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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3日在研发中心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人拥有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通过该等关联交易可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皖维皕盛2023年度净利润为5,792.8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986.24万元,当期业绩承诺实现比例为24.37%。2022年至2023年,皖维皕盛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6,326.74万元,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为49.55%,未实现业绩承诺。

鉴于标的公司未完成承诺业绩,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业

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业绩补偿金额及股份的约定,业绩承诺人应向公司补偿的金额为220,664,350.07元,对应补偿股数为52,290,137.0股。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已事前审阅认可了相关议案及文件,认为: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证监会相关规定和业绩承诺相关约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4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戴新民

尤 佳

崔 鹏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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