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宝钢股份:宝钢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8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O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上海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股东报到登记、入场时间:

2021年5月18日 星期二 13:00-13:30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 星期二 13:3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宝钢股份技术中心1号厅参加会议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审议议题:

1.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缩短2021-2023年度利润分配周期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预算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独立会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9.关于债券发行额度储备及发行方案的议案

10.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报告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1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1.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 1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 12

2.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 19

3.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3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4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缩短2021-2023年度利润分配周期的议案 ...... 41

6.关于2021年度预算的议案 .............................. 43

7.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45

8.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独立会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 61

9.关于债券发行额度储备及发行方案的议案 ................. 62

10.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报告 .... 65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67

1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71

13.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82

14.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25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现代化钢铁联合企业,是《财富》世界500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核心企业。公司以“做钢铁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者,做未来钢铁的引领者”为使命,致力于以卓越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并超越用户期望,以良好的业绩和稳定收益持续回报股东,实现与相关利益主体的共同发展。公司专注于钢铁业,同时从事与钢铁主业相关的加工配送等业务。公司拥有上海宝山、武汉青山、湛江东山、南京梅山等主要制造基地,是全球碳钢品种最为齐全的钢铁企业之一。公司对标行业引领者,强化多制造基地管理模式,持续提升技术领先、成本变革、服务先行、智慧制造、城市钢厂等五大能力,不断创新、深化公司竞争优势。

公司坚持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之路,拥有享誉全球的品牌、世界一流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公司钢铁主业专业生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碳钢薄板、厚板与钢管等钢铁精品,主要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能源交通等行业。聚焦核心战略产品群,从制造、研发、营销、服务四大维度,形成汽车用钢、电工钢、能源与管线用钢、高等级薄板、镀锡板、长材等六大战略产品。

公司注重创新能力的培育,积极开发应用先进制造和节能环保技术,建立了覆盖全国、遍及世界的营销和加工服务网络。公司自主研发的新一代汽车高强钢、电工钢、高等级家电用钢、油气管、桥梁用钢、热轧重轨等高端产品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公司持续实施以技术领先为特征的精品开发战略,紧密关注中国高端制造业如军工、核电、高铁、海工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的高速增长,发展包括超高强钢、取向硅钢在内的高端产品,并研发储备更高端新材料技术,集中力量“从钢铁到材料”,持续追求高端产品结构带来的经济效益。在第二十四届全国发明展上,公司共选送项目104项,其中荣获金奖16项、银奖34项、铜奖32项,取得了获奖率高达78.8%的优异成绩,充分展现了宝钢职工的智慧和力量。

作为客户最值得信赖的价值创造伙伴,公司聚焦“从制造到服务”和“从中国到全球”,通过服务先期介入、完善客户端需求驱动机制、产销平衡决策支持系统、宝钢慧创平台、快速响应完善的营销服务体系以及钢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铁服务平台的快速战略布局等,以遍布全球的营销网络,积极为客户提供一流的产品、技术和服务,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同时,产品出口日本、韩国、欧美等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从生产工艺和技术研发来看,公司整体技术装备建立在当代钢铁冶炼、冷热加工、液压传感、电子控制、计算机和信息通讯等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具有大型化、连续化、自动化的特点,处于世界钢铁行业领先者地位。

公司坚持以“贯彻四个一律,打造全流程智能化产线群”为目标,以“加强成熟技术推广、强化项目效益效率输出”为抓手,统筹策划,强化管控,推进智慧制造工作。2020年公司各制造基地启动智慧制造项目90项,减少操作室62个,使600人以上有机会脱离繁重的体力劳动。运用“黑灯工厂”、“不碰面生产”、“智慧物流”等智能手段,在防控阻击疫情的同时,打好了稳产、高产的守卫战。同时,形成“生产计划智能排程”、“设备智能运维诊断”、“质量自动判定与溯源”、5G技术应用及无人机巡检等一批智慧制造实践成果。

公司秉承环境经营理念,在节能环保、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加大投入,推进“三治四化”(废气超低排,废水零排放,固废不出厂;洁化,绿化,美化,文化),加快建设绿色城市钢厂,主要环保指标实绩得到持续改善,全年无重大环境风险事件,四大基地和谐融入城市。

公司通过全力打造上海宝山、武汉青山、湛江东山和南京梅山等四大制造基地,积极推进实施营销、采购和研发统一管理,构建集中一贯管理的具有宝钢特色的多制造基地管理模式,努力实现“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钢铁企业、成为最具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的愿景。

二、公司核心竞争力

2020年,公司持续深化改革,加速变革项目实施,深入开展全面对标找差工作。公司效率、效益、活力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得到显著增强,国内碳钢板材领导地位得到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技术创新、制造能力、成本控制、用户服务、品牌建设、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

1. 技术创新方面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公司新产品和重大技术研发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供国家重大科技工程霞浦快堆用SA387钢板、“国之重器”中海油深水采油平台用R6系泊链棒材全面按期交付;高效环保变压器用极低铁损取向硅钢等10项产品实现全球首发;硅钢热轧带钢边部减薄控制技术等23项标志性技术实现突破。开发和布局战略性新材料,富氢冶金示范线在宝山1号高炉投入运行。积极拓展海外研发合作,宝钢欧洲研发中心正式运行。

2. 制造能力方面

优化多制造基地产线分工运行机制,推进小炉次集约化、热轧专业化、汽车板超高强钢分工。推进运行中心(IROC)建设,设备操控中心和运输部操控中心如期投运。实施多基地产品专业化整合,成立硅钢事业部。实施工序专业化整合,成立工序专业管理部。

加快大数据中心建设,2020年获得多项突破性成果。以“四个一律”为核心的智能化工厂建设成效显著;营销、制造、财务等9个大数据试点项目实现标志性功能上线投运;推进劳动效率提升、设备在线诊断等智慧制造改造项目近90项,产生劳动效率提升机会600人以上。

3. 成本控制方面

落实新一轮(2019-2021年)成本削减工作方案,全面对标国内外优秀企业,深挖潜力、补齐短板,围绕制造端效率提升、销管费用源头管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优化、综合财务成本削减等细化变革举措,全年累计削减成本38亿元,有效支撑公司制造能力和经营业绩提升。

4. 用户服务方面

面向下游用户群,成立十个产销研一体化推进组;设立建筑、交通运输、桥梁、海工船舶、能源、汽车、硅钢等“5+2”行业解决方案中心,推进研发体系面向市场的变革;推进同质化产品营销模式创新,升级优化产能预售,提高近地化供应比例。

优势产品市场占有率继续保持国内领先,薄规格高能效硅钢形成全球领先的用户使用技术和产品解决方案能力;冷轧超高强钢板等一流产品得到用户充分肯定,宝钢-奇瑞等联合实验室取得较好成果;纵深推进智慧供应链建设,开展与用户的产线级数字化协同,实现与用户效率、效益双赢。

5. 品牌建设方面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以“创享改变生活”为公司品牌口号,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品牌内涵,综合运用多种传播渠道开展矩阵式传播,丰富展现方式,拓展目标受众,以“成体系、多角度”的综合效应,打造良好的公司形象。在2020外滩中国品牌创新价值榜单中,宝钢股份品牌价值位列价值榜第21位。

6. 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

坚持绿色发展,加快推进“三治四化”“长江大保护”行动,重点污染源在线排放100%过程达标。宝山、东山和梅山基地以A类企业为目标积极开展超低排放预评估;东山基地提前实现固废单月100%不出厂;青山基地强化环保措施落实,绿色发展指数提升明显;梅山基地成功创建江苏省钢铁工业旅游区。

三、公司经营情况

2020年,我国企业复产水平稳步提升,工业生产持续稳定恢复,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断改善。2020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好于预期,全年GDP101.6万亿元,增速2.3%;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2.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累计同比增长2.8%,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7.1%。

受疫情影响,一季度钢铁需求明显萎缩;但随着二季度复工复产、经济刺激政策的逐步发力,下游需求逐步恢复,带动钢铁企业积极生产,全年粗钢产量10.5亿吨,同比增长5.2%。铁矿石价格单边上行,在高需求下,下半年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2020年 62%铁矿石普氏指数全年均价

108.9美元,较去年上涨17%,钢铁企业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同期,国内钢材价格年初断崖式下跌,三四季度大幅上涨,全年国内钢材价格指数CSPI均价较去年下降2.6%。据中钢协统计,2020年87家国内大中型钢企实现利润2164亿元,同比增长6.3%,钢铁行业利润好于预期,但仍低于全国工业行业的平均水平。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单位:万吨、点

6,0006,5007,0007,5008,0008,5009,0009,50010,000170117021703170417051706170717081709171017111712180118021803180418051806180718081809181018111812190119021903190419051906190719081909191019111912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50.060.070.080.090.0100.0110.0120.0130.0
粗钢产量CSPI月均

数据来源:wind资讯2020年,公司克服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充分发挥多制造基地协同优势与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积极应对铁矿石快速上涨、钢铁需求震荡、内部制造基地大修带来的产能波动等情况,通过全面对标找差,推动内部变革,进一步提升效率与竞争力,全面完成2020年核心经营目标,经营业绩超过预期。2020年,公司销售商品坯材4,597.5万吨,实现营业总收入2,844.4亿元,利润总额160.2亿元。

(一)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亮点

? 抗疫保产取得双胜利。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公司在应急保供、复工复产、稳定供应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表现出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 经营业绩国内行业最优。积极应对购销市场变化与内部高炉大修等影响,充分发挥多制造基地运营与协同优势,产品规模、品种、质量、服务与盈利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60.2亿元。

? 成本削减成效显著。全面对标国内外优秀钢铁企业,围绕制造端效率提升、主要技术指标优化、销管费用源头管控与财务综合成本下降等方面,深挖成本削减潜力,2020年完成成本削减38亿元,有效支撑公司经营业绩。

? 技术领先取得新进展。供国家重大科技工程霞浦快堆用SA387钢板、深水采油平台用R6系泊链棒材全面按期交付;富氢冶金示范线改造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完成,富氢碳循环高炉试验取得突破;10项产品实现全球首发,23项标志性技术实现突破。

? 优化产业布局。湛江钢铁三高炉系统工程建设进度全面提前;全球唯一一条完全面向新能源汽车的最高等级无取向硅钢专业生产线开工;取向硅钢新型耐热刻痕机组正式投产,标志着该全球首发技术实现商业化生产。

? 智慧制造再上新台阶。打造智能化产业群,完成大数据中心基础架构搭建及基于中台的数据域建设,营销等9个大数据试点项目实现标志性功能上线投运;实施劳动效率提升、设备在线诊断等智慧制造改造项目近90项;冷轧“黑灯工厂”入选首批20家上海市智能工厂。

? 加速实施企业变革。面向用户的产销研机制变革实施落地;产品及工序专业化改革快速落地、快速见效;以“三个一体化”为重点,加速推进设备体系变革,并取得预期成效。

? 构建绿色城市钢厂。推进“三治四化”、“长江大保护”行动,重点污染源在线排放100%过程达标,无重大环境风险事件。宝山、东山和梅山基地以A类企业为目标积极开展超低排放预评估。

? 行业最高信用评级。凭借稳健的财务表现与经营业绩,国际三大评级机构标普、穆迪和惠誉分别给予公司A-稳定、A3稳定、A稳定的长期企业信用评级,公司继续保持全球综合性钢铁企业最高信用评级。

(二)公司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83,674291,600-2.7
营业成本252,938259,873-2.7
销售费用2,9333,381-13.3
管理费用4,3455,609-22.5
研发费用8,7268,864-1.6
财务费用1,4622,463-4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08433,074-1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388-23,230-4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02-15,353-10.8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三)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钢铁制造215,045190,95211.2-4.1-4.9增加0.7个百分点
加工配送268,100263,8561.6-6.6-6.4减少0.2个百分点
其他16,19612,32523.9-3.4-7.1增加5.0个百分点
分部间抵销-214,876-213,887
合计284,464253,24511.0-2.7-2.6增加0.01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冷轧碳钢板卷87,80475,87113.61.7-1.6增加2.9个百分点
热轧碳钢板卷69,00861,23111.3-8.4-9.5增加1.0个百分点
钢管产品11,53110,9135.4-18.3-12.2减少6.6个百分点
长材产品7,9076,75414.6-3.92.4减少5.2个百分点
其他钢铁产品20,34318,13010.916.721.8减少3.7个百分点
合计196,594172,90012.1-2.4-3.2增加0.7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境内市场257,475227,29411.72-0.7-0.6减少0.1个百分点
境外市场26,99025,9523.85-17.4-17.1减少0.4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公司按内部组织机构划分为钢铁制造、加工配送、其他三个分部。钢铁制造分部包括各钢铁制造单元,加工配送分部包括宝钢国际、海外公司等贸易单元,其他分部包括信息科技、炭材及金融等业务。

2020年,公司抓住疫情后钢铁产能恢复契机,持续提升生产效率、资金效率与资产效率,深挖成本削减潜力,有效缓解了钢材价格下行与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影响,2020年公司冷、热轧主要产品的毛利率较去年上涨。

四、公司未来发展

(一)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2021年,新冠肺炎疫苗有望在全球实现大规模推广应用,将助力世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界经济加速复苏。国内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中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经济“双循环”有望支撑钢材需求稳中有升。预计基建投资和基建用钢均小幅增长,房地产用钢需求同比有望增长,机械、汽车、家电等制造业用钢需求预计持续增长。

