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36债券代码:123033 债券简称:金力转债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股东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投控”)计划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4月28日)实施,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479,333股,占金力永磁总股本的3%。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收到公司股东金风投控发来的《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住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4幢308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3月4日至 2021年3月25日 | ||||
股票简称 | 金力永磁 | 股票代码 | 300748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4,278,000 | 1.03% | |||
合 计 | 4,278,000 | 1.03%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41,929,700 | 9.71% | 37,651,700 | 8.7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929,700 | 9.71% | 37,651,700 | 8.72%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2021年1月23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1-011): 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投控”)于2021年1月22日告知金力永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4月28日)实施,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479,333股,占金力永磁总股本的3%。金力永磁于1月23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金力永磁分别于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16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数量过半进展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在此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金风投控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9,737,757股。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委托人、受托人名称/姓名 | 身份 | 本次委托前持股比例 | 本次委托 | 本次委托后按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比例 | ||
价格 | 日期 | 占总股本比例(%) | ||||
委托人□ 受托人□ | ||||||
委托人□ 受托人□ | ||||||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18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明 | ||||||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定等。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 否□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金风投控本次减持比例按照截至2021年1月20日的金力永磁总股本415,977,797股计算,本次变动前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照截至2021年2月26日的金力永磁总股本431,703,964股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