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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环保:首创环保对外投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0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54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五里冲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8,193.88万元(以下除非特别说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及移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8,458.16万元,其中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458.16万元,持有其100%股权。

?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生产安全的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创环保集团”)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五里冲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TOT方式投资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五里冲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一期规模3万吨/日(设计规模6万吨/日),总投资28,193.88万元,同意公司全资设立“贵阳市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公司股本出资8,458.16万元,占股100%。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五里冲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项目一期规模3万吨/日(设计规模6万吨/日),配套管网长度为5.8km。主要合作范围为对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进行运营维护。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8,458.16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为8,458.16万元,持有其100%股权。项目公司经营范围:自来水项目、污水处理项目、中水回用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污水处理设计、施工及技术咨询服务;污水处理、自来水处理的相关设备销售和租赁。(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贵阳市南明区水务管理局,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兴隆街37号(南明区政务大厅);联系人:陈文莉。南明区水务局未涉及重大诉讼。南明区水务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由贵阳市南明区水务管理局(甲方)与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特许经营初步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项目公司的组建: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完成项目公司注册。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乙方如约完成项目公司的出资义务,且甲方在收到运营维护保函或等额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移交标准:项目资产状况应当满足本项目运营考核标准。

4.协议生效条件:经南明区人民政府批准,且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协议签署:由贵阳市南明区水务管理局(甲方)和贵阳市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乙方)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运营范围:五里冲污水处理厂及5.8km配套管网。

2.出水水质标准:处理后的出水达到一级A标,其中COD及氨氮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体标准。

3.基本水量:本项目运营期内日基本水量为近期3万吨/日,远期6万吨/日。

4.期满移交:运营期满后,在确保项目达到正常运营标准的前提下,乙方应向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机构无偿移交。

5.协议生效条件:经南明区政府批准,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与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初步协议》的约定已签署资产交接清单;满足上述全部条件协议生效。

(三)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章程》,主要内容如下:

1.注册资本:首创环保集团出资人民币8,458.16万元,占项目公司100%股权。

2.董事会:总席位5人,其中首创方席位4人,政府方席位1人。

3.监事:1人,职工监事。

(四)协议签署:贵阳市南明区水务管理局(甲方)、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和贵阳市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丙方)签署《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股权转让条款变更:项目运营满十(10)年后,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转让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但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前应书面承诺,在其成为项目公司股东后,按照本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

2.人员接收:根据自愿的原则进行,同意被项目公司接收的,应与项目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3.政府承诺:甲方承诺于本协议生效日前,本项目收费权等依托于对本项目经营而产生的权利不存在对外质押,项目资产不存在对外抵押或被设置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因本协议生效日前原因需要乙方承担的任何形式的债务或责任。

4.协议生效条件:甲乙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对甲乙方生效,丙方设立后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对甲乙丙三方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的省会城市贵阳市的主城区—南明区,符合公司战略投资区域,对公司继续开拓贵州省传统水务市场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也为深耕城市水务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项目生产安全的风险本项目为全地埋式污水处理厂,由于贵州雨水较充沛,在运营过程中,存在污水倒灌,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风险。应对措施:项目公司将对员工进行严格的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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