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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皖维高新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1-004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8人,独立董事崔鹏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特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戴新民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授权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与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的各项报告和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注册会计师方长顺、徐斌、夏

海林审计,并出具容诚审字[2021]230Z048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1,220,317.55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按10%提取盈余公积48,137,434.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8,921,130.38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2019年度股利115,553,681.52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76,450,331.88元。董事会拟定: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192,589,469.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83,860,862.68元转入下期。本预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20年年度利润分方案公告》(临2021-006)。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福胜、高申保、张正和回避表决)

预计2021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业务合计金额为25,835.27万元,向关联

方销售业务合计金额为23,300.00万元。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关于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1-007)。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结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质量和工作状况,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1-008)。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1-009)。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八届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临2021-005)。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定2021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有关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临2021-010号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报备文件

《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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