(二)公司发展战略

以“做钢铁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者,做未来钢铁的引领者”为使命,以“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钢铁企业、成为最具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为愿景,聚力打造精品、绿色、智慧、技术、高效宝钢。

规划期内,公司将坚持高质量发展,实施“1+5”发展战略,即创新深化多制造基地管理模式,持续提升技术领先、成本变革、服务先行、智慧制造、城市钢厂五大能力,积极探索、实践未来钢铁,成为全球领先的钢铁企业。

(三)经营计划

1.前期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

与年度经营目标比,2020年公司利润总额国内行业第一;成本环比削减38亿元;冷轧汽车板市场占有率超50%;钢铁主业人均产钢1288吨/人·年;资金周转效率(可比口径)达到行业平均水平;重大项目实现节点目标。

2. 2021年公司经营目标、计划与拟开展的重点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公司2019-2021年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公司将围绕“全面对标找差,打造极致效率;追求价值创造,保持行业引领”的经营总方针,努力实现“经营业绩国内行业第一,核心产品市场占有率50%以上,钢铁主业人均钢产量达到1500 吨/人?年,成本环比削减7.2亿元以上(定比2018年90亿元以上),实现智慧制造2.0 版突破,重大项目实现节点目标”的经营总目标。

2021年,公司计划产铁4,549万吨、产钢5,113万吨、销售商品坯材4,944万吨、营业总收入2,896亿元、营业成本2,559亿元。

围绕公司2021年的经营总方针和经营总目标,结合规划要求,公司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年内将重点推进以下方面工作:

(1)规划统领,实现公司做强做优做大目标。把握“两个大局”“两个循环”,贯彻和承接中国宝武“十四五”规划,编制宝钢股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2-2027年),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提出确保新一轮规划目标实现的路径和举措。

(2)变革驱动,深化一公司多基地模式建设。强化一个经营中心的构建,提升和发挥面向流程、以价值流为核心的管理体系能力。推进面向多基地多专业的智慧运行中心建设,探索多基地智能决策和智慧运行。发挥产品专业部和工序专业部作用,协同提升各基地技术和制造能力。

(3)全面对标找差,持续提升核心竞争优势。深化对标找差机制建设,加快《宝钢股份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落地。围绕高炉利用系数、铁钢比、热装热送率和轧制速度等,着力提升制造效率。强化投资源头控制,加速闲置资产处置和共享,提升资产效率。强化两金管控,追求极限库存,提升资金效率。持续提升劳动效率,2021年实现人均产钢1500吨/人?年。

(4)创新突破,加强低碳冶金等未来钢铁技术研发。贯彻“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力争2023年实现“碳达峰”。融入国家战略,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尤其要在“卡脖子”技术上取得更多突破。坚持差异化新产品发展道路,引导和挖掘客户需求,形成首批面向行业的解决方案项目并形成示范作用。

(5)成本变革,持续提升成本竞争力。聚焦效率提升、能效提升、销管费用专项管控,挖掘价值增长点。开展全流程物流成本削减,制订三年物流成本改善行动方案。深化各工序全面对标找差,打造高效、高品质、低成本协同制造能力。

(6)“三跨”融合,智慧制造实现2.0版突破。深入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 “跨产业、跨基地”的互通融合。大数据赋能,拓展智慧经营决策支持系统管理应用场景,落实一总部多基地 “跨空间”互通融合。开展设备管理“三个一体化”变革,实现跨人机界面的互通融合。

(7)绿色制造,成为钢铁业绿色低碳领先者。积极践行“长江大保护”要求,抓好“三治四化”,落实年度“碳达峰”、“碳中和”任务。按A类企业要求加快推进四基地超低排放改造,全力推进固废不出厂、废水零排放。大幅提升厂容绿化水平,全面打造“两于一入”的绿色生态钢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厂。

(8)服务先行,持续提升用户服务能力。强化市场份额管理,打造差异化产品细分市场冠军;同质化产品形成区域市场控制力,产品销量同比增长。推进产销研联动,挖掘和创新用户需求,提升面向用户的综合解决方案策划和落实能力。进一步优化产线分工,完善供应链管理。全面开展关键下游行业品牌策划,实现品牌溢价。

(9)风险管控,化解和防范各类风险。践行“违章就是犯罪”的安全管理理念,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与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完善公司重大风险监控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发挥好公司应急指挥体系作用,更加精准精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0)以员工为中心,推进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加大各基地间人力资源共享,提升人力资源利用率。推进重点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技术人才梯队,培养具有多基地管理思维的年轻骨干人才。深化“普惠+精准”服务员工的模式,持续增强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实现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

3.2021年公司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业绩的承诺,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

4.维持公司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对公司经营计划涉及的投资资金来源、成本及使用情况。

2021年公司预算安排固定资产投资资金229.2亿元,主要用于东山基地三高炉系统、宝山基地无取向硅钢产品结构优化项目、青山基地烧结及高炉大修项目、梅山基地一号连铸机改造等项目预付款及进度款;并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四大基地环保超低排放改造、产品结构调整、智慧制造等技改项目。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公司整体风险情况及有关应对风险举措

2020年,公司重点风险主要按八大课题,分战略、市场、运营等方面共19个风险项目、41个重点关注事项推进。公司各风险主责单位制定重点风险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定期开展风险监控、预警及风险应对,全年没有出现重大的风险事件,公司级重点风险总体受控。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的领导作用,建立公司管理层季度动态开展重点风险研判、决策风险评估以及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坚持以重点风险项目为载体,动态评估风险,加强形势研判,每季度开展宝钢股份重点风险披露报告。2020年累计推进重点风险领域22个,披露风险事件40次。

完成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建设,实现年度重点风险与业务系统对接、重点风险自动预警、风险态势分析及辅助决策等功能,基本实现风险报告线上运行。围绕资产效率、资金效率、海外基地并购等风险,针对性组织开展公司风险项目培训。

2.2021年度新增风险因素

目前,全球疫情依然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虽然疫苗已开始上市,但全球疫情受控仍需一定时间,预计疫情依然是影响2021年全球经济的主要因素。2021年需重点关注疫情、进口依存度高等因素带来的原料运输、供应链安全等风险,资源环境约束与减碳带来的成本上升等风险。

以上,请股东大会审议。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的诚信与勤勉义务,我们在2020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在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 张克华先生 1953年8月生,中国国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张先生1980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2000年获得中国石油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

张先生在企业管理、公司治理、工程建设管理、绿色发展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历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工程部主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12月至2017年2月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7年2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陆雄文先生 1966年10月生,中国国籍。陆先生1988年7月获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91年7月获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97年1月获复旦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曾赴美国达特茅斯大学塔克商学院做博士后研究,并曾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和俄亥俄州立大学费雪商学院担任访问学者。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陆先生主要从事中国不成熟市场营销、因特网经济、区域经济、企业组织变革、可持续发展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研究。在国内外权威刊物和会议上发表五十余篇论文;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课题、面上课题、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咨询、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等研究项目;出版有《民主管理》、《重返经济舞台中心---长三角区域经济的融合转型》(合著)、“Service Marketing in Asia(第二版)”(合著)、《企业战略管理》(合著)等多部著作及教材,并主编了《管理学大辞典》,是《辞海》第七版分科主编。

陆先生曾担任多家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等。现兼任第六届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委员。2018年5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 谢荣先生 1952年11月生,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教授。谢先生1983年7月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1985年12月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1992年12月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任申万宏源、百润股份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谢先生主要从事会计、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领域的研究,主讲《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课程等。曾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教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副院长,申银万国、宝信软件、光大银行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5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 白彦春先生 1966年8月生,中国国籍。白先生1988年5月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1年8月至1992年6月在美国约翰霍普金斯中美中心研究生班学习,2003年6月获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现任紫顶(北京)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白先生在公司治理、企业风险管控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执业特长集中在公司上市和并购重组,曾参与中国石油、中国工商银行、神华、鞍山钢铁等数十家大型国企的改制上市工作,并于2007年出任中国证监会第九届发审委委员,审核了150件以上首发和增发项目。在多年执业生涯中,白先生曾代理过上百件诉讼和仲裁案件,曾作为仲裁员审理过国际商会(ICC)仲裁案件。白先生现主攻公司治理与机构投资决策,为大型国内外机构投资者责任投资提供投资决策服务。现兼任美国上市公司国双科技董事及另外两家A股上市公司董事。2018年5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5. 田雍先生 1959年10月生,中国国籍。田先生1982年1月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1987年7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现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审计师。

田先生有着多年国家审计、中央企业审计、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经历,在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历任国家审计署基本建设审计司、金融审计司副处长、处长;1999年至今,先后担任邮电部中鸿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2019年9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独立董事。

我们五位独立董事与宝钢股份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 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宝钢股份共召开16次董事会会议、1次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以及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张克华董事、陆雄文董事、谢荣董事、白彦春董事、田雍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其应当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谢荣董事出席了宝钢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均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2. 现场考察

2020年度,我们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相关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业务部门进行深入交流,了解有关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我们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多年在相关行业的工作经验,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3. 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宝钢股份十分支持和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公司及时回复我们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问询,在日常工作中,公司会定期或不定期向我们每位独立董事提供《董事信息月报》、《董秘专递》、《信息摘编》等信息产品,我们也会持续关注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一些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另外,宝钢股份根据《董监高岗位培训管理办法》,设立了培训预警级别,将独立董事培训信息及时发送给我们,帮助我们及时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和后续培训,符合监管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独立董事对年度履职时重点关注的事项,应当充分说明相关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尤其应当说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

(一) 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股设立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马钢集团增资宝武炭材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武钢有限及湛江钢铁参股宝武清能的议案》。上述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此项议案。

2.此项议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3.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措施合法、有效。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 对外担保

鉴于国内外钢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充分把握市场销售时机,使公司国内外销售分支机构在公司统筹策划下积极参与国内外供货招标项目,经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为全资子公司供货事项提供履约保函授权期限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审批公司为国内外全资销售子公司在公司统筹策划下参与以本公司产品和服务为主的国内外供货事项提供履约保函。截止2020年末,本公司为下属宝钢美洲贸易公司提供一笔连带责任履约保函1.0亿美元,期限自2018年8月15日至2021年8月1日,折人民币约6.52亿元;为下属宝钢中东公司提供一笔连带责任履约保函0.24亿美元,折人民币约1.56亿元。

上述担保公司均承担连带责任,目前无导致公司实际履行连带责任的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事项发生。

对宝钢股份而言,上述履约保函并无实质上的风险扩大,与一般担保事项存在本质差别。公司上述担保均无履约倾向,风险可控。

2. 资金占用

宝钢股份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宝钢股份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明确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020年度宝钢股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紧密挂钩,从绩效目标的确定、日常薪酬管理、绩效评价、绩效结果与薪酬挂钩等机制均按照规范的流程运作。

(四)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宝钢股份于2021年1月20日披露《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业绩预告所披露的有关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幅度与2020年年度报告差异较小。

(五)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同意,经股东大会批准,宝钢股份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为公司2020年度独立会计师及内控审计师。

(六)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宝钢股份拟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现金股利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八)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信息披露差错。

(九)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的通知》中有关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披露的要求,公司组织实施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聘请安永开展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聘请的安永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的审计意见如下: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十)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有10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5名,占比1/2。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设,在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共设立4个专门委员会,其中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1/5;审计委员会由6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5/6,由独立董事会计学教授谢荣先生担任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由外部董事担任,独立董事占5/6,由独立董事陆雄文先生担任主任;提名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3/4,由独立董事张克华先生担任主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有效地保证了审计、考核和董事、高管任用的独立、公正。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2020年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如下:

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应根据整体战略规划的调整,及时识别和防范战略风险。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公司在设计下一期新的股权激励方案时,对于因不符合股权激励解锁条件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要积极和国资委等有权部门沟通该等股票能否作为库存股管理,并在适当时候用于其他管理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股权激励。

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要在推进体系内各基地内控水平一体化、一致化方面多投入,以促进公司内控更好发展;要积极推进审计方法现代化,智慧审计要跟上智慧制造、智慧管理发展要求,以提升审计质量和审计效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率;要加强审计人才培养和培训,优化审计人才结构,尤其是要培养和引进大数据人才,以跟上智慧审计新形势。

四、总体评价

我们认为,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履行了对公司及股东的忠实勤勉义务。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2020年度,监事会列席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二十二次、二十五次会议共计3次会议,对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进行监督。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召开了16次监事会会议,其中12次以通讯方式召开,1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监管要求,对相关监事会决议及时进行了公告。各次监事会召开情况和主要议题如下:

(1)2020年1月3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议案》等5项提案。

(2)2020年1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提案》。

(3)2020年2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0年定点云南扶贫项目及预算安排的议案”的提案》等2项提案。

(4)2020年3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增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调整执行董事、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的提案》等2项提案。

(5)2020年4月7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向境外友好合作伙伴捐赠防疫物资的议案”的提案》。

(6)2020年4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宝信软件实施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议案”的提案》。

(7)2020年4月28日于上海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2019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的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预算的议案”的提案》、《关于审议董事会“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提案》、《关于审议董事会“2019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提案》、《关于审议董事会“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案》等17项提案。

