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053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WUHAN DR LASER TECHNOLOGY CORP.,LTD
半年度报告
—2017—
帝尔激光NEEQ :835053
公 司 全 称 ( 中 英 文 )
公 司 半 年 度 大 事 记
1、2017年1月24日,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20万股股票,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4元,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2,880万元。2017年3月13日,公司取得了《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1478 号)。实际发行120万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2853.8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成功以916.00万元人民币竞得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17年6月30日与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2017年6月4日,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本公积为22,104,085.92元。结合目前股本情况及未来发展,以总股本16,58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3股(每股面值为1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8,145,500股。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1,658.50万元增加至3,814.55万元。
4、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接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进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阶段。2017年6月公司在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的辅导下通过湖北证监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辅导验收。
目 录
【声明与提示】……………………………………………………..….…..4
一、基本信息
第一节 公司概览………………………………………………………………………………
第二节 主要会计数据和关键指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非财务信息
第四节 重要事项…………………………………………………………………………….
第五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13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员工情况……………………………….15
三、财务信息
第七节 财务报表…………………………………………………………………..17第八节 财务报表附注………………………………………………………….…25
声明与提示【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 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 | 否 |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 否 |
是否审计 | 是 |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的理由(如有)
(2)列示未出席董事会的董事姓名及未出席的理由(如有)
无。无。
(3)豁免披露事项及理由(如有)
无。无。
【备查文件目录】
无。文件存放地点
文件存放地点 | 公司档案室。 |
备查文件 | 1、报告期内在制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和公告的原稿。 |
2、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第一节 公司概览
一、公司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WUHAN DR LASER TECHNOLOGY CORP.,LTD |
证券简称 | 帝尔激光 |
证券代码 | 835053 |
法定代表人 | 李志刚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二路5号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光存储园三号厂房 |
办公地址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二路5号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光存储园三号厂房 |
主办券商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二、联系人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 | 刘志波 |
电话 | 027-87922159 |
传真 | 027-87921803 |
电子邮箱 | zhibo.liu@drlaser.com.cn |
公司网址 | www.drlaser.com.cn |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二路5号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光存储园三号厂房,430223 |
三、运营概况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挂牌时间 | 2015-12-15 |
分层情况 | 基础层 |
行业(证监会规定的行业大类) |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代码:C35)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设备、薄膜太阳能电池激光设备、FPC/陶瓷加工设备和激光精密加工设备 |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 | 协议转让 |
普通股总股本(股) | 38,145,500 |
控股股东 | 李志刚 |
实际控制人 | 李志刚 |
是否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 是 |
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 | 48 |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 4 |
第二节 主要会计数据和关键指标
一、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营业收入 | 70,979,319.99 | 27,030,092.91 | 162.59% |
毛利率 | 66.06% | 62.57% |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821,440.33 | 9,219,255.22 | 190.93%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9,882,293.46 | 7,535,915.61 | 296.5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24.64% | 20.02%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27.45% | 16.36%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71 | 0.60 |
二、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 本期期初 | 增减比例 | |
资产总计 | 259,954,209.98 | 164,135,495.20 | 58.38% |
负债总计 | 125,574,288.37 | 92,492,370.51 | 35.77%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4,379,921.61 | 71,643,124.69 | 87.57%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3.52 | 4.66 | -24.46% |
资产负债率 | 48.31% | 56.35% | - |
流动比率 | 1.99 | 1.76 | - |
利息保障倍数 | - | - | - |
三、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892,282.01 | -12,598,116.34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3.43 | 2.48 | - |
存货周转率 | 0.31 | 0.29 | - |
四、成长情况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总资产增长率 | 58.38% | 25.44%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162.59% | 143.50% | - |
净利润增长率 | 190.93% | 515.57% | 18.33%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商业模式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太阳能激光加工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依靠研发团队多年的技术积累,结合行业市场发展和客户的需求研究开发产品。主要产品包括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消融设备、太阳能电池激光烧结设备、自动化激光打孔设备、太阳能电池自动边绝缘设备、FPC/陶瓷加工设备等。
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公司工艺部门完成工艺确认,光学、电控、机械、软件等学科组成的研发团队完成系统整体设计,采购部组织机械器件、光学器件、电控器件以及部分外协加工件的采购,经公司生产部分装、总装,调试部门完成设备总调。公司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保证设备从工艺论证、设计、安装、到调试的品质。
公司主要通过直销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激光加工设备和技术服务,凭借高效及优质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证客户满意度,提高客户忠诚度,积累了众多全球知名的高端光伏企业客户群,确保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经营情况
三、风险与价值
2、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激光设备产能、产量的提升,设备生产成本得到进一步控制,设备整体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也有所提升,带动了公司主营收入毛利的提升。
(二)核心技术保持领先,研发创新不断加强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专注于高效太阳能电池的激光应用研发及市场推广工作计划,加大研发及技术创新投入,创新能力不断加强。报告期内,公司在强化针对PERC激光消融设备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选择性发射极、抗光致衰减、半片电池组件等高效太阳能电池技术路线实现产业化的激光加工技术及设备的研发。报告期内,公司共申请了1项实用型新专利、1项发明专利,3项软件著作权。取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有7项、发明专利1项,3项软件著作权取得证书。
1、产品结构单一风险
公司产品包括各类光伏行业高效电池激光微加工设备、电子行业激光微加工设备等。目前量产的产品,主要集中于光伏电池的激光加工领域。虽然激光加工工艺与传统工艺相比,具有成本低、无污染、效率高、工艺简单易于管理等优势,且光伏行业市场空间巨大,但由于公司产品集中于光伏领域,产品结构比较单一,一旦光伏行业发展受阻,公司系统抗风险能力将遭遇较大挑战。 针对这一风险,公司在依托光伏行业的基础上,做好技术储备,同时积极向半导体、陶瓷等行业拓展。 2、技术替代经营风险 激光加工设备属于尖端技术设备,在面临巨大的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激光加工工艺需要经过大量的研发努力和多年的工业应用才能实现成熟的商业化推广。随着市场产品的不断创新,未来也不排除会出现新的工艺技术来替代目前技术。若不能把握技术发展的趋势,可能会因技术替代而给公司业务带来一定的冲击。 针对这一风险,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公司持续加大对专业技术的跟踪力度和研发力度,密切跟踪国际国内技术发展动向,确保在专业技术上的优势。二是公司继续在全球范围内与激光行业和光伏行业内的顶级研究机构、大学和光伏材料公司开展前瞻性合作研发。三是积极进行知识产权申请,确保技术的领先性、独占性。 3、公司治理风险 |
针对公司治理风险,公司管理层将认真学习《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文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在以后的经营管理中,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
四、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 | 否 |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不适用 |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是否存在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 是 | 二、(一) |
是否存在股票发行事项 | 是 | 二、(二) |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否 | |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 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 否 | |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 否 | |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企业合并事项 | 否 |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 否 |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否 |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 二、(三)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否 | |
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债券的事项 | 否 |
二、重要事项详情
(一)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单位:元或股
股利分配日期 | 每10股派现数(含税) | 每10股送股数 | 每10股转增数 |
2017-6-16 | - | - | 13 |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执行情况:
(二)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事项
单位:元或股
2017年6月4日,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本公积为22,104,085.92元。结合目前股本情况及未来发展,以总股本16,58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3股(每股面值为1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8,145,500股。
