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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股份:宝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0年度,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谢荣董事、张克华董事、陆雄文董事、白彦春董事、田雍董事和罗建川董事,独立董事占5/6,并由独立董事会计学教授谢荣先生担任主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会议情况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7-28日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以下事项:(1)《关于2019年末母公司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关于2019年度资产损失情况的报告》;(3)《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4)《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6)《关联人清单》;(7)《关于2020年度预算的议案》;(8)《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9)《关于执行新收入等会计准则的议案》;(10)《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1)《2019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重点》;(12)《2019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13)《审计委员会对自身、外审、内审的评价表》;(14)《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独立会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15)《关于2020年一季度末母公司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6)《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0年8月27日召开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审议以下事项:(1)《关于2020年二季度末母公司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3)《2020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要在推进体系内各基地内控水平一体化、一致化方面多投入,以促进公

司内控更好发展;要积极推进审计方法现代化,智慧审计要跟上智慧制造、智慧管理发展要求,以提升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要加强审计人才培养和培训,优化审计人才结构,尤其是要培养和引进大数据人才,以跟上智慧审计新形势。

3.2020年9月10日召开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 2020年9月21日召开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审议了《关于参股设立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5.2020年10月29日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审议以下事项:(1)《关于2020年三季度末母公司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0年11月24日召开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审议以下事项:(1)《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马钢集团增资宝武炭材的议案》。

7. 2020年12月11日召开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审议了《关于武钢有限及湛江钢铁参股宝武清能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对外部审计机构2019年度评价表》,从“为审计委员会提供服务”、“审计工作情况”、“资信、背景及其他”等方面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作出评价,评价结果良好。

2.履行2019年年报审计监督职责

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作用,在2020年3月初,就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与安永沟通,协商确定了2019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等提出意见。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督促会计师按照年报工作安排确定的时限提交审计报告。2020年4月27日,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年审会计师进行见面沟通,就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情况进行充分交流,并发表了审阅意见。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0年4月27日,审阅了经安永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符合财政部和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能够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2019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0年4月27日,我们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0年4月27日,我们认真听取了公司审计部《2019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重点》的汇报,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审计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内部审计工作。我们没有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规范运作,履行职责。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署页)

谢 荣张克华
陆雄文白彦春
田 雍罗建川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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