(8)2020年7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武钢气体优化资本结构的议案”的提案》。

(9)2020年7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结算的议案”的提案》共2项提案。

(10)2020年8月27日于上海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关于审议董事会“2020年二季度末母公司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提案》、《关于审议董事会“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提案》、《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提案》等6项提案。

(11)2020年9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提案》。

(12)2020年9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参股设立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的提案》等2项提案。

(13)2020年10月29日于上海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提案》等2项提案。

(14)2020年11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成立宝山工业气体分公司的议案”的提案》等5项提案。

(15)2020年12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武钢有限及湛江钢铁参股宝武清能的议案”的提案》。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16)2020年12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宝武炭材收购精功碳纤维股权的议案”的提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未发现有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按《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执行,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内容进行核查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13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中对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限售安排、解锁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1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6,370,812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以上,请股东大会审议。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细内容见公司公告

以上,请股东大会审议。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于2020年12月31日及2020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项 目金 额
资产总额3,562.25
负债总额1,564.82
股东权益1,997.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843.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0.84
营业总收入2,844.36
营业总成本2,719.92
营业利润169.55
利润总额160.22
净利润139.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77
基本每股收益(元)0.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03

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基准及假设、主要会计政策、税项、会计报表项目注释、分行业资料、关联方及其交易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都有详细披露。

以上,请股东大会审议。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五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重述后)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6,889,029,991.2915,758,460,114.9915,758,460,114.99
交易性金融资产22,828,230,628.771,732,195,053.311,732,195,053.31
衍生金融资产349,200,813.9048,511,992.0748,511,992.07
应收票据41,054,958,901.92626,770,979.17626,770,979.17
应收账款59,631,221,740.969,889,222,241.6010,877,760,224.00
应收款项融资629,545,108,822.3928,111,808,688.9128,111,808,688.91
预付款项75,062,984,359.995,002,458,514.425,002,458,514.42
其他应收款82,451,318,397.321,684,747,265.971,684,747,265.97
其中:应收利息13,191,259.1313,191,259.13
应收股利384,868,242.511,145,103.121,145,103.1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9,496,874,450.032,988,600,000.002,988,600,000.00
存货1039,356,979,182.5542,427,659,227.5840,299,745,478.15
合同资产11861,132,953.58397,881,821.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22,671,597,452.75
其他流动资产1326,513,243,597.3830,419,426,629.0430,368,464,614.27
流动资产合计146,411,881,292.83139,087,742,528.16137,499,522,925.2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14409,758,258.74304,232,075.00304,232,075.00
债权投资15243,000,000.00763,000,000.00763,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16172,642,723.10
长期应收款17225,908,316.75264,560,984.15264,560,984.15
长期股权投资1820,768,399,145.2218,577,070,537.9618,577,070,537.9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9801,502,965.35678,633,155.33678,633,155.3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9,473,025,071.2811,763,241,106.6311,763,241,106.63
投资性房地产21507,193,718.98547,196,501.96547,196,501.96
固定资产22140,203,504,664.87147,445,968,255.74147,445,968,255.74
在建工程2317,751,453,094.058,467,766,772.708,467,766,772.70
无形资产2412,018,934,818.2611,887,029,063.6011,887,029,063.60
商誉25560,518,642.82521,901,072.77521,901,072.77
长期待摊费用261,998,752,766.651,508,500,131.301,508,500,131.30
递延所得税资产273,040,261,427.163,283,385,164.863,282,075,793.92
其他非流动资产281,638,314,980.492,427,016,998.052,427,016,998.05
非流动资产合计209,813,170,593.72208,439,501,820.05208,438,192,449.11
资产总计356,225,051,886.55347,527,244,348.21345,937,715,374.3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912,450,126,298.7213,068,010,671.1813,068,010,671.18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项目附注五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重述后)
拆入资金31422,060,100.00422,060,100.00
衍生金融负债32363,257.6411,873,198.1411,873,198.14
应付票据3310,355,072,805.0514,163,283,601.1014,163,283,601.10
应付账款3434,290,588,630.9929,350,765,914.3229,422,516,984.86
预收款项3522,371,691,661.35
合同负债3626,318,245,471.0022,150,830,737.2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371,022,318,070.50226,463,442.64226,463,442.64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3012,960,895,336.0714,200,876,554.8214,200,876,554.82
应付职工薪酬381,495,102,816.012,547,053,299.992,547,053,299.99
应交税费392,232,812,146.261,918,726,203.421,935,778,897.22
其他应付款403,892,812,619.221,838,790,194.751,838,790,194.75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903,549,639.2465,932,722.5065,932,722.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11,371,006,043.393,643,150,014.563,643,150,014.56
其他流动负债4222,699,377,016.5836,697,233,371.5934,213,447,574.77
流动负债合计129,088,720,511.43140,239,117,303.77138,064,996,195.3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310,363,497,366.512,007,531,180.812,007,531,180.81
应付债券4412,000,000,000.009,000,000,000.009,000,000,000.00
长期应付款45881,521,484.10960,749,737.09960,749,737.0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461,726,835,209.991,761,340,882.551,761,340,882.55
递延收益471,220,576,016.981,215,988,890.991,215,988,890.99
递延所得税负债271,040,708,284.82884,710,639.80884,710,639.80
其他非流动负债48160,530,735.13
非流动负债合计27,393,669,097.5315,830,321,331.2415,830,321,331.24
负债合计156,482,389,608.96156,069,438,635.01153,895,317,526.62
股东权益
股本4922,269,447,650.0022,274,460,375.0022,274,460,375.00
资本公积5050,466,150,013.3550,648,934,002.2650,648,934,002.26
减:库存股51452,725,449.75691,760,065.50691,760,065.50
其他综合收益52-985,550,980.76-882,025,549.23-882,025,549.23
专项储备5335,414,042.4830,273,443.8130,273,443.81
盈余公积5436,335,300,649.2434,208,021,470.0234,208,021,470.02
未分配利润5576,703,248,849.0372,389,712,958.8672,584,128,788.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84,371,284,773.59177,977,616,635.22178,172,032,464.81
少数股东权益15,371,377,504.0013,480,189,077.9813,870,365,382.94
股东权益合计199,742,662,277.59191,457,805,713.20192,042,397,847.7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356,225,051,886.55347,527,244,348.21345,937,715,374.37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十五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1,219,102,248.8410,032,788,869.8210,032,788,869.82
衍生金融资产16,795,580.1316,795,580.13
应收账款119,470,732,192.2420,043,208,340.6920,043,208,340.69
应收款项融资20,639,779,788.6422,678,665,039.8222,678,665,039.82
预付款项1,500,662,193.351,243,775,499.441,243,775,499.44
其他应收款2778,826,329.02563,326,737.35563,326,737.3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384,868,242.51
存货13,004,730,321.0412,852,610,118.5512,852,610,118.55
其他流动资产20,802,916,740.6332,834,440,129.4832,834,440,129.48
流动资产合计97,416,749,813.76100,265,610,315.28100,265,610,315.28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98,590,516.06121,747,740.32121,747,740.32
长期股权投资384,602,581,896.7382,921,061,384.6582,921,061,384.6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31,889,830.79271,647,000.00271,647,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844,897,096.208,844,897,096.208,844,897,096.20
固定资产44,014,145,827.6145,570,147,874.9045,570,147,874.90
在建工程2,499,416,338.162,508,104,973.852,508,104,973.85
无形资产3,221,482,955.453,264,692,595.753,264,692,595.75
长期待摊费用441,949,661.6724,800,859.6824,800,859.68
递延所得税资产659,846,870.50807,696,304.80807,696,304.80
其他非流动资产382,052,630.31426,422,878.77426,422,878.77
非流动资产合计144,996,853,623.48144,761,218,708.92144,761,218,708.92
资产总计242,413,603,437.24245,026,829,024.20245,026,829,024.2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8,206,540,875.3810,458,447,037.0010,458,447,037.00
应付票据2,595,663,290.025,284,553,874.675,284,553,874.67
应付账款18,079,580,554.0516,037,810,500.3916,037,810,500.39
预收款项-9,084,741,766.92
合同负债9,658,839,188.078,039,594,484.00-
应付职工薪酬526,635,837.041,317,806,786.901,317,806,786.90
应交税费665,975,451.66490,377,679.84490,377,679.84
其他应付款1,093,666,768.02359,890,724.30359,890,724.3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835,008,292.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355,047,968.783,497,444,829.693,497,444,829.69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项目附注十五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其他流动负债23,310,810,829.4336,812,846,404.0535,767,699,121.13
流动负债合计64,492,760,762.4582,298,772,320.8482,298,772,320.8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8,800,000,000.00875,000,000.00875,000,000.00
应付债券12,000,000,000.009,000,000,000.009,000,000,000.00
长期应付款695,305,449.75934,340,065.50934,340,065.5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565,437,406.13487,186,097.57487,186,097.57
递延收益279,708,797.53318,080,873.59318,080,873.59
递延所得税负债515,631,231.04620,601,694.99620,601,694.99
非流动负债合计22,856,082,884.4512,235,208,731.6512,235,208,731.65
负债合计87,348,843,646.9094,533,981,052.4994,533,981,052.49
股东权益
股本22,269,447,650.0022,274,460,375.0022,274,460,375.00
资本公积56,769,707,183.7356,832,321,814.1656,832,321,814.16
减:库存股452,725,449.75691,760,065.50691,760,065.50
其他综合收益-20,560,018.06-20,629,355.30-20,629,355.30
盈余公积36,335,300,649.2434,208,021,470.0234,208,021,470.02
未分配利润40,163,589,775.1837,890,433,733.3337,890,433,733.33
股东权益合计155,064,759,790.34150,492,847,971.71150,492,847,971.7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42,413,603,437.24245,026,829,024.20245,026,829,024.20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0年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五2020年度2019年度(重述后)
一、营业总收入284,436,497,183.50292,434,131,781.57
其中:营业收入56283,674,412,508.91291,600,366,174.22
利息收入749,972,013.27812,774,146.84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2,112,661.3220,991,460.51
二、营业总成本271,992,001,255.33281,774,498,110.39
其中:营业成本56252,938,313,624.65259,873,359,648.27
利息支出300,536,231.71308,417,425.2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6,353,131.306,042,975.91
税金及附加571,281,005,063.901,269,534,659.45
销售费用582,933,054,911.353,381,375,028.62
管理费用594,344,884,860.265,608,621,152.62
研发费用608,726,308,372.608,864,001,972.52
财务费用611,461,545,059.562,463,145,247.76
其中:利息费用1,779,182,037.812,437,636,361.58
利息收入164,498,345.35233,399,865.85
加:其他收益62506,016,977.51573,613,048.1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33,140,213,702.233,504,197,362.7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280,715,642.761,124,521,924.1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56,287.5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4-62,866,121.85257,198,415.3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5591,103,654.15547,676,263.8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6215,810,568.12323,418,383.2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7120,227,693.47255,061,205.6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6,955,002,401.8016,120,798,350.11
加:营业外收入68162,719,938.36213,238,663.31
减:营业外支出691,096,067,786.90733,643,274.1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6,021,654,553.2615,600,393,739.26
减:所得税费用702,036,271,230.501,728,237,815.7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985,383,322.7613,872,155,923.5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985,383,322.7613,872,155,923.5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项目附注五2020年度2019年度(重述后)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676,775,744.3912,563,018,204.22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308,607,578.371,309,137,719.3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4,180,052.32128,396,896.50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2-103,525,431.53112,929,900.08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0,002,319.5749,783,558.51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9,527,552.93-20,406,098.56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9,529,872.5070,189,657.07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53,527,751.1063,146,341.57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6,667,055.3533,185,342.63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095,976.61863,837.93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1,024,380.00-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08,932,292.3629,097,161.01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0,654,620.7915,466,996.42
七、综合收益总额13,871,203,270.4414,000,552,820.05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2,573,250,312.8612,675,948,104.3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297,952,957.581,324,604,715.7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70.5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70.56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37,855,230.46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616,362,297.98元。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十五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129,803,912,947.11135,784,145,710.40
减:营业成本4118,148,521,870.49124,239,736,457.79
税金及附加281,931,178.85369,555,245.91
销售费用629,376,168.93740,425,892.05
管理费用1,422,735,361.532,000,293,515.33
研发费用3,701,157,895.823,621,792,118.91
财务费用515,137,886.991,152,896,671.63
其中:利息费用1,690,398,060.362,238,691,577.90
利息收入1,033,924,584.041,385,708,420.34
加:其他收益204,576,134.67195,719,916.7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6,319,221,921.704,255,809,316.0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909,443,799.93913,420,998.6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2,874,276.0349,578,286.6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82,713.73-8,814,217.9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3,672,890.37-65,635,926.6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7,774,145.4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503,186,188.208,323,877,329.04
加:营业外收入68,124,135.3336,039,205.81
减:营业外支出646,065,070.23464,040,153.4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0,925,245,253.307,895,876,381.39
减:所得税费用288,849,357.2367,323.8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636,395,896.077,895,809,057.5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636,395,896.077,895,809,057.59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9,337.2478,236,211.25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9,817,876.9162,066,250.0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9,817,876.9162,066,250.00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9,887,214.1516,169,961.25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9,887,214.1516,169,961.25
六、综合收益总额10,636,465,233.317,974,045,268.84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十五2020年度2019年度(重述后)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20,319,651,092.24339,786,971,014.54
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减少额-3,006,802,616.4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431,942,333.58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462,298,491.95-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422,060,100.00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204,111,716.01
收到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796,876,659.44843,609,479.82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793,379,622.2284,391,628.05
收到的税费返还558,031,473.80815,748,146.8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2891,853,305.821,480,663,919.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3,822,090,645.47347,076,300,954.9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59,139,971,120.90280,019,177,927.96
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1,438,976,475.2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减少额1,314,314,492.47-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减少额394,756,450.00-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3,226,116.53-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333,307,484.19297,835,751.0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696,030,304.8915,637,462,640.66
支付的各项税费6,527,469,648.5411,668,235,694.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210,889,846,645.676,379,869,719.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5,737,898,738.47314,002,581,734.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28,084,191,907.0033,073,719,220.85
二、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28,289,015,534.3621,584,898,710.3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387,280,784.382,783,731,922.5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61,580,386.07726,435,863.43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项目附注十五2020年度2019年度(重述后)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60,446,038.68284,368,339.6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2210,151,541.67270,983,054.3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108,474,285.1625,650,417,890.3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9,572,961,506.5917,625,270,817.47
投资支付的现金25,384,557,921.3931,244,629,246.4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408,795,276.1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2129,891,248.0710,102,100.5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5,496,205,952.2048,880,002,164.46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3,387,731,667.04-23,229,584,274.07
三、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24,485,900.00214,571,133.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724,485,900.00176,4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4,354,302,105.6487,164,560,310.2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66,500,000,000.0072,00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1,578,788,005.64159,379,131,443.2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67,550,867,951.16156,226,156,695.7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7,703,398,718.0514,526,222,022.9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493,739,772.971,178,231,555.5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226,573,902.033,980,234,995.7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5,280,840,571.24174,732,613,714.43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3,702,052,565.60-15,353,482,271.1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09,267,657.00-44,922,297.7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1,203,675,331.36-5,554,269,622.13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858,457,437.0119,412,727,059.14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315,062,132,768.3713,858,457,437.01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1,717,329,157.38148,687,141,612.86
收到的税费返还-232,852,269.3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91,615,299.96906,161,641.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2,408,944,457.34149,826,155,524.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8,753,354,675.99136,490,442,384.2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246,077,711.606,131,868,179.60
支付的各项税费1,004,812,096.283,555,928,666.7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56,638,935.991,089,092,640.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7,260,883,419.86147,267,331,870.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148,061,037.482,558,823,653.2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7,750,000,000.0019,659,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796,558,501.403,543,938,893.5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4,897,686.82987,582,259.6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33,706,545.162,380,463,551.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3,985,162,733.3826,570,984,704.4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633,518,896.315,671,784,093.76
投资支付的现金24,523,470,421.3929,698,700,000.8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4,231,150.009,742,100.5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261,220,467.7035,380,226,195.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23,942,265.68-8,809,241,490.6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8,171,133.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3,692,046,936.3885,869,728,619.5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66,500,000,000.0072,0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065,830,962.429,471,897,284.0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8,257,877,898.80167,379,797,036.57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159,039,641,936.38147,365,678,619.55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7,025,647,361.4612,965,724,970.50
回购股票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772.755,377,522.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6,085,290,070.59160,336,781,112.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27,412,171.797,043,015,924.0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41,722,247.65-167,868,235.9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11,186,313,379.02624,729,850.67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032,788,869.829,408,059,019.15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219,102,248.8410,032,788,869.82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0年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22,274,460,375.0049,978,047,126.60691,760,065.50-882,025,549.2330,273,443.8134,208,021,470.0273,136,098,014.41178,053,114,815.1113,162,803,273.84191,215,918,088.95
加:会计政策变更-------194,415,829.59-194,415,829.59-390,176,304.96-584,592,134.5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670,886,875.66-----551,969,225.96118,917,649.70707,562,109.10826,479,758.80
二、本年期初余额22,274,460,375.0050,648,934,002.26691,760,065.50-882,025,549.2330,273,443.8134,208,021,470.0272,389,712,958.86177,977,616,635.2213,480,189,077.98191,457,805,713.2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012,725.00-182,783,988.91-239,034,615.75-103,525,431.535,140,598.672,127,279,179.224,313,535,890.176,393,668,138.371,891,188,426.028,284,856,564.39
(一)综合收益总额----103,525,431.53--12,676,775,744.3912,573,250,312.861,297,952,957.5813,871,203,270.4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5,012,725.00-73,150,260.94-239,034,615.75----160,871,629.811,087,176,112.621,248,047,742.43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9,594,343.32------29,594,343.32461,464,115.05431,869,771.73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00,512,362.33-----100,512,362.3360,650,096.11161,162,458.44
4.其他-5,012,725.00-144,068,279.95-239,034,615.75----89,953,610.80565,061,901.46655,015,512.26
(三)利润分配-----2,127,279,179.22-8,363,239,854.22-6,235,960,675.00-495,267,501.01-6,731,228,176.01
1.提取盈余公积-----2,127,279,179.22-2,127,279,179.2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6,235,960,675.00-6,235,960,675.00-495,267,501.01-6,731,228,176.01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5,140,598.67--5,140,598.671,162,288.876,302,887.54
1.本期提取----573,542,299.89--573,542,299.8923,805,095.03597,347,394.92
2.本期使用----568,401,701.22--568,401,701.2222,642,806.16591,044,507.38
(六)其他--109,633,727.97------109,633,727.97164,567.96-109,469,160.01
四、本期期末余额22,269,447,650.0050,466,150,013.35452,725,449.75-985,550,980.7635,414,042.4836,335,300,649.2476,703,248,849.03184,371,284,773.5915,371,377,504.00199,742,662,277.59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22,267,915,125.0049,670,627,089.51665,644,518.00-348,278,735.3938,668,237.5832,628,859,658.5073,314,022,748.20176,906,169,605.4012,669,997,972.67189,576,167,578.07
加:会计政策变更----649,631,226.85--119,028,376.21-530,602,850.64-57,651,452.89-588,254,303.53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289,537,880.84-2,954,512.93--366,844,863.931,659,337,257.702,541,898,932.964,201,236,190.66
二、本年期初余额22,267,915,125.0050,960,164,970.35665,644,518.00-994,955,449.3138,668,237.5832,628,859,658.5073,799,895,988.34178,034,904,012.4615,154,245,452.74193,189,149,465.2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545,250.00-311,230,968.0926,115,547.50112,929,900.08-8,394,793.771,579,161,811.52-1,215,767,199.89137,128,452.35-1,283,880,069.80-1,146,751,617.45
(一)综合收益总额---112,929,900.08--12,563,018,204.2212,675,948,104.301,324,604,715.7514,000,552,820.0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6,545,250.00-703,952,937.2226,115,547.50----887,700,309.62-1,611,223,544.34-1,869,794,230.14-3,481,017,774.48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9,566,700.0025,818,003.1838,171,133.00-----2,786,429.82179,186,429.82176,4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38,245,033.91-----138,245,033.9113,394,540.79151,639,574.70
4.其他-3,021,450.00-868,015,974.31-12,055,585.50----887,700,309.62-1,746,682,148.43-2,062,375,200.75-3,809,057,349.18
(三)利润分配-----1,579,161,811.52-12,891,085,094.49-11,311,923,282.97-738,749,310.07-12,050,672,593.04
1.提取盈余公积-----1,579,161,811.52-1,579,161,811.5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1,311,923,282.97-11,311,923,282.97-738,749,310.07-12,050,672,593.04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8,394,793.77---8,394,793.77-67,323.25-8,462,117.02
1.本期提取----612,348,440.56--612,348,440.5619,515,998.70631,864,439.26
2.本期使用----620,743,234.33--620,743,234.3319,583,321.95640,326,556.28
(六)其他-392,721,969.13-----392,721,969.13126,077.91392,848,047.04
四、本期期末余额22,274,460,375.0050,648,934,002.26691,760,065.50-882,025,549.2330,273,443.8134,208,021,470.0272,584,128,788.45178,172,032,464.8113,870,365,382.94192,042,397,847.75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0年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度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22,274,460,375.0056,832,321,814.16691,760,065.50-20,629,355.30-34,208,021,470.0237,890,433,733.33150,492,847,971.7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2,274,460,375.0056,832,321,814.16691,760,065.50-20,629,355.30-34,208,021,470.0237,890,433,733.33150,492,847,971.7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012,725.00-62,614,630.43-239,034,615.7569,337.24-2,127,279,179.222,273,156,041.854,571,911,818.63
(一)综合收益总额---69,337.24--10,636,395,896.0710,636,465,233.3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5,012,725.0024,511,175.37-239,034,615.75----258,533,066.1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39,499,223.12-----39,499,223.12
4.其他-5,012,725.00-14,988,047.75-239,034,615.75----219,033,843.00
(三)利润分配-----2,127,279,179.22-8,363,239,854.22-6,235,960,675.00
1.提取盈余公积-----2,127,279,179.22-2,127,279,179.22-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6,235,960,675.00-6,235,960,675.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0.00-0.00
1.本期提取277,649,088.97277,649,088.97
2.本期使用277,649,088.97277,649,088.97
(六)其他-87,125,805.80-87,125,805.80
四、本期期末余额22,269,447,650.0056,769,707,183.73452,725,449.75-20,560,018.06-36,335,300,649.2440,163,589,775.18155,064,759,790.34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项目2019年度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22,267,915,125.0056,595,284,290.30665,644,518.00-98,865,566.55-32,628,859,658.5042,711,853,524.76153,439,402,514.0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2,267,915,125.0056,595,284,290.30665,644,518.00-98,865,566.55-32,628,859,658.5042,711,853,524.76153,439,402,514.0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545,250.00237,037,523.8626,115,547.5078,236,211.25-1,579,161,811.52-4,821,419,791.43-2,946,554,542.30
(一)综合收益总额---78,236,211.25--7,895,809,057.597,974,045,268.8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6,545,250.00143,979,661.2026,115,547.50----124,409,363.7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9,566,700.0028,604,433.0038,171,133.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24,409,363.70-----124,409,363.70
4.其他-3,021,450.00-9,034,135.50-12,055,585.50-----
(三)利润分配-----1,579,161,811.52-12,717,228,849.02-11,138,067,037.50
1.提取盈余公积-----1,579,161,811.52-1,579,161,811.52-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1,138,067,037.50-11,138,067,037.5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292,524,922.93-292,524,922.93
2.本期使用292,524,922.93292,524,922.93
(六)其他-93,057,862.66-93,057,862.66
四、本期期末余额22,274,460,375.0056,832,321,814.16691,760,065.50-20,629,355.30-34,208,021,470.0237,890,433,733.33150,492,847,971.71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缩短2021-2023年度利润分