发行方案公
告时间
发行方案公告时间 | 新增股票挂牌转让日期 | 发行价格 | 发行数量 | 募集金额 | |
2017-1-9 | 2017-4-7 | 24.00 | 1,200,000 | 28,800,000 |
2017年1月24日,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20万股股票,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2,880万元。2017年3月13日,公司取得了《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1478 号),实际发行12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2,853.8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新增股份于2017年4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三)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 | 权利受限类型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例 | 发生原因 |
货币资金 | 质押 | 6,650,000.00 | 2.56% | 履行销售合同开具的履约保证金 |
累计值 | - | 6,650,000.00 | 2.56% | - |
第五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期末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4,940,541 | 32.11% | 8,026,953 | 12,967,494 | 33.99%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2,475,000 | 16.09% | 2,072,100 | 4,547,100 | 11.92% | |
董事、监事、高管 | 713,264 | 4.64% | 1,027,293 | 1,740,557 | 4.56% | |
核心员工 | - |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10,444,459 | 67.89% | 14,733,547 | 25,178,006 | 66.01%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7,425,000 | 48.26% | 9,652,500 | 17,077,500 | 44.77% | |
董事、监事、高管 | 2,139,792 | 13.91% | 3,937,480 | 6,077,272 | 15.93% | |
核心员工 | - | - | - | - | - | |
总股本 | 15,385,000 | - | 22,760,500 | 38,145,500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9 |
注1:董事、监事、高管持股份数不包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份数。
二、报告期期末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1 | 李志刚 | 9,900,000 | 11,724,600 | 21,624,600 | 56.69% | 17,077,500 | 4,547,100 |
2 | 段晓婷 | 2,335,556 | 2,751,023 | 5,086,579 | 13.33% | 4,028,834 | 1,057,745 |
3 | 彭新波 | 517,500 | 2,213,750 | 2,731,250 | 7.16% | 2,048,438 | 682,812 |
4 | 苏州六禾之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05,333 | 1,306,933 | 2,312,266 | 6.06% | 0 | 2,312,266 |
5 | 王烨 | 879,667 | 1,143,567 | 2,023,234 | 5.30% | 2,023,234 | 0 |
6 | 张立国 | 746,944 | 876,727 | 1,623,671 | 4.26% | 0 | 1,623,671 |
7 | 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524,900 | 1,524,900 | 4.00% | 0 | 1,524,900 |
8 | 朱双全 | 0 | 759,000.00 | 759,000 | 1.99% | 0 | 759,000 |
9 | 徐秀珠 | 0 | 460,000.00 | 460,000 | 1.21% | 0 | 460,000 |
合计 | 15,385,000 | - | 38,145,500 | 100.00% | 25,178,006 | 12,967,494 | |
1、股东李志刚是股东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持有24.66%的合伙财产份额,且股东李志刚是股东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赛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 2、股东段晓婷是股东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赛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股东、监事; 3、股东彭新波是股东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赛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经理; 4、股东王烨是股东苏州六禾之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六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 |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李志刚,李志刚基本情况如下:
李志刚,男,1976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入选湖北省“百人计划”、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人才计划”、武汉市“博士资助计划”;2002年入选Singapore Institute of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和华中科技大学的联合培养计划,并于2004年6月获得华中科技大学物理电子学博士学位;2004年7月至2008年4月就职于珠海市粤茂激光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4月创立帝尔有限,历任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9月7日,被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被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董事长、聘任为总经理,任期均为三年。同控股股东情况。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任期 | 是否在公司领取薪酬 |
李志刚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41 | 博士 | 2015.9-2018.9 | 是 |
沈程翔 | 董事 | 男 | 42 | 硕士 | 2016.8-2018.9 | 否 |
刘常波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3 | 大专 | 2015.9-2018.9 | 是 |
段晓婷 | 董事 | 女 | 41 | 本科 | 2015.9-2018.9 | 是 |
张晓彤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硕士 | 2017.5-2018.9 | 否 |
肖峰 | 独立董事 | 男 | 42 | 本科 | 2017.5-2018.9 | 否 |
赵茗 | 独立董事 | 女 | 41 | 博士 | 2017.5-2018.9 | 否 |
彭新波 | 监事 | 男 | 40 | 本科 | 2015.9-2018.9 | 否 |
何沙 | 监事 | 男 | 60 | 硕士 | 2015.9-2018.9 | 是 |
严微 | 监事 | 女 | 34 | 本科 | 2015.9-2018.9 | 是 |
刘志波 |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男 | 38 | 本科 | 2015.9-2018.9 | 是 |
董事会人数: | 7 | |||||
监事会人数: | 3 | |||||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 3 |
二、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 数量变动 |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 | 期末普通股持股比例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李志刚 | 董事长、总经理 | 9,900,000 | 11,724,600 | 21,624,600 | 56.69% | 0 |
沈程翔 | 董事 | 0 | 0 | 0 | 0.00% | 0 |
刘常波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0 | 0 | 0.00% | 0 |
段晓婷 | 董事 | 2,335,556 | 2,751,023 | 5,086,579 | 13.33% | 0 |
张晓彤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0.00% | 0 |
肖峰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0.00% | 0 |
赵茗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0.00% | 0 |
彭新波 | 监事 | 517,500 | 2,213,750 | 2,731,250 | 7.16% | 0 |
何沙 | 监事 | 0 | 0 | 0 | 0.00% | 0 |
严微 | 监事 | 0 | 0 | 0 | 0.00% | 0 |
刘志波 |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0 | 0 | 0 | 0.00% | 0 |
合计 | 12,753,056 | - | 29,442,429 | 77.18% | 0 |
三、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 否 | ||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 否 | |||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 否 | |||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 否 | |||
姓名 | 期初职务 | 变动类型(新任、换届、离任) | 期末职务 | 简要变动原因 |
黄德修 | 董事 | 离任 | - | 个人原因 |
张晓彤 | - | 新任 | 独立董事 | 原董事黄德修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增加三名独立董事,将董事会人数增加至7人。 |
肖峰 | - | 新任 | 独立董事 | 原董事黄德修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增加三名独立董事,将董事会人数增加至7人。 |
赵茗 | - | 新任 | 独立董事 | 原董事黄德修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增加三名独立董事,将董事会人数增加至7人。 |
四、员工数量
期初员工数量 | 期末员工数量 | |
核心员工 | - | - |
核心技术人员 | 4 | 5 |
截止报告期末的员工人数 | 110 | 149 |
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2、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新增1人,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 3、报告期内,1名董事离任,3名董事新任。新增董事任职后,公司董事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有利于公司管理结构更加完善,内部治理更加健全,有助于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第七节 财务报表
一、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 是 |
审计意见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编号 | 信会师报字[2017]第ZE10536号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机构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楼四楼 |
审计报告日期 | 2017年8月8日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陈勇波、梁谦海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 1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7年1-6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勇波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谦海 二〇一七年八月八日 |
二、财务报表
(一)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五(一) | 59,947,493.58 | 40,714,261.56 |
结算备付金 | - | - | - |
拆出资金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应收票据 | 五(二) | 55,324,749.95 | 19,949,930.00 |
应收账款 | 五(三) | 21,133,771.19 | 16,026,162.74 |
预付款项 | 五(四) | 8,441,485.61 | 3,376,018.85 |
应收保费 | -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 - |
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五(五) | 279,183.95 | 15,984,035.37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存货 | 五(六) | 96,090,865.13 | 59,368,393.40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七) | 3,973,627.25 | 4,602,737.21 |
流动资产合计 | - | 245,191,176.66 | 160,021,539.13 |
非流动资产: | -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固定资产 | 五(八) | 3,957,041.83 | 3,177,618.76 |
在建工程 | 五(九) | 153,933.60 | - |
工程物资 | - |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无形资产 | - | - | - |
开发支出 | - | - | - |
商誉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五(十) | 388,421.01 | 435,982.8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五(十一) | 772,351.88 | 500,354.4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十二) | 9,491,285.0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 14,763,033.32 | 4,113,956.07 |
