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对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全体监事: 杜越新、齐民、郑承刚、孔娜、夏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