配周期的议案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

2020年度,法人口径实现净利润10,636,395,896.07元,加上2020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37,890,433,733.33元,减去已发放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6,235,960,675.00元,2020年末公司预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2,290,868,954.40元。为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的发展目标,更好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照2020年度法人口径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063,639,589.61元;

2、按照2020年度法人口径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公积金1,063,639,589.61元;

3、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议案》,每年分派的现金股利不低于当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50%的原则,据此计算分派每股现金股利不少于0.29元(含税)。鉴于公司一贯重视回报股东,秉承长期现金分红的原则,公司拟派发现金股利0.30元/股(含税),以2020年末总股本22,269,447,650股为基准,预计分红6,680,834,295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2.70%,实际分红以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

4、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

5、2018~2020年度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

项 目2020年 预计2019年2018年
1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元)0.300.280.50
2股息率3.49%5.71%7.23%
3现金分红总额(亿元)66.8162.36111.34
4法人报表净利润(亿元)106.3678.96142.71
5合并报表归母净利(亿元)126.77124.23215.65
6现金分红总额占法人报表净利润比例62.81%78.98%78.02%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7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比例52.70%50.20%51.63%

注:2020年预计股息率使用3月4日收盘价(8.6元/股),其他年度使用当年股权登记日收盘价(2019年6月2日4.9元/股、2018年5月30日6.92元/股)。

二、缩短2021~2023年度利润分配周期的建议方案公司拟于2021~2023年度缩短分红周期,增加中期分红。根据近期资本市场调研反馈,买方机构投资人倾向于上市公司年内多次分红,其中基金、资管和私募青睐半年度分红,而保险投资人更喜爱季度分红。考虑到多数买方机构选择半年度分红,公司拟将分红周期从年度变更为半年度,即配合中报发布增加一次中期分红,中期分红金额“不低于中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50%”。

以上,请股东大会审议。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关于2021年度预算的议案

一、2021年经营总方针

全面对标找差,打造极致效率;追求价值创造,保持行业引领。

二、2021年经营总目标

经营业绩国内第一;核心产品市场占有率50%以上;钢铁主业人均钢产量达到1500吨/人?年;成本环比削减7.2亿元以上(定比90亿元以上);实现智慧制造2.0版突破;重大项目实现节点目标。

三、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

围绕公司2021年的经营总方针和经营总目标,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商业计划任务落实要求以及外部市场形势变化,公司年内将重点推进以下方面工作:

