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鸡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说明
2019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4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7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53元,共计募集资金23,104.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485.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 实施主体 | 承诺项目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年产3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项目 | 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 | 51,194.09 | 18,485.47 |
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20年,因公司所处园区产业调整升级,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下游需求疲软,原募投项目产能扩充计划不具有迫切性。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将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高档商品活性染料项目”变更为“精细化工产品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为年产H酸、1.5酸和间双等精细化工产品3.40万吨,年产硫酸、醋酸等产品34.85万吨。该项目有助于公司延伸产业链、完善原材料配套能力,从而达到降低生产成本的效果。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后,实施主体由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变更后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总投资额 | 前次集资金变更后投入金额 |
精细化工产品项目(一期) | 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 | 124,787.28 | 18,485.47 |
2020年6月29日,公司二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二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材料后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保荐机构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
2020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本保荐机构获取并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相关采购合同等,经核查,截至2021年7月13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7,751.95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41.94%,其中工程建设款支出4,339.41万元,设备、土地以及工程建设材料购置款合计支出3,412.54万元。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张文 季青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