015年7月至2017年2月,任深圳市华瑞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起先后任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金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半导体行业协会秘书长。常军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常军锋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常军锋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林映雪女士:

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华南师范大学本科。2000年6月至2009年2月先后入职汕尾万盛针织有限公司、深圳市盛中达实业有限公司;2009年至3月至2014年6月先后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任项目经理,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深圳市彩虹奥特姆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经理,2017年4月起,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2021年3月起,任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映雪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林映雪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林映雪女士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刘军先生:

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5月至2002年12月,任职于深圳南顺油脂有限公司财务部,历任成本会计、总账会计;2003年3月至2008年11月,任职于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历任总账会计,长沙分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12月至2010年4月,任职于深圳市三九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财务部广州分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0年5月至2012年9月,任职于深圳市宇龙计算机通信有限公司营销财务部,担任财务经理;2012年10月至2014年5月,任职于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4年6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刘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刘军先生通过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43,478股的股份,占当前公司总股份125,088,307股的0.1946%;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6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份125,088,307股的0.0804%。除此之外,刘军先生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军先生不属于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梁媛女士:

199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格拉斯哥大学硕士学位。2015年3月至2018年7月,任职于深圳市九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项目总监;2018年7月起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董事会秘书。

梁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梁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600股,占公司总股份125,088,307股的0.0157%。除此之外,梁媛女士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梁媛女士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玉梅女士:

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9月至2002年1月,任职于河南省邓州市物资总公司财务部,担任主办会计;2002年2月至2005年4月,任职于深圳市世纪电路板厂财务部,担任会计主管;2005年5月至2008年1月,任职于普林摩斯胶带(深圳)有限公司财务部,担任财务经理;2008年7月起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监事。

王玉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王玉梅女士通过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91,304股的股份,占当前公司总股份125,088,307股的0.0730%。除此之外,王玉梅女士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玉梅女士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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