1. 规划统领,实现公司做强做优做大目标。

2. 变革驱动,深化一公司多基地模式建设。

3. 全面对标找差,持续提升核心竞争优势。

4. 创新突破,加强低碳冶金等未来钢铁技术研发。

5. 成本变革,持续提升成本竞争力。

6. “三跨”融合,智慧制造实现2.0版突破。

7. 绿色制造,成为钢铁业绿色低碳领先者。

8. 服务先行,持续提升用户服务能力。

9.风险管控,化解和防范各类风险。

四、2021年预算方案

1.2021年主要产销计划

计划产铁4,549万吨、产钢5,113万吨、商品坯材销量4,944万吨。

2.2021年主要预算指标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营业总收入:2,896亿元营业成本:2,559亿元

以上,请股东大会审议。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背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某类关联交易或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宝钢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宝钢股份2021年达到审议标准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商品、销售产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和与关联方发生的金融业务。

1.交易额预计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及其他交易

此类交易的关联方是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宝武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1414.94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

序号关联交易类别定价原则2021年预计2020年实际
关联交易额预计占预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的比例关联交易额实际占实际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的比例
采购商品市场价或协议价73,72828.82%48,02618.99%
销售产品、商品市场价或协议价53,60218.51%46,62516.44%
接受劳务协议价9,3403.65%7,3522.91%
提供劳务协议价4,2691.47%2,2730.80%
其他交易
1、租入资产协议价4160.16%3900.15%
2、租出资产协议价1320.05%810.03%
3、受托管理协议价70.002%
合计141,494104,747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注:按关联方细分的交易情况详见附件1。

(2)金融服务

2021年度宝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宝武财务公司)与宝武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有:宝武财务公司向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宝武财务公司向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贴现、委托贷款;与宝武集团下属金融类子公司发生的同业业务;提供结算、承兑、委托投资等金融服务。2021年度预计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百万元

交易内容定价原则2021年预计2020年实际
贷款发生额45,00019,845
年末余额11,0004,743
利息收入贷款利息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60068
贴现发生额15,0007,006
年末余额8,000956
贴息收入贴现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 的再贴现利率为基础确定80054
同业业务发生额15,000379
年末余额2,000379
利息净支出按市场利率确定10032
委托贷款发生额1,000
服务收入按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143
其他金融服务服务收入按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5110

(3)委托管理资产

宝钢股份委托宝武集团下属金融类子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包括购买基金及信托等理财产品。2021年度交易发生额预计250亿元,年度内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80亿元,投资收益预计为2.5亿元,收益率预计在1.5%-6.0%之间。

2.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及其他交易

单位:百万元

序号关联交易类别2020年预计2020年实际
采购商品64,69348,026
销售产品、商品60,75746,625
接受劳务7,3467,352
提供劳务2,8932,273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序号关联交易类别2020年预计2020年实际
其他交易
1、租入427390
2、租出11381
3、受托管理7
合计136,236104,747

注:1)按关联方细分的交易情况详见附件2。

2)接收劳务类关联交易超预算0.06亿元,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1%,已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总经理审批。

(2)金融服务

单位:百万元

项目2020年预计2020年实际
贷款发生额45,00019,845
年末余额11,0004,743
利息收入60068
贴现发生额15,0007,006
年末余额8,000956
贴息收入80054
同业业务发生额15,000379
年末余额2,000379
利息净支出10032
委托贷款发生额1,000
服务收入143
其他金融服务服务收入6610

(3)委托管理资产

宝钢股份委托宝武集团下属金融类子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包括购买基金及信托等理财产品。2020年度交易发生额预计为250亿元,年度内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80亿元,投资收益预计为2.5亿元,收益率预计为5%左右。

2020年度交易发生额9.5亿元,年度内任意时点最高余额22.13亿元,投资收益为0.74亿元,收益率根据协议约定执行,在1.3%-5.8%之间。

3.交易目的

(1)宝钢股份与关联方的商品购销

宝钢股份拥有稳定和经济的全球原燃料供应保障和物流支持,以及涵盖全国和海外的营销加工配送网络。部分从事钢铁制造、贸易的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关联方利用宝钢股份的购销网络采购原燃料、销售钢铁产品。宝钢股份的部分关联方长期从事备件、设备、冶金材料的制造、销售以及原辅料的开采供应、贸易,已形成了明显的专业技术优势,是宝钢股份供应链的一部分,向宝钢股份供应生产、建设所需的备件、材料、设备、原燃料。

(2)宝钢股份接受关联方劳务服务

随着宝武集团内部各类子公司的组建与壮大,技术水平与服务质量快速提升,同其他社会协作单位相比,这些子公司在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接受关联方劳务服务,在充分发挥集团相关子公司专业优势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宝钢股份核心业务的竞争力。

(3)宝钢股份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

宝钢股份下属从事信息技术、运输业务的专业公司利用自身的市场竞争优势向宝武集团下属其他公司提供服务。

(4)宝武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充分利用宝武财务公司的专业优势,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

(5)委托管理资产

有效提高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6)受托管理资产

为发挥宝钢股份的资源优势和体系能力,实现更丰富的产品结构和制造能力,与公司现有产品和产线形成互补,受托管理中国宝武集团旗下钢铁产业相关子公司,包括宝钢特钢长材有限公司等。

4.交易对宝钢股份的影响

宝钢股份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是双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

宝钢股份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宝钢股份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三、主要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基本情况

1.关联关系宝钢股份的关联方是宝武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其中,宝武集团是宝钢股份的母公司,是宝钢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为宝武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宝武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视为同一关联人。其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项和10.2.11规定的情形。

2.基本情况(截至2021年4月15日)

(1)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27.91亿元;主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业务;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法定代表人:陈德荣。

(2)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亿元;主营采矿选矿,工程设计,运输,咨询,资源综合利用等;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安远路505号。法定代表人:施兵。

(3)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1.75亿元,经营范围:电子商务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冶金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专项审批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漠河路600弄1号5层A501-A507室;法定代表人:赵昌旭。

(4)宝钢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4.13亿元;主营原辅料制造、批兼零、代购代销、设备维修、货运、仓储、印刷、绿化、餐饮、卫生管理等;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550弄8号,法定代表人:王继明。

(5)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33亿元;主营冶金工程设计、设备成套及管理、工程总承包、环境评价、工程结算审价、工程、投资技术服务及咨询等;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铁力路2510号;法定代表人:王建跃。

(6)宝钢金属有限公司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注册资本:40.55亿元;主营金属材料、汽车配件、机械设备制造、销售、钢制品加工、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销售、汽车贸易等;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3962号;法定代表人:王强民。

(7)宝钢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4.10亿元;主营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实业投资,煤炭批发,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限合同收购),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运输),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等;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3288号F3208室;法定代表人:张典波。

(8)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7.24亿元;主营钢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焦炭及煤焦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铁矿开采、压缩、液化气体(氧气、氮气、氩气)的生产及销售(在许可证有限期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黑色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冶金设备及其他冶金产品、建筑材料、空气中分离出来的气体、农副产品的销售;机械加工;计算机系统服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安装、技术咨询、员工培训;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铁路运输,道路运输等;注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法定代表人:肖国栋。

(9)宝钢资源(国际)有限公司

股本:6.37亿港元;主营一般贸易,投资和物流;住所:中国香港湾仔区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2901室;董事长:张典波。

(10)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40亿元;主营制造、加工、销售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耐火材料、炉料、建筑材料、工业生产资料(不含金、银、汽车、化学危险品);汽车大修、总成大修;化工产品(危险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压缩、液化气体供应;钢铁产品质检、大砝码计量检定;普通货运;饮食等;住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83号302室;法定代表人:张锦刚。

(11)宝钢特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6亿元;主营:钢铁冶炼、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水陆货物装卸仓储、与钢铁冶炼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服务等;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1269号;法定代表人:蔡伟飞。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12)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88亿元;主营不锈钢卷板管制造、加工及相关技术指导、咨询、自有房屋出租、蒸汽供应等;住所: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徐书峰。

(13)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2.53亿元;冶炼、热轧、固溶、冷轧、机械加工,销售金属镍、镍合金、各类合金,热(冷)轧不锈钢卷板、镍合金卷板、碳素高合金卷板、煤炭焦化;对外贸易;住所:福州市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江庆元。

(14)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3.69亿元;主营对冶金及相关行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服务(除经纪),产权经纪;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西区;法定代表人:胡爱民。

(15)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7.44亿元;主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它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16)武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3961亿元;经营范围:厂区、园区、城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商业配套及产业园租赁业务;园区产业服务;公寓经营管理;酒店管理;提供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经营咨询和技术、信息服务。住所: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法定代表人:周忠明。

(17)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环境保护、治理评价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环保工程:生态修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复(除专项)、土壤改良、河道整治、污染场地整治、土壤修复;节能、环保设备及相关材料的研发、租赁与销售;环保产品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与销售;再生资源的回收、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综合利用与产品研发、销售;危险废弃物经营(涉及许可的按许可证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住址:

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2816号一幢一层A006室;法定代表人:陈在根。

(18)上海宝钢心越人才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人才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公关活动策划;会务服务;法律咨询;旅游咨询;企业登记代理;向各类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住址: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559号W-1818室;法人代表:陈明。

(19)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2.98亿元,经营范围:资本经营;矿产品采选;建筑工程施工;建材、机械制造、维修、设计;对外贸易;国内贸易(国家限制的项目除外);物资供销、仓储;物业管理;咨询服务;租赁;农林业;住所:马鞍山市雨山区九华西路8号;法定代表人: 丁毅。

(20)上海宝地不动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18亿元,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不动产投资、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酒店管理,投资管理。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665号3层;法定代表人:王继明。

(21)宝武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亿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高性能高合金化铝板带箔产品和其它铝及铝合金深加工产品,从事货物(设备、原材料、产成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进出口业务。住所:三门峡工业园禹王路;法定代表人:智西巍。

(22)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2亿元,经营范围:从事水处理设备和环境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水务软件系统开发;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处理、环境工程和给排水的规划、设计和咨询;环境工程、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环境保护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和销售;化工原料及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水处理及环境工程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水质污染物检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限分支机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508号1幢;法定代表人:汪平刚。

(23)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亿元,经营范围:从事清洁能源科技、电力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供电服务。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四元路19号35幢666室;法定代表人:周建峰。

(24)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99亿元,经营范围:钢铁行业设备技术服务。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同济路3520号;法定代表人:李麒。

(25)宝武原料供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从事以大宗原燃料为主的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国际贸易、货运代理、船舶代理等;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1108室;法定代表人:张典波。

(26)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从事以工业品及各类设备为主的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及代理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1269号216幢1150室;法定代表人:王静。

(27)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6.75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冶炼、加工、制造、销售钢材、钢坯、钢锭、生铁、轧辊、铁合金、焦化产品、耐火材料、矿产品、金属制品、钢铁生产所需原材料、建筑材料、电子产品、冶金机电设备、备品备件;技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建筑工程、建设工程,工程设计、施工;食品经营、住宿服务,餐饮宾馆等服务业;住所:太原市尖草坪2号;法定代表人:高详明。

(28)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9.19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板材、型材、线材、棒材、钢坯、薄板带;生产、销售焦炭及煤化工制品(不含除芳香烃中加工用粗苯、溶剂用粗苯限生产外的危险化学品,须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生铁及水渣、钢渣、废钢;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住所: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法定代表人:刘建荣。

(29)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亿元;经营范围:焦炭、焦炉煤气、炼焦产品制造及批零兼营(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检修;设备防腐、保温;炉窑维修;焦化苯、焦化甲苯、焦化二甲苯、工业萘、工业硫磺、硫酸铵、炼焦沥青、粗苯、煤焦油、粗粉、工业蒽、洗油生产;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有毒品、腐蚀品、易制毒化学品。甲苯储存经营(自有)(上述项目的经营期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龙角湖武钢13号门;法定代表人:黄辉。

3.履约能力:宝钢股份的关联方履约能力强,历年来均未发生向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账的风险可控。

四、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协议签署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包括政府定价、市场价、协议价等。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首先依据政府定价,在没有政府定价时,依据市场价,如果没有政府定价和市场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宝钢股份所有日常关联交易皆按照业务类型签署协议,合同条款基本为格式性条款,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均适用,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在签订合同时,价格严格按附表所列示的定价原则制定。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对宝钢股份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以上,请股东大会审议。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附件1:2021年与同一关联人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及其他交易预计情况表

