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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东医疗:万东医疗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公正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坤成:男,1955年出生,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医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北京市领军人才,美国宾州州立大学客座教授。中共北京市委“首都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统一战线先进个人”,北京市人大第12和13届常委,北京市政协第13届常委。曾任首都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系主任、宣武医院影像学部及放射科主任,主任医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宣武医院首席专家。北京市磁共振成像脑信息学重点实验室主任,北京市医学影像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中华医学会放射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医学工程分会全国委员及数字医学影像工程与技术学组组长。现任北京医学会放射分会副主任委员,阿尔兹海默病防治协会创会副会长、影像学专委会主委,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心血管磁共振成像分会主任委员,《中国医学影像技术》和《中华放射学杂志》主编、副主编,本公司独立董事。

钟明霞:女,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学历,教授。英国兰开夏中央大学访问学者,加拿大多伦多大学高级访问学者。1990年至1993年任中山大学法律系讲师;1994年起任职于深圳大学法学院,2003年12月起担任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众诚律师

事务所律师。现任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姚焕然:男,1958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证券特许注册会计师、首批资深注册会计师;曾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审计合伙人、IT委员会主席,技术委员会副主席。现任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我们均积极参加。2020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 董事会会议

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
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李坤成55400
钟明霞55500
姚焕然55500
董事姓名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李坤成11000
钟明霞11100
姚焕然11100

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2020年工作概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履行独董职责,深入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项目建设、内控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全面关注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并对重大经营决策及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公司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积极有效地配合我们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们依照有关规定,遵循审慎和独立的原则,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客观、严格地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重大事项均进行事先审核,从加强内部控制以及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角度,对公司与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万东百胜(苏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杭州万东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交易过程能够有效控制,符合关联交易规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质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及2019年度实际完成工作和财务指标情况,我们对公司高管人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薪酬方案的确定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事项。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未发生业绩更正情形,公司业绩预告符合相关规定。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我们对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议案中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近几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且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审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的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结合公司股本现状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提议实施的分配方案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方案综合考虑

了公司发展现状及资金需求,既有利于保证公司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提出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2020年度,公司 及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公司2020年度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强化公司内控管理,结合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及管理流程中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内控流程。针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发表如下意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状况。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作规则的要求,独立、客观地履行了职责,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

(十一)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报告期公司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目前不存在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设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法律、财务及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我们按时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调查及讨论并审慎做出表决,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我们认真、勤勉、谨慎地行使了公司章程所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坤成、钟明霞、姚焕然

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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