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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

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在2020年度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定期召开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建议或意见,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因增补董事,对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2020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的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由胡元木先生、刘冰先生、马建春女士、王向东先生、孙日东先生等5人组成,胡元木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2次。

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9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三、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并有效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审计相关业务的资格,自受聘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

基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2019年度审计过程中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委员会建议继续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了相关协调工作,保证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

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及时、有效地沟通。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内部控制和年报审计总体计划,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商定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并就审计范围、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审计期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遵守内控制度的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关注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情况,积极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并审阅相关资料。按照审计时间安排,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报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2020年度年报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一致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注册会计师能够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开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积极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审阅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及时督促公司有效开展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效。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相关协调工作,指导公司组织开展内控自评价工作,完善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落实内部控制措施,推动内控体系不断完善,有效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严格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严格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财务信息披露义务。

(四)加强自身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2020年度,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履职能力,为公司规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监督、评估、审查与协调作用,切实履行了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1年,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诚信、

勤勉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应有的工作职责。

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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