单位:百万元

关联方定价原则2021年预计
一、采购商品73,728.11
宝钢特钢市场价3,459.79
宁波宝新市场价2,307.70
宝钢工程市场价1,735.43
宝钢发展市场价459.92
宝武环科市场价598.80
梅山集团市场价1,944.00
宝钢金属市场价9.55
宝钢资源(国际)市场价502.50
宝钢资源市场价7,790.06
八一钢铁市场价2,402.48
宝钢德盛市场价529.69
中南钢铁市场价419.05
武钢集团市场价6,473.22
武钢联合焦化市场价8,464.66
欧冶云商市场价5,021.11
马钢集团市场价4,346.72
宝武清能市场价2,181.65
欧冶工业品市场价19,155.67
宝武原料市场价4,824.00
宝武铝业市场价995.28
其他公司市场价106.84
二、销售产品、商品53,601.97
宝钢特钢市场价或协议价2,765.21
宁波宝新市场价13.79
宝钢发展市场价148.25
宝武环科市场价2,362.52
宝钢金属市场价2,097.13
中南钢铁市场价910.50
梅山集团市场价1,171.91
宝钢工程市场价144.32
宝钢资源市场价4,428.38
宝钢资源(国际)市场价5,362.50
武钢集团市场价或协议价2,392.71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武钢联合焦化市场价或协议价1,005.24
重庆钢铁市场价452.25
欧冶云商市场价28,194.04
宝武水务市场价111.80
宝武清能市场价2,037.13
其他公司市场价4.31
三、接受劳务9,339.63
宝武装备协议价1,006.02
欧冶工业品协议价364.21
宝武原料协议价123.66
梅山集团协议价623.20
宝钢发展协议价663.40
宝武环科协议价880.33
宝钢工程协议价1,711.03
宝武集团协议价131.57
宝钢资源协议价741.89
宝钢心越协议价50.59
武钢集团协议价1,226.72
欧冶云商协议价665.73
宝钢金属协议价14.78
宝武水务协议价633.66
马钢集团协议价30.00
宝钢资源(国际)协议价64.00
其他公司协议价408.86
四、提供劳务4,268.72
宝钢特钢协议价88.60
宁波宝新协议价95.00
宝钢资源(国际)协议价7.00
梅山集团协议价104.50
宝钢发展协议价0.70
宝钢金属协议价51.25
八一钢铁协议价260.00
宝钢资源协议价110.75
宝钢工程协议价82.00
宝武环科协议价281.74
华宝投资、华宝信托协议价123.00
宝武集团协议价142.50
中南钢铁协议价133.50
武钢集团协议价334.72
欧冶云商协议价155.67
武钢联合焦化协议价98.85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马钢集团协议价1,124.00
宝钢德盛协议价470.00
太原钢铁协议价130.00
重庆股份协议价113.00
其他公司协议价361.94
五、其他
1、租入资产416.22
宝武集团协议价292.48
宝钢金属协议价6.76
宝钢发展协议价6.34
武钢集团协议价67.76
宝地资产协议价15.30
宝武环科协议价7.50
梅山集团协议价20.00
其他公司协议价0.08
2、租出资产132.29
宝钢特钢协议价8.58
梅山集团协议价25.85
宝钢工程协议价3.33
宝武环科协议价4.48
宝地资产协议价64.80
宝武水务协议价22.50
其他公司协议价2.76
3、受托管理7.00
总计141,493.94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附件2:2020年与同一关联人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及其他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表

单位:百万元

关联方定价原则2020年预计2020年实际
一、采购商品64,693.3948,026.16
宝钢特钢市场价5,731.583,943.88
宁波宝新市场价6,209.002,359.88
宝钢工程市场价1,100.631,707.66
宝钢发展市场价445.00333.74
宝武环科市场价755.17527.96
梅山集团市场价823.34849.87
宝钢金属市场价4.8812.04
宝钢资源(国际)市场价2,772.002,642.05
宝钢资源市场价9,483.727,287.13
八一钢铁市场价2,061.212,344.44
宝钢德盛市场价3,422.31282.01
中南钢铁市场价3,287.851,891.67
马钢集团市场价722.531,019.33
武钢集团市场价7,140.165,942.23
武钢联合焦化市场价13,216.6710,549.86
欧冶云商市场价3,275.345,336.69
欧冶工业品市场价2,200.00919.33
宝武原料市场价2,000.00
其他公司市场价42.0076.41
二、销售产品、商品60,756.7846,625.05
宝钢特钢市场价或协议价3,843.412,740.04
宁波宝新市场价182.6919.03
宝钢发展市场价263.00144.51
宝武环科市场价2,840.302,468.27
宝钢金属市场价1,873.591,588.69
中南钢铁市场价60.0036.27
梅山集团市场价847.41587.84
宝钢工程市场价265.79177.43
宝钢资源市场价5,868.392,237.00
宝钢资源(国际)市场价4,692.605,667.59
马钢集团市场价43.77
武钢集团市场价或协议价2,258.211,853.00
武钢联合焦化市场价或协议价1,780.871,345.03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欧冶云商市场价35,617.3927,598.29
宝武水务市场价268.40108.85
宝武铝业市场价70.00
其他公司市场价24.739.46
三、接受劳务7,345.617,351.63
梅山集团协议价652.71553.44
宝钢发展协议价661.29531.32
宝武环科协议价887.50744.73
宝钢工程协议价2,540.981,875.46
宝武集团协议价67.7086.67
宝钢资源协议价818.00677.88
宝钢心越协议价50.003.52
武钢集团协议价956.521,289.68
八一钢铁协议价72.21
欧冶云商协议价282.00545.34
宝钢金属协议价1.002.78
马钢集团协议价20.0020.94
宝钢资源(国际)协议价63.9054.72
宝钢特钢协议价15.007.04
宝武水务协议价327.00400.30
宝武装备协议价401.26
其他公司协议价2.0084.34
四、提供劳务2,892.532,273.14
宝钢德盛协议价110.00270.31
宝钢特钢协议价106.5099.26
宁波宝新协议价38.7043.05
宝钢资源(国际)协议价101.120.00
梅山集团协议价4.40103.23
宝钢发展协议价9.004.23
宝钢金属协议价16.5048.15
八一钢铁协议价105.00239.88
宝钢资源协议价62.0082.99
宝钢工程协议价43.0075.21
宝武环科协议价109.00157.12
华宝投资、华宝信托协议价72.00100.89
宝武集团协议价358.0088.01
广东韶钢协议价175.6074.75
武钢集团协议价390.60175.31
马钢集团协议价842.00404.68
欧冶云商协议价190.51125.24
武钢联合焦化协议价100.00108.87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其他公司协议价58.6071.97
五、其他
1、租入资产427.25389.81
宝武集团协议价289.21290.68
宝钢金属协议价6.576.76
宝钢发展协议价27.084.15
武钢集团协议价70.5064.81
宝地资产协议价17.0618.11
梅山集团协议价4.401.24
欧冶云商协议价5.000.08
宝钢工程协议价6.100.00
其他公司协议价1.353.99
2、租出资产113.4980.84
宝钢特钢协议价8.598.63
梅山集团协议价18.000.00
欧冶云商协议价2.93
武钢集团协议价2.76
宝钢工程协议价3.302.52
宝武环科协议价3.601.08
宝地资产协议价79.0062.87
其他公司协议价1.000.05
3、受托管理7.00
总计136,236.06104,746.63

以上,请股东大会审议。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独立会计师及

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为公司聘请的2020年度独立会计师和内控审计师,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根据《公司章程》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安永的聘期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特此提议续聘安永为公司2021年度独立会计师和内控审计师,审计费用与上年相同,其中: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16.7万元(含税),2021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含税)。

安永作为公司独立会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聘期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以上,请股东大会审议。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关于债券发行额度储备及发行方案的议案

为有效提高公司直接融资注册效率,充分享受直接融资品种自主择机发行的灵活和便利,捕捉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公司债市场间低成本直接融资机会,鉴于现存续债务融资工具(TDFI)及公司债券储架发行注册将于2021年9月到期。建议公司在现有注册到期日前提前进行债券发行额度储备,重新申报TDFI及公司债券储架发行注册。

一、前期注册及债券发行情况

1、债务融资工具(TDFI)注册及发行

2019年9月12日公司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DFI26号),此注册有效期2年(有效期至2021年9月11日)。2020年4月17日获得交易商协会更新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TDFI15号),注册有效期及债务融资工具要素信息不变。截至2021年3月末,在以上DFI/TDFI注册有效期内,公司累计滚动发行超短期融资券37笔,合计发行规模1120亿元,加权平均期限150天,加权平均票面利率1.96%。

2、公司债券储架发行注册及发行

2019年9月27日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86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0亿元的公司债券。此注册有效期2年(有效期至2021年9月26日)。截至2021年3月末,在以上公司债券注册有效期内,公司累计发行一般公司债1笔,发行规模30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2.95%。

二、债券发行额度储备及发行背景

2021年货币政策市场预判将逐渐回归常态,较难再现2020年疫情冲击下的超宽松流动性窗口,但“不急转弯”基调下预计总体政策取向稳健。从近期资本市场定价估值看,公开市场直接融资目前仍具有较明显成本优势。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2020年末公司有息负债余额552亿元,其中直接融资余额315亿元。考虑到直接融资到期滚动接续、股票分红及项目资金支付等阶段性资金缺口储备,为充分发挥公司优质信用获取低成本融资,建议公司继续通过比较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公司债市场情况,在直接融资成本明显优于能取得的同期银行借款利率前提下,通过发行直接融资债券进行债务接续或替换。

三、债券发行额度储备及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金额:TDFI在实际发行时根据资金情况确定发行规模,公司债发行规模不超过200亿元,TDFI及公司债任一时点的合计发行余额不超过600亿元(含600亿元)。

3、发行品种:TDFI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品种,公司债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债券、绿色债券等品种。

4、发行期限:短期债券不超过1年(含1年),长期债券不超过5年(含5年)

5、票面利率:具体票面利率视发行时公司信用评级及资金市场情况确定,但不高于同期可获得的银行贷款利率。

6、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营运资金周转、置换公司有息负债、固定资产投资支出等各项资金需求。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批准公司继续向交易商协会继续申报TDFI注册。注册发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并在注册通知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自主选择注册品种分期、滚动发行。

2、批准公司继续向上交所及证监会申报公司债券储架注册。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200亿元,发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于一般公司债券、绿色债券等,并在核准发行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自主选择公司债品种分次发行。

3、批准公司TDFI及公司债任一时点的合计发行余额不超过600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亿元(含600亿元)。

4、提请授权公司一名或多名执行董事处理与公司TDFI及公司债注册发行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TDFI及公司债注册时间及年度发行计划等;

(2)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TDFI及公司债注册发行的申报材料;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TDFI及公司债注册发行过程中相关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承销及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4)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审批确定具体的TDFI、公司债发行品种、发行期限及发行利率,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TDFI及公司债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7)办理与TDFI及公司债注册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中第(1)项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4个月有效;第(2)至(7)项授权在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有效。

以上,请股东大会审议。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报告

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税前,下同)合计为1,466.86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非全年从本 公司取酬人员 领薪期间说明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邹继新董事长
盛更红董事、总经理2021年年初新任总经理
姚林龙董事
周学东董事2021年年初新任董事
罗建川董事
张克华独立董事35
陆雄文独立董事35
谢荣独立董事35
白彦春独立董事35
田雍独立董事35
朱永红监事会主席
余汉生监事
朱汉铭监事
汪震监事
马江生监事13.86
黎楚君监事2020年年末新任监事
王娟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184.62
贝克伟离任董事
张锦刚离任董事
王强民离任董事
侯安贵离任董事、 总经理50.782020年1-5月
周建峰离任董事47.602020年1-5月
何梅芬离任监事157.21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非全年从本 公司取酬人员 领薪期间说明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储双杰离任副总经理36.482020年1-4月
刘安离任副总经理195.872020年1-9月
盛更红离任副总经理266.94
姚林龙离任副总经理9.152020年1月
魏成文离任副总经理196.29
胡玉良离任副总经理113.122020年2-12月
吴琨宗离任财务总监19.932020年1-2月
合计1466.86

[注]邹继新执行央企负责人薪酬,在中国宝武发薪。

独立董事和由控股股东以外人员担任的外部监事年度津贴标准(税前)均为35万元。此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由公司承担。

以上,请股东大会审议。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新增“第九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根据《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要求,国有企业《公司章程》一般应当包括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的内容。为此,公司拟参照《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国资发改革〔2019〕111号)中(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公司)对于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的表述,将职代会、职工监事等和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相关的内容写入《公司章程》。本次修订为在原章程“第八章 监事会”之后,新增“第九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包含三条:

160.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重大决策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或其它形式听取职工意见。坚持和完善职工监事制度,维护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的权益。

161.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162.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劳动、人事和工资制度。

《公司章程》后续各章、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顺延。

二、增加内控合规管理内容和搭建ESG治理架构

(一)增加内控合规管理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和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推动全面加强合规管理,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法治企业,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拟在《公司章程》中明确法律事务部门作为公司内控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并改组“审计委员会”为“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增加内控合规管理的相关职责。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二)搭建ESG治理架构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ESG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目标与方针,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搭建ESG治理架构,完善董事会职责;改组“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并明确相关职责等。根据上述两项内容,拟修改《公司章程》以下条款:

《公司章程》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11.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坚持绿色制造,打造钢铁精品,提供超值服务,追求和谐发展。11.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坚持绿色制造,打造钢铁精品,提供超值服务,追求和谐发展。 为推动全面加强合规管理,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法治企业,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由公司法务室牵头,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公司、子公司及其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等有组织、有计划、有控制的管理活动,确保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所适用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公司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
39.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21)对董事会设立战略及风险管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和其他专门委员会作出决议; ……39.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21)对董事会设立战略、风险及ESG、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提名、薪酬与考核和其他专门委员会作出决议; ……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105.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16)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设立战略及风险管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和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其成员; ……105.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16)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设立战略、风险及ESG、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提名、薪酬与考核和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其成员; ……
126.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设立战略及风险管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26.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设立战略、风险及ESG、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127.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127.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协助董事会评估公司ESG工作情况以及面临的风险和机遇,制定公司ESG的制度、战略和目标,组织协调公司ESG相关政策、管理、表现及目标进度的监督和检查。
128.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6)监督公司的法规遵守情况。128. 审计及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6)监督公司的法规遵守情况;(7)负责协助董事会领导和统筹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除上述内容发生变更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仍保持不变。以上,请股东大会审议。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经股东大会决议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第95条的规定:“公司董事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本届董事会将于2021年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后期满终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由9-15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的具体人数由股东大会在此区间内确定。”现经第七届董事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指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

