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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锐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1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1年8月5日(星期四)14:40在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1号金骐智谷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5日14:4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8日(周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1号金骐智谷大厦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具体提案内容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包含以下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8月3日9:00-12:00,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上述时间内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1号金骐智谷大厦5楼;邮编:518055(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封注明:“欣锐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丽芳

联系电话:0755-86261588-8063

传 真:0755-86329100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1号金骐智谷大厦5楼

5、其他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1、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2:《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附件3:《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20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45,投票简称:欣锐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本单位(本人)系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1年8月5日召开的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包含以下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股东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企业名称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邮编电子邮箱
是否本人参会备注

年 月 日注:

1、法人股东需加盖公司公章。

2、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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