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金花 编号:临2021-027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2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
监事崔小东对该议案提出意见,意见如下:
本人对监事会工作报告中第二项第三条第二段中内容持反对意见,监事会无权干涉新工厂建设进度。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第二项第三条第二段内容为:监事会注意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至今未实际开工建设,未达到计划进度。报告期内,监事会已多次督促公司董事长推进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20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未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1票,反对票2票,弃权票0
监事长李鹏先生、监事张云波女士对该议案提出意见,意见如下:
监事长李鹏先生:为充分维护股东的长期投资收益,利润分配方案必须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2021年总经理工作规划,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已确定多项产品研发、拓展、设备改造、扩产扩能等,另外,公司经营及贷款、还款同样需要资金,有鉴于此,为确保公司长远发展,按照《公司章程》并结合企业发展规划,合理进行利润分配。2021年,面对医药行业政策影响和疫情有可能反弹等多重压力,公司必须以充足的资金储备来确保企业应对市场变化及疫情可能再次反弹等因素带来的不可预见性风险。
监事张云波:同意利润分配,但在分配预案的制定上,请充分考虑股东的长期投资收益及公司长远发展,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预案。鉴于此:1、请充分考虑公司2021年总经理工作规划,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已确定多项产品研发、拓展、设备改造、扩产扩能等需要资金支持。2、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贷款归还。3、2021年面对医药行业政策影响和疫情有可能反弹等多重压力,公司应考虑以充足的资金储备来确保企业应对市场变化及疫情可能再次反弹等因素带来的不可预见性风险。
请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意见》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监事会注意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至今未实际开工建设,未达到计划进度。报告期内,监事会已多次督促公司董事长推进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同意《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