邹继新、侯安贵、盛更红、姚林龙、周学东、罗建川。

董事会提名邹继新先生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人选,在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人选后,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如其于2021年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十天向本届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提案的,在经本届董事会审核并公告后由股东大会以差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如在有效期限内未有临时提案提出的,股东大会将以等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以上,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2.关于同意被提名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函

3.董事聘任协议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邹继新

1968年7月生,中国国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正高职高级工程师。

邹先生在企业管理、公司治理、绿色发展、钢铁生产制造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历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七届董事会董事。2016年10月起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2017年2月至2019年1月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7年2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邹先生1989年毕业于重庆钢铁专科学校,2004年获得美国俄亥俄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侯安贵

1972年2月生,中国国籍,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正高级工程师。

侯先生具有丰富的钢铁生产、技术管理、低碳绿色发展和钢铁相关产业管理经验。1994年7月加入宝钢,历任宝钢股份炼钢厂连铸一分厂副厂长、厂长、炼钢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副厂长(主持工作)、厂长兼二炼钢项目组经理、电炉项目组经理、梅钢公司副总经理、宝钢股份总经理助理(期间兼任制造管理部部长)、宝钢股份副总经理、宝武集团总经理助理(期间兼任宝钢工程董事长、欧冶云商党委书记、高级副总裁、欧冶云商董事长)。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0年5月起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侯先生1994年获东北大学学士学位,2008年4月获得上海大学硕士学位,2016年获得东北大学博士学位。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盛更红

1964年1月生,中国国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高级工程师。

盛先生具有丰富的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工程建设、投资管理、低碳冶金、循环经济、科研管理经验。1984年加入宝钢,历任宝钢热轧厂质检站副站长,宝钢技术部科技处副处长,宝钢技术中心科研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宝钢集团规划部科技处处长、规划部副部长兼规划处处长,宝钢集团科技发展部部长、工程投资部部长、重大工程项目部部长、重大工程项目部部长兼湛江龙腾公司总经理,宝钢集团业务总监,湛江钢铁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广东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湛江钢铁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3年8月至2016年5月任湛江钢铁总经理兼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2016年5月至2020年6月任湛江钢铁董事长、党委书记兼工程指挥部总指挥,2016年6月至2020年6月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0年11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1年1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2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盛先生1984年7月毕业于东北工学院钢铁冶金专业,获学士学位。

姚林龙

1964年7月生,中国国籍,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钢铁业发展中心总经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工程师。

姚先生具有丰富的钢铁企业生产制造、绿色发展、营销管理经验。1985年7月加入宝钢,历任宝钢冷轧厂轧钢分厂副厂长、厂长、涂镀分厂厂长,冷轧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1800合资公司筹建组组长,宝钢新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20年1月起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钢铁业发展中心总经理。2020年3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姚先生1985年7月毕业于东北大学,2005年9月获得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周学东

1969年2月生,中国国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高级工程师。

周先生在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党建管理、企业精准扶贫、公益事业服务等方面富具有丰富的经验。1992年8月加入宝钢,历任宝钢研究院(技术中心)组织人事处副处长、处长,宝钢研究院(技术中心)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宝钢集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宝钢股份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宁波钢铁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部长,宁波钢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宁波钢铁党委书记,宝钢集团中央研究院(技术中心)党委副书记等职务。2016年5月至2020年3月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2020年3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兼任工会负责人),2020年7月起兼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2021年2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周先生1992年7月毕业于东北工学院计算机专业,2001年2月获得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罗建川

1963年4月生,中国国籍,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罗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运营管理、公司治理、绿色发展等经验。历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铅锌局工程师,海口南新实业公司经理,中色贸易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鑫泉科贸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贸易部副主任,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铝业公司市场贸易部主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总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中国铝业公司党组成员、董事,中铝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中铝香港董事长,中铝国贸董事长,中铝海外控股董事长,有色集团管委会副主任,现任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2019年7月起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0年1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罗先生1985年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采矿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2006年获得中南大学工学博士学位。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附件2.关于同意被提名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函

关于同意被提名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的函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经过充分考虑,同意被提名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签名:

2021年 月 日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附件3. 董事聘任协议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聘任协议

本聘任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经2021年5月日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选举乙方担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为此,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聘用和任期

1.1 甲方同意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甲方董事,而乙方同意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合同条款受聘为甲方董事。

1.2 乙方在甲方担任董事的任期自2021年5月18日至2024年召开的甲方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为止。任期届满,乙方连选可以连任。

1.3 如因特殊原因使甲方无法在本协议第1.2条约定的乙方担任董事的任期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并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则乙方应在甲方股东大会选举新一届董事会之前继续履行甲方董事职责,行使董事的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直至甲方新一届董事会选举成立之日为止。

第二条: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除《公司章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义务外,乙方应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2.1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2.2 乙方应当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甲方董事会会议,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参与议案的表决;乙方确实无法亲自出席甲方董事会会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按乙方的意愿代为发表意见并表决,委托书中应明确载明授权范围。乙方应对该委托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3 乙方应积极参加与担任甲方董事有关的培训,以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作为董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2.4 乙方参与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和其他参与决议的董事对甲方负连带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乙方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董事会会议记录的,可以免除责任。乙方若在表决中投弃权票或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以及虽在讨论中明确提出异议,但表决中未投反对票,仍应承担责任。

2.5 乙方应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除《公司章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外,乙方应享有以下权利:

3.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在甲方领取薪酬及其他报酬。

3.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每一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将该次董事会讨论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提前递交给乙方。

3.3 甲方为乙方投保董事责任保险,具体依保险条款的约定执行。

乙方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协议规定履行的职务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甲方不应要求乙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且在董事责任保险不足以弥补乙方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损失的情况下,对乙方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协议规定履行职务行为给乙方个人造成的风险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于该等职务行为而引起的第三方对乙方提起诉讼或其他事件或程序而导致乙方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充分补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5.5条的规定,或有其它为了获得不适当的个人利

益而采取的行为,从而违反其对甲方的忠实义务;

(2) 乙方严重违反《公司章程》和本协议的规定,有故意或重大疏忽行为。

第四条:薪酬

4.1 除非乙方已经承担或可能承担的义务限制或禁止乙方在甲方领取薪酬,甲方应在本协议所述聘任期内,根据其有效的薪酬制度每年向乙方支付薪酬。

4.2 甲方可根据其有效的决议适当调整乙方的薪酬。

4.3 除上述薪酬外,甲方可以根据公司内部不时有效的制度向乙方支付红利、佣金或股票期权或其他薪酬。

第五条:乙方承诺

5.1 乙方承诺,于本协议签订之时且于2021年5月18日甲方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乙方担任甲方董事之时,乙方已将其与担任甲方董事有关的情况向甲方作了全面、真实、准确的披露,乙方具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甲方董事的全部条件,且乙方没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甲方董事的情形。

5.2 乙方保证,在履行甲方董事职责时,符合下列要求:

(1) 以甲方的整体利益为前提行事;

(2) 避免实际及潜在利益与职务冲突;

(3) 全面和公正地披露其与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订立的合同中的权益;

(4) 以适当的知识、经验和应有的技能,谨慎勤勉地履行职务。

5.3 乙方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董事的职责。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5.4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12个月内不向其他与甲方从事相同或相类似行业的公司或企业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或在该等公司或企业中任职。

前项所称“与甲方从事相同或相类似行业的公司或企业”不含与甲方有关联关系的公司或企业。

5.5 乙方保证,当其自身的利益与甲方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甲方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1) 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2)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3) 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甲方利益

的活动;

(4) 不得公开发表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言论;

(5)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甲方的财产;

(6) 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甲方资金借贷给他人;

(7)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甲方的商业

机会;

(8) 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甲方交易有关的佣

金;

(9) 不得以甲方资产为甲方股东的债务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10) 不得将甲方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六条:保密条款

6.1 未经甲方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除本协议第6.2条所列情形外,乙方不得泄漏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任何为甲方列为机密信息的保密信息,该等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拥有、保管或涉及甲方的文件、材料、数字、计划和内幕信息。

6.2 在法律有强制性规定或《公司章程》许可的情形下,乙方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6.3 乙方任期终止、乙方辞去或被甲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提前解聘时,乙方应立即、全部、有效地将由其持有或控制的、载有甲方保密信息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文件、个人资料、记录、报告、手册、图纸、表格、软盘、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磁带等)返还给甲方。如果该等保密信息由于保存于乙方的个人电脑或其它设备而无法归还甲方,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以甲方认可的方式将该等保密信息彻底、永久地销除。

6.4 乙方于本协议终止后仍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直至该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第七条:协议的解除

7.1 乙方可以在任期届满前向甲方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以下称辞职报告),但辞职报告中必须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7.2 如因乙方辞去甲方董事职务而导致甲方董事会人数低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时,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届时本协议终止。在此之前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董事职责和其它义务,但是该等职责的行使应受到必要和合理的限制。

7.3 以下情形发生时,乙方不得继续行使本协议规定的关于董事的各项权利和职责,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乙方不再担任甲方董事,本协议终止:

(1)乙方被判决受到刑事处罚;

(2)乙方被有权的证券管理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的人员;

(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乙方不得担任甲方董事的其它情形。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即被认为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对由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大小及赔偿方式应根据违约方的过错大小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双方无法协商确定,则应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确定。

第九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以及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在争议发生后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1.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于本协议文首所示日期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1.3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由协议双方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11.4 本协议正本两份,协议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各正本具有相同的效力。

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文首所注的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职务:

乙方:[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经股东大会决议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第95条的规定:“公司董事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本届董事会将于2021年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后期满终止。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由9-15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的具体人数由股东大会在此区间内确定。”现经第七届董事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张克华、陆雄文、谢荣、白彦春、田雍,共5位。独立董事谢荣、田雍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将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材料,确认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上交所已于2021年4月30日审核通过上述5位独董候选人资格。)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如其于2021年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十天向本届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提案的,在经本届董事会审核并公告后由股东大会以差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如在有效期限内未有临时提案提出的,股东大会将以等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以上,请股东大会审议。附件:

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4.关于同意被提名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函

5.独立董事聘任协议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附件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克华

1953年8月生,中国国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张先生在企业管理、公司治理、工程建设管理、绿色发展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历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工程部主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12月至2017年2月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7年2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先生1980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2000年获得中国石油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

陆雄文

1966年10月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陆先生主要从事中国不成熟市场营销、因特网经济、区域经济、企业组织变革、可持续发展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研究。在国内外权威刊物和会议上发表五十余篇论文;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课题、面上课题、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咨询、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等研究项目;出版有《民主管理》、《重返经济舞台中心---长三角区域经济的融合转型》(合著)、“Service Marketing in Asia(第二版)”(合著)、《企业战略管理》(合著)等多部著作及教材,并主编了《管理学大辞典》,是《辞海》第七版分科主编。曾担任多家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等。现兼任第六届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8年5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陆先生1988年7月获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91年7月获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97年1月获复旦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曾赴美国达特茅斯大学塔克商学院做博士后研究,并曾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和俄亥俄州立大学费雪商学院担任访问学者。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谢荣

1952年11月生,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教授,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先生主要从事会计、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领域的研究,主讲《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课程等。曾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教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副院长,申银万国、宝信软件、光大银行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申万宏源、百润股份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先生1983年7月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1985年12月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1992年12月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

白彦春

1966年8月生,中国国籍,紫顶(北京)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白先生在公司治理、企业风险管控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执业特长集中在公司上市和并购重组,曾参与中国石油、中国工商银行、神华、鞍山钢铁等数十家大型国企的改制上市工作,并于2007年出任中国证监会第九届发审委委员,审核了150件以上首发和增发项目。在多年执业生涯中,白先生曾代理过上百件诉讼和仲裁案件,曾作为仲裁员审理过国际商会(ICC)仲裁案件。白先生现主攻公司治理与机构投资决策,为大型国内外机构投资者责任投资提供投资决策服务。现兼任美国上市公司国双科技董事及另外两家A股上市公司董事。2018年5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白先生1988年5月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1年8月至1992年6月在美国约翰霍普金斯中美中心研究生班学习,2003年6月获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田雍

1959年10月生,中国国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审计师。

田先生有着多年国家审计、中央企业审计、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经历,在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历任国家审计署基本建设审计司、金融审计司副处长、处长;1999年至今,先后担任邮电部中鸿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2019年9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田先生1982年1月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1987年7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附件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张克华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宝山钢铁股份有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2021年4月15日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陆雄文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宝山钢铁股份有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2021年4月15日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谢荣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宝山钢铁股份有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教授、会计学博士学位等专业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2021年4月15日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田雍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宝山钢铁股份有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教授、会计学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2021年4月15日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白彦春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宝山钢铁股份有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2021年4月15日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附件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张克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1年4月15日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陆雄文,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1年4月15日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白彦春,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1年4月15日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谢荣,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教授、会计学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1年4月15日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田雍,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教授、会计学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1年4月15日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附件4.关于同意被提名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函

