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042债券代码:123033 债券简称:金力转债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4)。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81号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报贵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243,468,5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3970%。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42,83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2498%。
(三)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635,5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472%。
(四)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724,1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635,5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472%。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461,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43%;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43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3%;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328%;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57%;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15%。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43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3%;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328%;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57%;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15%。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43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3%;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328%;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57%;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15%。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436,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8%;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533%;反对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52%;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15%。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43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3%;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328%;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57%;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15%。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435,1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876%;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10%;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15%。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431,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042%;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43%;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15%。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435,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5%;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1,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704%;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81%;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315%。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459,1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4,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19%;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060,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4%;反对408,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6478%;反对408,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35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0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3%;反对414,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166%;反对414,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245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1%。
12.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0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3%;反对
414,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166%;反对414,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245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1%。
12.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0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3%;反对414,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166%;反对414,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245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1%。
12.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0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3%;反对414,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166%;反对414,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245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1%。
12.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0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3%;反对414,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166%;反对414,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245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1%。
12.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0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3%;反对414,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166%;反对414,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245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1%。
12.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0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3%;反对414,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166%;反对414,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245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1%。
12.0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0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3%;反对414,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166%;反对414,5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245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1%。
12.0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0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3%;反对414,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166%;反对414,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245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1%。
13、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461,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643%;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01 提名蔡报贵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44,309,069股。蔡报贵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14,669股。
14.02 提名胡志滨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43,257,270股。胡志滨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12,870股。
14.03 提名李忻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43,257,269股。李忻农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12,869股。
14.04 提名李飞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42,732,270股。李飞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12,870股。
14.05 提名黄伟雄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42,732,271股。黄伟雄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12,871股。
14.06 提名吕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43,257,272股。吕锋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12,872股。
1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01 提名尤建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43,239,737股。尤建新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5,337股。
15.02 提名陈占恒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43,239,736股。陈占恒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5,336股。
15.03 提名袁太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43,239,737股。袁太芳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5,337股。
16、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6.01 提名苏权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43,235,371股。苏权先生当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0,971股。
16.02 提名李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43,241,040股。李华先生当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6,64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