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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高速: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13,249,146.0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10,115,90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2,708,113.07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7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持了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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