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1-032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04月21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418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0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6人,以通讯视频方式出席董事1人(董事王俊峰),委托出席董事人数0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新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刘晨光、张金江、孙燕芳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李正先生所做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0年度经营管理层有效、充分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21年工作计划做了规划和安排。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6,572,179.04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1,610,656.35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1,610,656.35元。
同意公司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1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0,0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0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了《关于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由于所有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除独立董事外,公司不额外向董事支付董事职位薪酬。董事薪酬按照其所实际担任的职务确定。
鉴于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所有董事利益相关,全部为关联董事,《关于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无法形成决议,故直接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实行年薪制度,年薪由基本薪酬、年终奖构成。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基本薪酬标准,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与公司年度业绩及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挂钩。以公司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相结合的办法发放年终奖。
本议案中董事李正、叶红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于2021年05月12日星期三于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418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7、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9、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