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6月25日,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3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简松年、萧妙文、张鲁刚、邹宗信、陈汉亭、彭丽霞、邱乐群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均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唐建兴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全部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1年5月25日完成了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696,487.00股后的762,924,6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5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