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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 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 2021-044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 下午 02: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 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壹号D1栋6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陶然先生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335,192,9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89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03,784,7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97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31,408,1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92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51,872,9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8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6,422,3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0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450,5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813%。

(二)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议案1.00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168,2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48,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4%;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2、通过议案2.00 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168,2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48,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4%;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3、通过议案3.00 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165,4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45,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0%;反对2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通过议案4.00 关于审议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168,2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48,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4%;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5、通过议案5.00 关于审议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168,2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48,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4%;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6、通过议案6.00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06,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1%;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1%;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97,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1%;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

7.1、通过议案7.01 关于孙陶然薪酬的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896,4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3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29,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8%;反对3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7%;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5%。

7.2 通过议案7.02 关于舒世忠薪酬的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147,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5%;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27,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5%;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0%;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5%。

8.1 通过议案8.01 关于审议陈杰薪酬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147,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5%;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27,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5%;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0%;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5%。

8.2 通过议案8.02 关于审议寇莹薪酬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147,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5%;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27,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5%;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0%;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5%。

8.3 通过议案8.03 关于审议牛芹薪酬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147,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5%;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27,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5%;反对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0%;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5%。

9、通过议案9.00 关于审议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149,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3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29,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4%;反对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9%;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

10、通过议案10.00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165,9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9%;反对2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45,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9%;反对2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2%;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11、通过议案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166,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846,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1%;反对2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12.1 通过议案12.01 关于修订《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303,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14%;反对4,448,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72%;弃权440,2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83,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751%;反对4,448,7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762%;弃权440,2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87%。

12.2 通过议案12.02 关于修订《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305,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20%;反对4,447,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67%;弃权440,2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85,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784%;反对4,447,0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729%;弃权440,2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87%。

12.3 通过议案12.03 关于修订《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303,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14%;反对4,448,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72%;弃权440,241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83,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751%;反对4,448,7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762%;弃权440,2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87%。

12.4 通过议案12.04 关于修订《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303,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14%;反对4,448,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72%;弃权440,2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83,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751%;反对4,448,7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762%;弃权440,2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87%。

12.5 通过议案12.05 关于修订《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303,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14%;反对4,448,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72%;弃权440,2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83,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751%;反对4,448,7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762%;弃权440,241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87%。

12.6 通过议案12.06 关于修订《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303,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14%;反对4,448,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72%;弃权440,2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83,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751%;反对4,448,7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762%;弃权440,2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87%。

12.7 通过议案12.07 关于修订《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326,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81%;反对4,426,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06%;弃权440,2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006,1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179%;反对4,426,5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334%;弃权440,2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87%。

12.8 通过议案12.08 关于修订《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303,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14%;反对4,448,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72%;弃权440,2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83,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751%;反对4,448,7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762%;弃权440,2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87%。

12.9 通过议案12.09 关于修订《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299,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03%;反对4,452,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84%;弃权440,2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79,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674%;反对4,452,7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39%;弃权440,2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87%。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益文、赵世良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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