资产总计 | - | 259,954,209.98 | 164,135,495.20 |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 |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 - |
拆入资金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
应付账款 | 五(十三) | 11,302,894.27 | 4,533,934.04 |
预收款项 | (十四) | 109,590,693.37 | 79,049,546.1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十五) | 1,089,364.19 | 2,966,072.64 |
应交税费 | 五(十六) | 1,134,329.87 | 4,064,795.58 |
应付利息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五(十七) | - | 105,000.00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 | 123,117,281.70 | 90,719,348.38 |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 - |
预计负债 | 五(十八) | 2,418,259.08 | 1,539,274.54 |
递延收益 | 五(十九) | - | 195,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五(十一) | 38,747.59 | 38,747.5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2,457,006.67 | 1,773,022.13 |
负债合计 | - | 125,574,288.37 | 92,492,370.5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股本 | 五(二十) | 38,145,500.00 | 15,385,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资本公积 | 五(二十一) | 35,258,942.51 | 22,104,085.92 |
减:库存股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
盈余公积 | 五(二十二) | 6,097,547.90 | 3,415,403.87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五(二十三) | 54,877,931.20 | 30,738,634.9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134,379,921.61 | 71,643,124.69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134,379,921.61 | 71,643,124.6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 | 259,954,209.98 | 164,135,495.20 |
法定代表人: 李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 张春艳
(二) 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 | 70,979,319.99 | 27,030,092.91 |
其中:营业收入 | 五(二十四) | 70,979,319.99 | 27,030,092.91 |
利息收入 | - | - | - |
已赚保费 |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 | 45,159,875.45 | 17,118,472.83 |
其中:营业成本 | 五(二十四) | 24,088,720.37 | 10,117,134.55 |
利息支出 |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 - |
退保金 | - |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 - |
分保费用 | - | - | - |
税金及附加 | 五(二十五) | 741,154.48 | 75,030.00 |
销售费用 | 五(二十六) | 5,003,721.79 | 2,361,817.76 |
管理费用 | 五(二十七) | 14,692,945.85 | 4,472,007.81 |
财务费用 | 五(二十八) | -300,998.51 | 18,156.69 |
资产减值损失 | 五(二十九) | 934,331.47 | 74,326.02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三十) | 40,980.82 | 202,089.9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其他收益 | 五(三十一) | 2,869,185.30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 | 28,729,610.66 | 10,113,710.04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三十二) | 3,465,877.11 | 1,808,309.58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三十三) | 5,700.00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 | 32,189,787.77 | 11,922,019.62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三十四) | 5,368,347.44 | 2,702,764.4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26,821,440.33 | 9,219,255.22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 | 26,821,440.33 | 9,219,255.22 |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
6.其他 | -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 | 26,821,440.33 | 9,219,255.2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26,821,440.33 | 9,219,255.2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八、每股收益: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0.71 | 0.6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0.71 | 0.60 |
法定代表人: 李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 张春艳
(三)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 71,089,882.52 | 26,611,985.9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4,314,499.97 | 1,115,615.3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三十五) | 515,378.09 | 1,640,567.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75,919,760.58 | 29,368,168.3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64,244,738.24 | 24,312,398.5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 8,786,170.20 | 4,911,683.0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 15,181,146.31 | 5,626,317.0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三十五) | 12,599,987.84 | 7,115,886.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100,812,042.59 | 41,966,284.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24,892,282.01 | -12,598,116.3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40,980.82 | 202,089.9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三十五) | 4,000,000.00 | 32,12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4,040,980.82 | 32,322,089.9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11,181,669.50 | 98,548.9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三十五) | - | 18,23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11,181,669.50 | 18,328,548.9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7,140,688.68 | 13,993,541.0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8,552,830.19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三十五) | 16,076,250.16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44,629,080.35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三十五) | - | 15,385,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 | 15,385,00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44,629,080.35 | -15,385,000.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9,676.97 | -144,559.5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 | 12,586,432.69 | -14,134,134.8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 40,711,060.89 | 21,077,423.1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 53,297,493.58 | 6,943,288.31 |
法定代表人: 李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 张春艳
第八节 财务报表附注
一、附注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 是 |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 否 |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 否 |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 否 |
5.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6.是否存在需要根据规定披露分部报告的信息 | 否 |
7.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 否 |
8.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9.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 否 |
10.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11.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 否 |
12.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 否 |
附注详情:
二、报表项目注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6月30日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李志刚、王纯、段晓婷、张桂琴共同出资组建。于2008年4月25日取得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42010000007199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5年7月3日公司取得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鄂武)名变核私字[2015]第1893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同意公司变更为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8日,公司取得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注册号为420100000071996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月17日三证合一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72784354A。
注册资本:3814.55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志刚企业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二路5号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光存储园三号厂房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激光及机电一体化设备及配件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租赁、代理、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激光及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二) 历史沿革
公司组建时注册资本100.00万,实收资本50万元,各股东分二期出资。2008年4月16日,各股东第一期出资50万元,其中:李志刚出资25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25%;王纯出资12.50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12.50%;段晓婷出资9.375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9.375%;张桂琴出资3.125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3.125%。各股东出资业经湖北奥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8年4月23日出具鄂奥会[2008]F验字04-029号验资报告。
2009年7月1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王纯向李志刚转让其持有的25%的股权,该股权转让已取得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9年9月28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章程,各股东第二期出资50万元,其中:
