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白云机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020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020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9号)核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机场”、“上市公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297,397,769股A股股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99,999,994.44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87,464,713.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2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543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白云机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引规定,中金公司对白云机场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基本情况

现场检查时间:2021年5月10日

本次核查对应期间:2020年度(以下简称“核查期间”)

现场检查人员:吴嘉青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结合白云机场的实际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持续督导期间的三会文件和与会议相关的其他资料;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文件和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并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针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白云机场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查阅了白云机场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检查了公司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关注了上述三会会议召开方式与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公司治理内控制度是否落实等情况。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白云机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公司依据上述规章制度规范公司日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公司制订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有效,得到有效执行,促进了公司经营的正常、有效进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检查了白云机场的“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和相关工作底稿,就公告内容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对照,认为公司己披露的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情况。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白云机场的基本账务情况、相关重大业务合同、银行对账单等资料。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并相应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和银行对账单等,认为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财务相关凭证以及重大合同等资料,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白云机场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了解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行业近期变化情况,认为公司的业务虽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明显冲击,但公司积极采取了各项应对措施,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核心运营指标已在逐步恢复,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上市公司是白云机场的管理和运营机构,以白云机场为经营载体,主要从事各类航空服务业务及航空性延伸服务业务。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国内外航旅需求大幅下降。虽然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国内航空机场业已呈现出稳健恢复态势,但国际疫情依旧严峻,国际航旅需求仍较为低迷。上市公司已积极采取各项应对措施,但受疫情冲击的不利影响,上市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仍有所下降。

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受公共卫生事件、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等影响较大。保荐机构建议上市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关注前述可能对公司业绩有较大影响的各类因素,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经营策略,加强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就国内外疫情导致的不利影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白云机场在2020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配合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白云机场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检查人员对公司员工进行访谈和实地检查,为现场核查工作提供便利;其他中介机构也积极配合相关检查工作。

六、现场检查结论

通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白云机场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白云机场2020年度出现业绩亏损且营业利润同比下降50%的情形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所致,公司已经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来缓解疫情的负面影响,降低相关损失。

特此报告。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