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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盛先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盛先磊)本人作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0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发面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2020年度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2020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8800

2020年度,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2020年度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其中本人亲自出席了2次股东大会,未有连续超过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独立意见类型
2020年3月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4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同意
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1、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12、关于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0年8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9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2、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10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1、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同意
次会议意见 2、关于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1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非经常性损益表的独立意见 8、关于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独立意见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13、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12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专业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于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因而未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召开的四次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和表决,履行了自身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积极参加深交所及公司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年,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1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盛先磊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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