李志刚出资37.5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37.5%;段晓婷出资9.375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
9.375%;张桂琴出资3.125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3.125%。各股东出资业经湖北诚意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9年10月15日鄂诚验字[2009]G30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两次出资完成后注册资本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额(元) | 出资比例(%) |
李志刚 | 750,000.00 | 75.00 |
段晓婷 | 187,500.00 | 18.75 |
张桂琴 | 62,500.00 | 6.25 |
合计 | 1,000,000.00 | 100.00 |
2011年5月11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11.111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1.1111万元由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以1,500.00万元价格认购。该股权增资业经湖北公诚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鄂诚验字[2011]2029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公司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额(元) | 出资比例(%) |
李志刚 | 750,000.00 | 67.50 |
段晓婷 | 187,500.00 | 16.87 |
张桂琴 | 62,500.00 | 5.63 |
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 | 111,111.00 | 10.00 |
合计 | 1,111,111.00 | 100.00 |
2011年5月30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5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3,888,889.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增资后,公司各股东出资情况:李志刚出资1,012.50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67.50%;段晓婷出资253.0556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16.87%;张桂琴出资84.4444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5.63%;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50.00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10%。该资本公积转增业经湖北公诚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鄂诚验字[2011]2030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公司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额(元) | 出资比例(%) |
李志刚 | 10,125,000.00 | 67.50 |
段晓婷 | 2,530,556.00 | 16.87 |
张桂琴 | 844,444.00 | 5.63 |
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0.00 |
合计 | 15,000,000.00 | 100.00 |
2015年5 月20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定:李志刚将持有公司的1.5%股权22.50万元出资转让给彭新波;段晓婷将持有公司的1.3%股权19.50万元出资转让给彭新波;张桂琴将持有公司的0.65%股权9.75万元出资转让给彭新波,将持有公司的4.98%股权74.6944万元
出资转让给张立国。上述股权转让后,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情况:李志刚出资990.00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66.00%;段晓婷出资233.5556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15.57%;张立国出资
74.6944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4.98%;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50.00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10%;彭新波出资51.75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3.45%。该股权转让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注册资本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额(元) | 出资比例(%) |
李志刚 | 9,900,000.00 | 66.00 |
段晓婷 | 2,335,556.00 | 15.57 |
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0.00 |
张立国 | 746,944.00 | 4.98 |
彭新波 | 517,500.00 | 3.45 |
合计 | 15,000,000.00 | 100.00 |
2015年7月17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100.10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其中:38.50万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61.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538.50万元。其中:李志刚出资990.00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
64.35%;段晓婷出资233.5556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15.18%;张立国出资74.6944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4.86%;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88.50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12.25%;彭新波出资51.75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3.36%。
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增资38.50万元业经武汉科特迪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武科验字[2015]2010号验资报告。同时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办理了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注册资本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额(元) | 出资比例(%) |
李志刚 | 9,900,000.00 | 64.35 |
段晓婷 | 2,335,556.00 | 15.18 |
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 | 1,885,000.00 | 12.25 |
张立国 | 746,944.00 | 4.86 |
彭新波 | 517,500.00 | 3.36 |
合计 | 15,385,000.00 | 100.00 |
2015年7月21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变更后的章程:公司股东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5.72%股权87.9667万元的出资转让给王烨,将持有本公司的6.53%股权
100.5333万元的出资转让给苏州六禾之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述股权转让后,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情况:李志刚出资990.00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64.35%;段晓婷出资233.5556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15.18%;张立国出资74.6944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4.86%;彭新波出资51.75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3.36%;苏州六禾之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100.5333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6.53%;王烨出资87.9667万元,占注资资本比例5.72%。该股权变更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注册资本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额(元) | 出资比例(%) |
李志刚 | 9,900,000.00 | 64.35 |
段晓婷 | 2,335,556.00 | 15.18 |
苏州六禾之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05,333.00 | 6.53 |
王烨 | 879,667.00 | 5.72 |
张立国 | 746,944.00 | 4.86 |
彭新波 | 517,500.00 | 3.36 |
合计 | 15,385,000.00 | 100.00 |
2017年1月24日,根据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规定,本公司定向增发不超过1,200,000.00股(含1,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4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拟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85,000.00元。该增发股本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E1000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该增发股本事项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注册资本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额(元) | 出资比例(%) |
李志刚 | 9,900,000.00 | 59.70 |
段晓婷 | 2,335,556.00 | 14.08 |
苏州六禾之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05,333.00 | 6.06 |
王烨 | 879,667.00 | 5.30 |
张立国 | 746,944.00 | 4.50 |
彭新波 | 1,187,500.00 | 7.16 |
朱双全 | 330,000.00 | 1.99 |
徐秀珠 | 200,000.00 | 1.21 |
合计 | 16,585,000.00 | 100.00 |
2017年6月5日,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9.2元/股的价格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志刚、公司股东段晓婷、张立国分别持有的公司49.80万股、12.40万股、4.10万股股份。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武汉赛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赛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志刚,武汉赛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权转让后注册资本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额(元) | 出资比例(%) |
李志刚 | 9,402,000.00 | 56.69 |
段晓婷 | 2,211,556.00 | 13.33 |
彭新波 | 1,187,500.00 | 7.16 |
苏州六禾之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05,333.00 | 6.06 |
王 烨 | 879,667.00 | 5.30 |
张立国 | 705,944.00 | 4.26 |
朱双全 | 330,000.00 | 1.99 |
徐秀珠 | 200,000.00 | 1.21 |
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63,000.00 | 4.00 |
合计 | 16,585,000.00 | 100.00 |
2017年6月4日,根据本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内容,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560,500.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17年6月16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145,500.00元。该转增股本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E1050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此次转增股本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注册资本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额(元) | 出资比例(%) |
李志刚 | 21,624,600.00 | 56.69 |
段晓婷 | 5,086,579.00 | 13.33 |
彭新波 | 2,731,250.00 | 7.16 |
苏州六禾之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312,266.00 | 6.06 |
王 烨 | 2,023,234.00 | 5.30 |
张立国 | 1,623,671.00 | 4.26 |
朱双全 | 759,000.00 | 1.99 |
徐秀珠 | 460,000.00 | 1.21 |
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24,900.00 | 4.00 |
合计 | 38,145,500.00 | 100.00 |
(三)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于2017年8月8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六)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七)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八)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
