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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致酒行: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3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3,168,102.6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0,496,506.08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832,425,128.74元。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资本金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最新总股本416,79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人民币75,023,71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10%,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章程》、《发行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实际情况提出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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