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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038.898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870,017.48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4,155,59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454.4580万股,不送红股,2023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增发新股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1、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71,536,843.61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77,132,766.2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75,612,313.4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561,231.34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4,689,205.7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51,687,194.22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业绩增长现状和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进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及公司现金分红规划等情况,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038.898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870,017.48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4,155,59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454.4580万股,不送红股,2023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增发新股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执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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