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九)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在100.00万以上的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款项性质及风险特征 |
组合 | 除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单项金额虽不重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应收款项逾期账龄、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组合1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2 | 其他不确认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20.00 | 20.00 |
3-4年 | 50.00 | 50.00 |
4-5年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的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本公司对单项虽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根据历史损失率及实际情况判断其减值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 |
(十)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1)原材料、包装物等购进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或领用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核算。
(2)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发出或领用按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核算。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
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一) 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
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十二)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计价方法
购建的固定资产,按购建时实际成本计价;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其公允价值计价;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如果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以其公允价值计价,如果该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价。
3、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50 | 5.00 | 1.90-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50 | 5.00 | 1.90-4.75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8 | 5.00 | 11.88-23.75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执行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十三)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四)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在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在开发阶段发生
的支出,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无形资产成本入账:
a.开发的无形资产在完成后,能够直接使用或者出售,且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该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且出售后有足够的技术支持)。b.该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能够可靠的计量。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无形资产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需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十五)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六)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房屋装修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长期待摊费用房屋装修费用根据合同约定承租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十七)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
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 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
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十九) 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
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 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一般原则: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具体原则
公司的收入主要分为各类电子行业激光设备收入、光伏行业高效电池激光微加工设备收入、备件收入、技术服务费收入以及加工维修收入等。其各类电子行业激光设备收入、光伏行业高效电池激光微加工设备收入又分为内销收入和外销收入。内销收入在客户验收合格,收到对方客户的验收单时确认收入,外销产品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安装、调试完毕取得客户验收单时确认收入;备件若与设备一体销售,随设备收入的确认而确认,备件若单独销售,在客户收到商品后确认收入;技术服务费收入以及加工维修收入是随着劳务的实现达到预定目的时确认收入。
(二十一) 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如果政府补贴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政府补贴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当存在相关递延收益时,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递延收益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确认时点
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通常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十二)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三) 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二十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公司执行该准则对报告期无影响。
(2)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 | 董事会决议 | 其他收益:2,869,185.30 |
四、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6、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应缴纳的流转税 | 7 |
教育费附加 | 按应缴纳的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应缴纳的流转税 | 1.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 |
(二) 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
公司于2010年12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通过复审,经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最新证件发证日期:2016年12月29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642001604,有效期:
三年。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嵌入式软件退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三条规定,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分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本公司开发的软件产品,符合财税〔2011〕100号文件关于软件产品的界定及分类,即软件产品包括嵌入式产品,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按税收政策规定,本公司自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后,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3、增值税出口货物退(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发[2012]39号文件的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报告期内,本公司生产设备出口退税率为17%。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 货币资金
项 目 | 2017-6-30 | 2016-12-31 |
库存现金 | 23,319.81 | 11,880.69 |
银行存款 | 53,274,173.77 | 40,699,180.20 |
其他货币资金 | 6,650,000.00 | 3,200.67 |
合 计 | 59,947,493.58 | 40,714,261.56 |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 目 | 2017-6-30 | 2016-12-31 |
信用证保证金 | 2.29 | |
履约保证金 | 6,650,000.00 | 3,198.38 |
合 计 | 6,650,000.00 | 3,200.67 |
(二) 应收票据
项 目 | 2017-6-30 | 2016-12-31 |
银行承兑汇票 | 51,441,649.95 | 19,949,930.00 |
国内信用证 | 3,883,100.00 | |
合 计 | 55,324,749.95 | 19,949,930.00 |
(三)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类 别 | 2017-6-30 | 2016-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3,586,045.67 | 100.00 | 2,452,274.48 | 10.40 | 21,133,771.19 | 17,813,734.76 | 100.00 | 1,787,572.02 | 10.03 | 16,026,162.74 |
组合1账龄分析法 | 23,586,045.67 | 100.00 | 2,452,274.48 | 10.40 | 21,133,771.19 | 17,813,734.76 | 100.00 | 1,787,572.02 | 10.03 | 16,026,162.74 |
组合2其他不确认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 计 | 23,586,045.67 | 100.00 | 2,452,274.48 | 10.40 | 21,133,771.19 | 17,813,734.76 | 100.00 | 1,787,572.02 | 10.03 | 16,026,162.74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 2017-6-30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6,886,048.20 | 844,302.41 | 5.00 |
1至2年 | 4,561,470.00 | 456,147.00 | 10.00 |
2至3年 | 565,678.00 | 113,135.60 | 20.00 |
3至4年 | 1,016,000.00 | 508,000.00 | 50.00 |
4至5年 | 130,800.00 | 104,640.00 | 80.00 |
5年以上 | 426,049.47 | 426,049.47 | 100.00 |
合 计 | 23,586,045.67 | 2,452,274.48 |
2、本报告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64,702.46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2017-6-30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第一名 | 3,886,000.00 | 16.48 | 795,000.00 |
第二名 | 3,816,000.00 | 16.18 | 190,800.00 |
第三名 | 3,170,419.20 | 13.44 | 158,520.96 |
第四名 | 2,790,000.00 | 11.83 | 139,500.00 |
第五名 | 2,060,000.00 | 8.73 | 103,000.00 |
合 计 | 15,722,419.20 | 66.66 | 1,386,820.96 |
(四)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 龄 | 2017-6-30 | 2016-12-31 | ||
账面余额 | 比例(%) | 账面余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411,485.61 | 99.64 | 3,346,018.85 | 99.11 |
1至2年 | 30,000.00 | 0.89 | ||
2至3年 | 30,000.00 | 0.36 | ||
3年以上 | ||||
合 计 | 8,441,485.61 | 100.00 | 3,376,018.85 | 100.00 |
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为30,000.00元,主要为预付采购款,因产品不合格未验收,该款项尚未结算。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 | 2017-6-30 | 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4,846,280.34 | 57.41 |
第二名 | 833,001.22 | 9.87 |
第三名 | 764,005.14 | 9.05 |
第四名 | 400,966.92 | 4.75 |
第五名 | 370,898.40 | 4.39 |
合 计 | 7,215,152.02 | 85.47 |
(五)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种 类 | 2017-6-30 | 2016-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99,141.00 | 100.00 | 19,957.05 | 6.67 | 279,183.95 | 15,992,885.37 | 100.00 | 8,850.00 | 0.06 | 15,984,035.37 |
