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切实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1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0年04月17日 |
2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0年06月29日 |
3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0年08月21日 |
4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0年09月18日 |
5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0年10月27日 |
1.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2020年度)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共11个议案;
2.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全资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共3个议案;
3.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共2个议案;
4.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发行规模、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债券期限、债券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担保事项、转股期限、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转股股数确定方式、赎回条款、回售条款、转股后的股利分配、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管理及专项账户、本次决议的有效期)、《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共9个议案;
5.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2个议案;
(二)报告期内,部分监事会成员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监事会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列席了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经营,建立了
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财务运作规范,没有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完整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5.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保证公司运作的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利益。
2.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审计督查工作,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特
别是在建工程和重大投资活动,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3.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制度,促进公司规范动作,确保公司资产和股东权益的保值增值。
4.加强监事的内部培训学习,提高监事履职能力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
各位股东、列席代表,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提出了2021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宏伟战略发展奋斗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让我们在公司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统一思想、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团结拼搏,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紧迫感,全身心投入到各项工作任务中,为全力实现2021年的各项奋斗目标而努力奋斗。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