关于同意被提名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函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经过充分考虑,同意被提名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签名:

2021年 月 日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附件5:独立董事聘任协议

独立董事聘任协议

本聘任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经2021年5月18日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选举乙方担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为此,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聘用和任期

1.1 甲方同意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甲方独立董事,而乙方同意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合同条款受聘为甲方独立董事。

1.2 乙方在甲方担任独立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自2021年5月18日至2024年召开的甲方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为止。任期届满,乙方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1.3 如因特殊原因使甲方无法在本协议第1.2条约定的乙方担任独立董事的任期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并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则乙方应在甲方股东大会选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举新一届董事会之前继续履行甲方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直至甲方新一届董事会选举成立之日为止。

第二条: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除《公司章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义务外,乙方应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2.1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2.2 乙方应当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甲方董事会会议,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参与议案的表决;乙方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应由本人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中应明确载明授权范围。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否则甲方董事会可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2.3 乙方参与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和其他参与决议的董事对甲方负连带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乙方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董事会会议记录的,可以免除责任。乙方若在表决中投弃权票或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以及虽在讨论中明确提出异议,但表决中未投反对票,仍应承担责任。

2.4 乙方应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除《公司章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外,乙方应享有以下权利:

3.1 在乙方在甲方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限届满前,除非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协议的规定,甲方不得解除乙方职务。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3.2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在甲方领取津贴。

3.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每一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将该次董事会讨论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提前递交给乙方。

3.4 甲方为乙方投保董事责任保险,具体依保险条款的约定执行。乙方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协议规定履行的职务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甲方不应要求乙方承担民事赔偿义务。在董事责任保险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情况下,对乙方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协议规定履行职务行为给乙方个人造成的风险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于该等职务行为而引起的第三方对乙方提起诉讼或其它事件或程序而导致乙方承担的民事赔偿义务,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充分补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5.5条的规定,或有其它为了获得不适当的个人利

益而采取的行为,从而违反其对甲方的忠实义务;

(2) 乙方严重违反《公司章程》和本协议的规定,有故意或重大疏忽行为。

第四条:津贴

4.1 除非乙方已经承担或可能承担的义务限制或禁止乙方在甲方领取津贴,甲方应在本协议所述聘任期内,根据其有效的决议每年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5万元(税前)的年度津贴,该等津贴为税前收入,将分十二等份按月支付。

4.2 甲方可根据其有效的决议适当调整乙方的津贴。

第五条:乙方承诺

5.1乙方承诺,于本协议签订之时且于2021年5月18日甲方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乙方担任甲方董事之时,乙方已将其与担任甲方董事有关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此前是否向甲方或甲方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等情况,向甲方作了全面、真实、准确的披露,乙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方已具有五年以上从事(经营管理、法律或财务方面)的工作经验,乙方具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甲方独立董事的全部条件,且乙方没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甲方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

5.2乙方保证,在履行甲方独立董事职责时,符合下列要求:

(1)以甲方的整体利益为前提行事;

(2)避免实际及潜在利益与职务冲突;

(3)全面和公正地披露其与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订立的合同中的权益;

(4)以适当的知识、经验和应有的技能,谨慎勤勉地履行职务。

5.3乙方保证在最多不超过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经有权部门批准的除外),并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5.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12个月内不向其他与甲方从事相同或相类似行业的公司或企业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或在该等公司或企业中任职。

前项所称“与甲方从事相同或相类似行业的公司或企业”不含与甲方有关联关系的公司或企业。

5.5乙方保证,当其自身的利益与甲方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甲方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1) 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2)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3) 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

活动;

(4) 不得公开发表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言论;

(5)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甲方的财产;

(6) 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甲方资金借贷给他人;

(7)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甲方的商业机

会;

(8) 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甲方交易有关的佣金;

(9) 不得以甲方资产为甲方股东的债务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10)不得将甲方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六条:保密条款

6.1 未经甲方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除本协议第6.2条所列情形外,乙方不得泄漏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任何为甲方列为机密信息的保密信息,该等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拥有、保管或涉及甲方的文件、材料、数字、计划和内幕信息。

6.2 在法律有强制性规定或《公司章程》许可的情形下,乙方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6.3 乙方任期终止或乙方被甲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提前解聘时,乙方应立即、全部、有效地将由其持有或控制的、载有甲方保密信息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文件、个人资料、记录、报告、手册、图纸、表格、软盘、磁带等)返还给甲方。如果该等保密信息由于保存于乙方的个人电脑或其它设备而无法归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还甲方,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以甲方认可的方式将该等保密信息彻底、永久地销除。

6.4 乙方于本协议终止后仍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直至该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第七条:协议的解除

7.1 乙方可以在任期届满前向甲方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以下称辞职报告),但辞职报告中必须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7.2 如因乙方辞去甲方独立董事职务而导致甲方董事会人数低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或导致甲方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要求时,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或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届时本协议终止。在此之前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独立董事职责和其它义务,但是该等职责的行使应受到必要和合理的限制。

7.3 以下情形发生时,乙方不得继续行使本协议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和职责,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乙方不再担任甲方独立董事,本协议终止:

(1) 乙方被判决受到刑事处罚;

(2) 乙方被有权的证券管理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的人员;

(3)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乙方不得担任甲方董事的

其它情形。

7.4 如乙方的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等)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人成为甲方高级管理人员或关联人,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作出书面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说明并提出辞职,不得继续行使本协议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和职责,乙方不再担任甲方独立董事,本协议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即被认为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对由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大小及赔偿方式应根据违约方的过错大小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双方无法协商确定,则应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确定。

第九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以及争议解决均受甲方所在地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在争议发生后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1.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于本协议文首所示日期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1.3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由协议双方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11.4 本协议正本两份,协议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各正本具有相同的效力。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文首所注的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职务:

乙方:[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18年5月25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第148条的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本届监事会将于2021年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一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后期满终止,并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出新一届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章程》第154条的规定:“监事会由5-9名监事组成,监事会的具体人数由股东大会在此区间内确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七届监事会建议第八届监事会由6人组成(其中2人为职工监事),并提名下列人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人选:朱永红、余汉生、朱汉铭、汪震。

监事会提名朱永红先生作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人选,在股东大会批准监事人选后,提交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以上,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1.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2. 监事聘任协议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附件1: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永红

1969年1月生,中国国籍,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朱先生在企业财务管理、战略规划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历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兼计财部部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2016年10月起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8年10月起兼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2月起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2017年2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先生1989年毕业于中南林学院,2000年获得中国地质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2003年获得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余汉生

1963年10月生,中国国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正高职高级会计师。

余先生在企业财务管理、审计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历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部部长。2014年9月至2017年2月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7年2月起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2017年2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余先生1986年毕业于武钢电大会计专业,1999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朱汉铭

1963年12月生,中国国籍,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常委、纪委副书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工程师。朱先生在能源加工转换与设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党群管理、纪检监察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1987年8月加入宝钢,历任宝钢股份炼铁厂党委书记、宝钢分公司厚板厂党委书记、人力资源部(组织部)部长、宝钢股份本部纪委副书记兼监察部部长、宝钢股份纪委副书记兼监察部部长、能源环保部党委书记、冷轧厂党委书记,宝钢集团纪委副书记。2016年12月起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常委,2018年10月起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2017年12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朱先生1985年7月获得北京科技大学热能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1987年7月获得北京科技大学社会科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8月获得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汪震

1973年4月生,中国国籍,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高级政工师、工程师。

汪先生在党群和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1994年7月加入宝钢,历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宝钢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党委副书记(期间先后兼任制造服务事业部总裁、宝钢生态绿化公司董事长),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9年9月起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9年9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汪先生1994年7月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2011年1月获得东北大学项目管理硕士学位。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附件2.监事聘任协议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聘任协议

本聘任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在 签订:

甲方: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经2021年5月18日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届 次职代会联席会议决议通过,选举乙方担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为此,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聘用和任期

1.1 甲方同意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协议条款聘用乙方为甲方监事,而乙方同意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协议条款受聘为甲方监事。

1.2 乙方在甲方担任监事的任期为三年,自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召开的甲方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一届监事会为止。任期届满,乙方连选可以连任。

1.3 如因特殊原因使甲方无法在本协议第1.2条约定的乙方担任监事的任期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并选举出新一届监事会,则乙方应在甲方股东大会选举新一届监事会之前继续履行甲方监事职责,行使监事的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直至甲方新一届监事会选举成立之日为止。

第二条:乙方的职责和义务除《公司章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义务外,乙方应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2.1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2.2 乙方应当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甲方监事会会议,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参与议案的表决;乙方出席监事会会议时,应由本人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应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会,委托书中应明确载明授权范围。乙方应对该委托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3 乙方应积极参加与担任甲方监事有关的培训,以了解作为监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作为监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2.4 乙方参与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和其他参与决议的监事对甲方负连带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乙方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监事会会议记录的除外。

2.5 乙方应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除《公司章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外,乙方应享有以下权利:

3.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在甲方领取薪酬及其他报酬/津贴。

3.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每一次监事会召开之前,将该次监事会讨论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提前递交给乙方。

3.3 甲方为乙方投保监事责任保险,具体依保险条款的约定执行。 乙方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协议规定履行的职务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甲方不应要求乙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且在监事责任保险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情况下,对乙方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协议规定履行职务行为给乙方个人造成的风险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于该等职务行为而引起的第三方对乙方提起诉讼或其他事件或程序而导致乙方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充分补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5.5条的规定,或有其它为了获得不适当的个人利益而采取的行为,从而违反其对甲方的忠实义务;

(2) 乙方严重违反《公司章程》和本协议的规定,有故意或重大疏忽行为。

第四条:薪酬

4.1除非乙方已经承担或可能承担的义务限制或禁止乙方在甲方领取薪酬,甲方应在本协议所述聘任期内,根据其有效的薪酬制度每年向乙方支付薪酬,该等薪酬将分十二等份按月支付。

4.2甲方可根据其有效的决议适当调整乙方的薪酬。

4.3除上述薪酬外,甲方可以根据公司内部不时有效的制度向乙方支付红利、佣金或股票期权或其他薪酬。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第五条:乙方承诺

5.1 乙方承诺,于本协议签订之时且于 年 月 日甲方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届 次职代会联席会议决议乙方担任甲方监事之时,乙方已将其与担任甲方监事有关的情况向甲方作了全面、真实、准确的披露,乙方具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甲方监事的全部条件,且乙方没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甲方监事的情形。

5.2 乙方保证,在履行甲方监事职责时,符合下列要求:

(1)以甲方的整体利益为前提行事;

(2)避免实际及潜在利益与职务冲突;

(3)全面和公正地披露其与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订立的合同中的权益;

(4)以适当的知识、经验和应有的技能,谨慎勤勉地履行职务。

5.3 乙方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监事的职责。

5.4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12个月内不向其他与甲方从事相同或相类似行业的公司或企业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或在该等公司或企业中任职。

5.5 乙方保证,当其自身的利益与甲方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甲方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1) 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2)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3) 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

(4) 不得公开发表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言论;

(5)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甲方的财产;

(6) 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甲方资金借贷给他人;

(7)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甲方的商业机会;

(8) 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甲方交易有关的佣金;

(9) 不得以甲方资产为甲方股东的债务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10)不得将甲方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六条:保密条款

6.1 未经甲方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除本协议第6.2条所列情形外,乙方不得泄漏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任何为甲方列为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机密信息的保密信息,该等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拥有、保管或涉及甲方的文件、材料、数字、计划和内幕信息。

6.2 在法律有强制性规定或《公司章程》许可的情形下,乙方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6.3 乙方任期终止或乙方被甲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提前解聘时,乙方应立即、全部、有效地将由其持有或控制的、载有甲方保密信息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文件、个人资料、记录、报告、手册、图纸、表格、软盘、磁带等)返还给甲方。如果该等保密信息由于保存于乙方的个人电脑或其它设备而无法归还甲方,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以甲方认可的方式将该等保密信息彻底、永久地销除。

6.4 乙方于本协议终止后仍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直至该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第七条:协议的解除

7.1 乙方可以在任期届满前向甲方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以下称辞职报告),但辞职报告中必须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7.2 如因乙方辞去甲方监事职务而导致甲方监事会人数低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或导致甲方监事会中监事所占的比例低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要求时,辞职报告在下任监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届时本协议终止。在此之前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监事职责和其它义务,但是该等职责的行使应受到必要和合理的限制。

7.3 以下情形发生时,乙方不得继续行使本协议规定的关于监事的各项权利和职责,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乙方不再担任甲方监事,本协议终止:

(1) 乙方被判决受到刑事处罚;

(2) 乙方被有权的证券管理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的人员;

(3)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乙方不得担任甲方监事的其它情形。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即被认为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对由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大小及赔偿方式应根据违约方的过错大小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双方无法协商确定,则应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确定。

第九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以及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会会议议资资料料

的管辖。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在争议发生后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1.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于本协议文首所示日期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1.3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由协议双方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11.4 本协议正本两份,协议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各正本具有相同的效力。

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文首所注的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职务: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