组合1账龄分析法 | 299,141.00 | 100.00 | 19,957.05 | 6.67 | 279,183.95 | 177,000.00 | 1.11 | 8,850.00 | 5.00 | 168,150.00 |
组合2其他不确认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815,885.37 | 98.89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 计 | 299,141.00 | 100.00 | 19,957.05 | 6.67 | 279,183.95 | 15,992,885.37 | 100.00 | 8,850.00 | 0.06 | 15,984,035.37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 龄 | 2017-6-30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99,141.00 | 9,957.05 | 5.00 |
1至2年 | 100,000.00 | 10,000.00 | 10.00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合 计 | 299,141.00 | 19,957.05 |
2、本报告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1,107.05元。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2017-6-30 | 2016-12-31 |
差旅费 | 10,311.00 | 45,000.00 |
投标保证金 | 273,930.00 | 100,000.00 |
押金 | 14,900.00 | 32,000.00 |
应收超分股利 | 15,815,885.37 | |
合 计 | 299,141.00 | 15,992,885.37 |
说明:公司在2015年完成股份公司整体变更后,由于财务工作人员的疏忽,未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验资报告对公司所有者权益相关科目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导致股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经审计的2015年年度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5,385,000.00元。由于公司股改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形成的可供分配金额为3,555,496.95元,因此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形成超额分配,共计多分配了11,829,503.05元。经所有获得利润分配的股东协商一致,同意返还全部股利15,385,000.00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430,885.37元,合计15,815,885.37元。由于股东承诺对于已分配股利及时进行返还,对于该款项并未予以计提坏账准备。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2017-6-30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期末余额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保证金 | 100,000.00 | 1-2年 | 33.43 | 10,000.00 |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投标保证金 | 96,000.00 | 1年以内 | 32.09 | 4,800.00 |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投标保证金 | 77,930.00 | 1年以内 | 26.05 | 3,896.50 |
童琴 | 租房押金 | 14,900.00 | 1年以内 | 4.98 | 745.00 |
余建 | 差旅借支 | 10,311.00 | 1年以内 | 3.45 | 515.55 |
合 计 | 299,141.00 | 1-2年 | 100.00 | 19,957.05 |
(六) 存货
项 目 | 2017-6-30 | 2016-12-31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0,812,839.98 | 20,812,839.98 | 13,957,292.49 | 13,957,292.49 | ||
在产品 | 19,467,968.13 | 19,467,968.13 | 9,376,954.65 | 9,376,954.65 | ||
库存商品 | ||||||
发出商品 | 56,068,578.98 | 258,521.96 | 55,810,057.02 | 36,034,146.26 | 36,034,146.26 | |
合 计 | 96,349,387.09 | 258,521.96 | 96,090,865.13 | 59,368,393.40 | 59,368,393.40 |
(七) 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2017-6-30 | 2016-12-31 |
预交增值税 | 3,937,937.05 | 559,524.21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0.00 | |
预交进口关税 | 35,690.20 | 43,213.00 |
合 计 | 3,973,627.25 | 4,602,737.21 |
(八) 固定资产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1.账面原值 | |||||
(1)2016.12.31 | 3,305,100.64 | 1,520,805.61 | 514,184.23 | 5,340,090.4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401.71 | 1,487,049.19 | 1,536,450.90 | ||
—购置 | 49,401.71 | 1,487,049.19 | 1,536,450.90 | ||
—在建工程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处置或报废 | |||||
(4)2017.06.30 | 3,354,502.35 | 1,520,805.61 | 2,001,233.42 | 6,876,541.38 | |
2.累计折旧 | |||||
(1)2016.12.31 | 1,223,589.43 | 731,107.21 | 207,775.08 | 2,162,471.7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7,020.58 | 148,271.93 | 331,735.32 | 757,027.83 | |
—计提 | 277,020.58 | 148,271.93 | 331,735.32 | 757,027.8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处置或报废 | |||||
(4)2017.06.30 | 1,500,610.01 | 879,379.14 | 539,510.40 | 2,919,499.55 | |
3.减值准备 | |||||
(1)2016.12.3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处置或报废 | |||||
(4)2017.06.30 | |||||
4.账面价值 | |||||
(1)2016.12.31 | 2,081,511.21 | 789,698.40 | 306,409.15 | 3,177,618.76 | |
(2)2017.06.30 | 1,853,892.34 | 641,426.47 | 1,461,723.02 | 3,957,041.83 |
(九) 在建工程
项 目 | 2017.6.30 | 2016.12.31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生产研发基地 | 153,933.60 | 153,933.60 | ||||
合 计 | 153,933.60 | 153,933.60 |
(十)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2016.12.31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2017.6.30 |
装修 | 435,982.83 | 47,561.82 | 388,421.01 | ||
合计 | 435,982.83 | 47,561.82 | 388,421.01 |
(十一)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 2017-6-30 | 2016-12-31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730,753.49 | 409,613.02 | 1,796,422.03 | 269,463.30 |
预计负债确认 | 2,418,259.08 | 362,738.86 | 1,539,274.54 | 230,891.1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可抵扣亏损 | ||||
合 计 | 5,149,012.57 | 772,351.88 | 3,335,696.57 | 500,354.48 |
2、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 2017-6-30 | 2016-12-31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 ||||
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 258,317.26 | 38,747.59 | 258,317.26 | 38,747.5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
合 计 | 258,317.26 | 38,747.59 | 258,317.26 | 38,747.59 |
(十二)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 2017-6-30 | 2016-12-31 |
购地保证金 | 9,160,000.00 | |
预付装修款 | 201,600.00 | |
预付软件款 | 129,685.00 | |
合 计 | 9,491,285.00 |
(十三)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 目 | 2017-6-30 | 2016-12-31 |
应付货款 | 11,274,894.27 | 4,439,334.04 |
应付设备款 | 79,600.00 | |
应付其他款 | 28,000.00 | 15,000.00 |
合 计 | 11,302,894.27 | 4,533,934.04 |
2、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 目 | 2017-6-30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上海致凯捷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255,384.64 | 产品质量未全部达到要求 | ||
合 计 | 255,384.64 |
(十四) 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项 目 | 2017-6-30 | 2016-12-31 |
1年以内 | 105,466,779.05 | 70,814,610.60 |
1—2年 | 4,123,914.32 | 8,234,935.52 |
2—3年 | ||
3年以上 | ||
合 计 | 109,590,693.37 | 79,049,546.12 |
2、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项 目 | 2017-6-30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2,228,000.00 | 业务持续 |
第二名 | 1,590,034.00 | 业务持续 |
合 计 | 3,818,034.00 |
(十五)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 目 | 2016-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7-6-30 |
短期薪酬 | 2,966,072.64 | 6,495,742.16 | 8,372,450.61 | 1,089,364.19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84,589.94 | 484,589.94 | ||
辞退福利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 计 | 2,966,072.64 | 6,980,332.10 | 8,857,040.55 | 1,089,364.19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 目 | 2016-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7-6-30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966,072.64 | 5,864,896.45 | 7,741,604.90 | 1,089,364.19 |
(2)职工福利费 | 277,670.06 | 277,670.06 | ||
(3)社会保险费 | 218,123.65 | 218,123.65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87,586.35 | 187,586.35 | ||
工伤保险费 | 14,094.75 | 14,094.75 | ||
生育保险费 | 16,442.55 | 16,442.55 | ||
(4)住房公积金 | 135,052.00 | 135,052.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6)短期带薪缺勤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合 计 | 2,966,072.64 | 6,495,742.16 | 8,372,450.61 | 1,089,364.19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 目 | 2016-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7-6-30 |
基本养老保险 | 468,193.27 | 468,193.27 | ||
失业保险费 | 16,396.67 | 16,396.67 | ||
合 计 | 484,589.94 | 484,589.94 |
(十六) 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 2017-6-30 | 2016-12-31 |
增值税 | 775,336.74 | 2,426,042.46 |
企业所得税 | 166,439.53 | 1,327,238.71 |
个人所得税 | 103,389.88 | 32,519.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4,273.57 | 169,822.97 |
教育费附加 | 23,260.10 | 72,781.27 |
地方教育附加费 | 11,630.05 | 36,390.64 |
合 计 | 1,134,329.87 | 4,064,795.58 |
(十七)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员工专项资金 | 105,000.00 | |
应付员工生育津贴 | ||
合 计 | 105,000.00 |
2、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本报告期不存在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十八) 预计负债
项目 | 2017-6-30 | 2016-12-31 | 形成原因 | |||
产品质量保证 | 2,418,259.08 | 1,539,274.54 | 售后费用 | |||
合 计 | 2,418,259.08 | 1,539,274.54 |
(十九) 递延收益
项目 | 2016.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7.6.30 | 资金来源 |
“3551光谷人才计划”专项资金 | 195,000.00 | 195,000.00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 ||
