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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普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2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0年度

鉴证报告第1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416号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普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迪普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报告第2页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迪普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迪普科技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迪普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迪普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峰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吕爱珍

中 国·上海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专项报告第1页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473号”《关于核准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发行价格为11.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49,312,300.00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23,000,000.00元,实际到位募集资金为426,312,3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13,521,3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791,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4月9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16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24,731,583.73元,银行手续费支出2,231.12元,募集资金账户的结余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59,817.51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00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4月26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专项报告第2页

鉴于“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9年5月2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普信息”)参与“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的实施并向迪普信息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公司及迪普信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已签订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公司及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期末余额备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710901220001033820.00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952300788017000003810.00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952300788013000004200.00已销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33010401600127665000.00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81108010136016700480.00已销户
合计0.00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无。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4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专项报告第3页

额为人民币178,880,015.27元,其中安全威胁态势感知平台项目55,813,379.20元,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87,737,565.61元,新一代高性能应用交付平台项目31,955,961.67元,网络安全产品及相关软件开发基地项目3,373,108.7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498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2019年5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8,880,015.2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92,771.70元。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五)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末,新一代高性能应用交付平台项目、安全威胁态势感知平台项目、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已实施完毕,满足结项条件;网络安全产品及相关软件开发基地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注销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转出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转出金额备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71090122000103382979.66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952300788017000003813,543.26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95230078801300000420589.25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330104016001276650054,704.60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81108010136016700480.74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合计59,817.51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第4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0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1,279.1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473.1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1,948.6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 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安全威胁态势感知平台项目11,536.9811,536.982,981.2611,685.97101.29%2020/12/31--
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17,156.8117,156.814,973.7117,388.85101.35%2020/12/31--
新一代高性能应用交付平台项目7,944.257,944.253,157.188,155.19102.66%2020/12/31--
网络安全产品及相关软件开发基地项目4,641.064,641.061,361.014,718.68101.67%2022/06/3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1,279.1041,279.1012,473.1641,948.69101.6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见三、(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见三、(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见三、(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1、“安全威胁态势感知平台项目”、“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和“新一代高性能应用交付平台项目”均为研发项目,系对公司主营业务产品进行的升级研发。上述研发项目研发升级后的产品实现的效益是公司对各类产品历史及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结果,无法单独核算因募集资金使用而产生的效益。上述研发项目的执行,对公司主营业务产品进行了技术创新,形成了大量的技术和专利储备,并在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中实现有效应用,丰富了产品特性,提升了产品性能,增强了公司的技术优势,提高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收入、利润间接产生了积极影响。

2、“网络安全产品及相关软件开发基地项目”主要为新建研发中心、总部办公室和展厅等研发及经营场所,以满足公司研发及经营的需要,促进公司经营稳定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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