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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尼雅: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共三人,组成情况如下: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汤洋女士

成 员:独立董事苏洋先生、独立董事李婷婷女士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详细内容如下: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2023年10月24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职责须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对其独立性的影响;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须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1)审阅上市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督促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3)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督促重大问题的整改;

(4)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的职责须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1)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

(2)重点关注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包括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3)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4)监督财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的职责须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1)评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

(2)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审阅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发

现的问题与改进方法;

(4)评估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结果,督促内控缺陷的整改。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职责包括:

(1)协调管理层就重大审计问题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

四、总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花费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本页无正文,为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签字页)

汤 洋

苏 洋

李婷婷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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