合计 | 195,000.00 | 195,000.0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负债项目 | 2016.12.31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2017.6.30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3551光谷人才计划”专项资金 | 195,000.00 | 19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95,000.00 | 195,000.00 |
(二十) 股本
项 目 | 2016-12-31 | 本次变动增(+)减(-) | 2017-6-30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李志刚 | 9,900,000.00 | 12,222,600.00 | -498,000.00 | 11,724,600.00 | 21,624,600.00 | ||
段晓婷 | 2,335,556.00 | 2,875,023.00 | -124,000.00 | 2,751,023.00 | 5,086,579.00 | ||
彭新波 | 517,500.00 | 670,000.00 | 1,543,750.00 | 2,213,750.00 | 2,731,250.00 | ||
苏州六禾之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05,333.00 | 1,306,933.00 | 1,306,933.00 | 2,312,266.00 | |||
王烨 | 879,667.00 | 1,143,567.00 | 1,143,567.00 | 2,023,234.00 | |||
张立国 | 746,944.00 | 917,727.00 | -41,000.00 | 876,727.00 | 1,623,671.00 | ||
朱双全 | 330,000.00 | 429,000.00 | 759,000.00 | 759,000.00 | |||
徐秀珠 | 200,000.00 | 260,000.00 | 460,000.00 | 460,000.00 | |||
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61,900.00 | 663,000.00 | 1,524,900.00 | 1,524,900.00 | |||
合计 | 15,385,000.00 | 1,200,000.00 | 21,560,500.00 | 22,760,500.00 | 38,145,500.00 |
(二十一) 资本公积
项 目 | 2016-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7-6-30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616,000.00 | 34,715,356.59 | 1,072,414.08 | 35,258,942.51 |
其他资本公积 | 20,488,085.92 | 20,488,085.92 | ||
合 计 | 22,104,085.92 | 21,560,500.00 | 35,258,942.51 |
说明:1、2017年2月10日,公司收到彭新波、朱双全、徐秀珠以货币出资的投资款合计人民币28,800,000.00元,扣除发行服务费人民币262,000.00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14,830.19元,实际投资款净额人民币28,538,0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200,000.00元。投资款净额扣除股本后,加上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4,830.19元,共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7,352,830.19元。
2、2017年6月4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拟以总股本1,658.5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3股(每股面值为1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814.55万股,资本公积减少人民币21,560,500.00元 。
3、2017年6月5日,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9.2元/股的价格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志刚、公司股东段晓婷、张立国分别持有的公司49.80万股、12.40万股、4.10万股股份。受让后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李志刚将75.0329%股权转让于公司员工,根据公司最近一次定增价格24元/股,按其差额形成股份支付新增资本公积7,362,526.40元。
(二十二) 盈余公积
项 目 | 2016-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7-6-30 |
法定盈余公积 | 3,415,403.87 | 2,682,144.03 | 6,097,547.9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其他 | ||||
合 计 | 3,415,403.87 | 2,682,144.03 | 6,097,547.90 |
(二十三)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 2017-6-30 | 2016-12-31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0,738,634.90 | 3,555,496.95 |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项 目 | 2017-6-30 | 2016-12-31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 30,738,634.90 | 3,555,496.95 |
加: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6,821,440.33 | 30,203,486.6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682,144.03 | 3,020,348.66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4,877,931.20 | 30,738,634.90 |
(二十四)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明细列示
项 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0,979,319.99 | 24,088,720.37 | 27,030,092.91 | 10,117,134.55 |
其他业务 | ||||
合 计 | 70,979,319.99 | 24,088,720.37 | 27,030,092.91 | 10,117,134.55 |
2、主营业务按行业分项列示
行业名称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光伏 | 70,979,319.99 | 24,088,720.37 | 27,030,092.91 | 10,117,134.55 |
电子 | ||||
合 计 | 70,979,319.99 | 24,088,720.37 | 27,030,092.91 | 10,117,134.55 |
3、主营业务按产品分项列示
产品名称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太阳能电池激光加工设备 | 69,915,698.66 | 23,872,758.93 | 26,213,675.15 | 10,058,446.54 |
消费电子类激光加工设备 | ||||
配件、维修及技术服务费 | 1,063,621.33 | 215,961.44 | 816,417.76 | 58,688.01 |
合 计 | 70,979,319.99 | 24,088,720.37 | 27,030,092.91 | 10,117,134.55 |
4、主营业务按地区分项列示
地区名称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中国大陆地区 | 59,767,644.50 | 20,663,285.93 | 26,227,777.71 | 10,062,201.52 |
中国大陆以外地区 | 11,211,675.49 | 3,425,434.44 | 802,315.20 | 54,933.03 |
合 计 | 70,979,319.99 | 24,088,720.37 | 27,030,092.91 | 10,117,134.55 |
5、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总额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第一名 | 12,923,076.95 | 18.21 |
第二名 | 10,871,794.88 | 15.32 |
第三名 | 10,786,324.79 | 15.20 |
第四名 | 10,472,963.56 | 14.75 |
第五名 | 5,811,965.82 | 8.19 |
合 计 | 50,866,126.00 | 71.67 |
(二十五)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05,881.77 | 31,697.09 |
教育费附加 | 173,949.32 | 13,584.47 |
地方教育附加费 | 86,974.66 | 6,792.24 |
印花税 | 73,268.73 | 21,156.20 |
车船税 | 1,080.00 | 1,800.00 |
合 计 | 741,154.48 | 75,030.00 |
说明:自2016年5月1日起本公司发生的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
(二十六) 销售费用
项 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职工薪酬 | 1,608,096.14 | 751,347.06 |
办公费 | 121,384.56 | 61,422.90 |
交通费 | 50,699.17 | 44,634.12 |
招待费 | 198,766.28 | 207,421.10 |
项 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差旅费 | 893,180.22 | 549,418.37 |
参展费 | 185,924.14 | 116,229.09 |
维修费 | 904,069.80 | 348,981.36 |
运输费 | 338,554.40 | 69,275.71 |
租房费用 | 53,574.67 | 40,810.81 |
其他 | 649,472.41 | 172,277.24 |
合 计 | 5,003,721.79 | 2,361,817.76 |
(二十七) 管理费用
项 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职工薪酬 | 1,589,842.11 | 1,039,679.36 |
折旧费 | 206,922.97 | 178,243.87 |
办公费 | 350,349.94 | 178,796.51 |
招待费 | 95,564.96 | 75,441.40 |
差旅费 | 172,669.94 | 46,284.13 |
水电及物业管理费 | 46,711.47 | 25,872.91 |
房租 | 71,149.29 | 105,507.90 |
交通费 | 116,800.00 | 124,396.86 |
税金 | 1,080.00 | |
研发费用 | 3,498,114.46 | 2,459,012.31 |
中介费用 | 1,146,359.31 | 201,518.86 |
其他 | 7,398,461.40 | 36,173.70 |
合 计 | 14,692,945.85 | 4,472,007.81 |
说明:2017年1-6月其他主要包括股份支付金额7,362,526.40元。
(二十八) 财务费用
类 别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利息支出 | ||
减:利息收入 | 361,177.42 | 153,442.72 |
汇兑损益 | 9,676.97 | 144,559.56 |
手续费支出 | 50,501.94 | 27,039.85 |
合 计 | -300,998.51 | 18,156.69 |
(二十九)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坏账损失 | 675,809.51 | 74,326.02 |
存货跌价损失 | 258,521.96 | |
合 计 | 934,331.47 | 74,326.02 |
(三十) 投资收益
项 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其他 | 40,980.82 | 202,089.96 |
合 计 | 40,980.82 | 202,089.96 |
(三十一) 其他收益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嵌入式软件产品退税 | 2,869,185.30 | 与收益相关 | |
合 计 | 2,869,185.30 |
(三十二) 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269,000.00 | 1,031,000.00 | 269,000.00 |
其他利得 | 3,196,877.11 | 777,309.58 | 3,196,877.11 |
合 计 | 3,465,877.11 | 1,808,309.58 | 3,465,877.11 |
说明:1、2016年1-6月其他利得为嵌入式软件退税业务,并享有嵌入式软件退税政策,取得退税款777,309.58元。
2、2017年1-6月其他利得为与TEIJIN LIMITED合作项目提前终止,经双方达成一致后,已提前收取无需退还的部分技术服务费3,186,972.37元,及取得返还的个人所得税9,904.74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小进规奖励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3551光谷人才计划”专项资金 | 19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东湖高新区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东湖开发区专利申请资助款 | 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武汉市2015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武汉市财政局新三板挂牌企业奖励资金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软件著作权奖励金 | 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 计 | 269,000.00 | 1,031,000.00 |
(三十三)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支出 | 5,700.00 | 5,700.00 |
合 计 | 5,700.00 | 5,700.00 |
(三十四)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 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640,344.84 | 2,761,343.1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71,997.40 | -58,578.75 |
合 计 | 5,368,347.44 | 2,702,764.40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 2017年1-6月 |
利润总额 | 32,189,787.77 |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828,468.1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52,625.2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12,655.4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其他 | -825,401.39 |
所得税费用 | 5,368,347.44 |
(三十五)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单位往来收到现金 | 32,000.00 | 100,000.00 |
员工往来收到地现金 | 45,000.00 | |
利息收入收到现金 | 361,177.42 | 90,764.75 |
政府补贴收入收到现金 | 74,000.00 | 1,031,000.00 |
受限货币资金解付收到现金 | 3,200.67 | 418,802.28 |
其他收到现金 | ||
合 计 | 515,378.09 | 1,640,567.03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销售费用支付现金 | 2,512,627.46 | 1,610,470.70 |
管理费用支付现金 | 2,869,541.58 | 1,432,599.28 |
往来费用支付现金 | 564,505.79 | 964,000.00 |
其他支付现金 | 6,653,313.01 | 3,108,816.05 |
合 计 | 12,599,987.84 | 7,115,886.03 |
说明:其他支付现金主要为支付的履约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赎回理财产品收到现金 | 4,000,000.00 | 32,120,000.00 |
合 计 | 4,000,000.00 | 32,120,000.00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现金 | 18,230,000.00 | |
合 计 | 18,230,000.00 |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收回股利收到现金 | 15,385,000.00 | |
收回股利收到利息 | 691,250.16 | |
合 计 | 16,076,250.16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分配股利支付现金 | 15,385,000.00 | |
合 计 | 15,385,000.00 |
(三十六)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6,821,440.33 | 9,219,255.22 |
补充资料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34,331.47 | 74,326.02 |
固定资产等折旧 | 757,027.83 | 506,876.44 |
无形资产摊销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7,561.8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676.97 | 51,048.2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0,980.82 | -202,089.9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1,997.40 | -58,936.5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57.83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6,980,993.69 | -11,482,020.1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9,965,993.45 | -21,028,180.4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3,081,917.86 | 13,353,247.14 |
其他 | 715,727.07 | -3,032,000.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892,282.01 | -12,598,116.3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3,297,493.58 | 6,943,288.3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0,711,060.89 | 21,077,423.1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586,432.69 | -14,134,134.86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一、现 金 | 53,297,493.58 | 6,943,288.31 |
其中:库存现金 | 23,319.81 | 47,285.0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3,274,173.77 | 6,896,003.2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项 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297,493.58 | 6,943,288.3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三十七)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 2017-6-30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650,000.00 | 保证金 |
合 计 | 6,650,000.00 |
说明:受限货币资金为履约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
(三十八) 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 目 | 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7,642,315.55 | ||
其中:美元 | 1,128,095.32 | 6.7744 | 7,642,168.94 |
其中:澳大利亚元 | 28.14 | 5.2099 | 146.61 |
应收账款 | 3,596,468.67 | ||
其中:美元 | 530,891.10 | 6.7744 | 3,596,468.67 |
应付账款 | 1,026,904.96 | ||
其中:美元 | 116,000.00 | 6.7744 | 785,830.40 |
其中:欧元 | 31,108.00 | 7.7496 | 241,074.56 |
六、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本公司的控制权情况
李志刚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6.69%,间接通过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00%,合计控制本公司60.69%的股份,并担任本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苏州六禾之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武汉赛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李志刚控制的公司 |
武汉速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同受实际控制人李志刚控制的公司 |
苏州晶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王烨任该公司董事 |
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烨担任该公司董事 |
苏州六禾之谦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烨系该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 |
苏州六禾之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烨系该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 |
上海六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烨担任该公司总裁 |
北京恩维协同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烨担任该公司董事 |
上海昂立稚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烨曾担任该公司董事,并于2017年7月5日辞去该职位 |
上海昂立教育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烨担任该公司董事 |
河南平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烨担任该公持司董事 |
西安巨匠软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烨担任该公持司董事 |
武汉华工飞腾光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原董事黄德修担任其董事,该公司2017年6月5日完成注销 |
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段晓婷曾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并于2016年4月3日辞去该职务 |
武汉亿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股东和监事彭新波对该公司出资占比52.5%并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 |
上海瀚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监事彭新波担任该公司负责人 |
武汉施利德激光有限公司 | 本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张桂琴的弟弟张立国控制的公司,张立国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武汉英捷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刘常波的弟弟的配偶控制的公司,刘常波担任该公司监事,该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完成注销 |
武汉雷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雷哲控股股东张立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股东张桂琴为姐弟关系,张桂琴于2015年5月转让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自此公司与武汉雷哲不再构成关联关系 |
上海六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沈程翔任该公司董事 |
段晓婷 |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王烨 |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刘常波 | 本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 |
黄德修 | 本公司董事,于2017年5月19日辞去董事职务 |
彭新波 | 本公司股东、监事会主席 |
肖峰 | 本公司独立董事 |
赵茗 | 本公司独立董事 |
张晓彤 | 本公司独立董事 |
黎转芬 | 本公司控股股东李志刚的配偶 |
沈程翔 | 本公司董事 |
何沙 | 本公司监事 |
何羽 | 本公司监事何沙之子 |
严微 | 本公司监事 |
刘志波 |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
李志强 | 与公司控股股东李志刚为兄弟关系 |
周小华 | 公司控股股东李志刚弟弟的配偶 |
王湘武 | 公司控股股东李志刚的姐夫 |
刘常勤 | 与公司董事刘常波为兄妹关系 |
宋久高 | 公司董事刘常波妹妹的配偶 |
(三) 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键人员薪酬
项 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公司关键人员薪酬 | 1,361,469.52 | 843,176.00 |
(四)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7-6-30 | 2016-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
李志刚 | 10,177,267.81 | ||||
段晓婷 | 2,400,967.56 | ||||
苏州六禾之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33,489.21 | ||||
王烨 | 904,303.70 | ||||
彭新波 | 531,993.54 | ||||
张立国 | 767,863.55 |
(五) 关联方承诺
截止2017年8月8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关联方承诺事项。
七、 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种类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项目 | |
2017年1-6月 | 2016年1-6月 |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小进规奖励 | 50,000.00 | 5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
“3551光谷人才计划”专项资金 | 195,000.00 | 195,000.00 | 营业外收入 | |
东湖高新区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 20,000.00 | 2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
东湖开发区专利申请资助款 | 4,000.00 | 4,000.00 | 营业外收入 | |
武汉市2015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3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
武汉市财政局新三板挂牌企业奖励资金 | 1,0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软件著作权奖励金 | 1,000.00 | 营业外收入 | ||
嵌入式软件退税 | 2,869,185.30 | 2,869,185.30 | 777,309.58 | 其他收益 |
合计 | 3,138,185.30 | 3,138,185.30 | 1,808,309.58 |
说明: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故对于2017年1-6月的嵌入式软件退税计入其他收益。
八、 承诺及或有事项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及或有事项。
九、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2017年8月8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及或有事项。
十、 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一、 补充资料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9,0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0,980.82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 |
项 目 | 金额 | 说明 |
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91,177.1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102,161.61 | |
所得税影响额 | 540,150.5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 计 | -3,060,853.13 |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64 | 0.71 | 0.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7.45 | 0.79 | 0.79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