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5债券代码:155709 债券简称:19上汽01债券代码:155847 债券简称:19上汽0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0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了《商品供应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房屋土地及车辆租赁框架协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四类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协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三年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新的协议之日止。
在上述四类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公司预计2021年度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450亿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此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经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陈虹先生、王晓秋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业务增
长和市场领域开拓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部分关联方生产经营节奏有所变化,四类框架协议项下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4.30亿元。其中,《商品供应框架协议》下,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关联方供应商品
16.12亿元,关联方向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品23.77亿元;《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下,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关联方供应服务0.60亿元,关联方向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供应服务8.80亿元;《房屋土地及车辆租赁框架协议》下,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关联方支付租金0.47亿元,关联方向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供应服务0.41亿元;《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下实际发生4.12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在四类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公司预计2021年度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450亿元。上述预测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且考虑相关可能变动因素,如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公司关联方数量及其业务范围发生变动等。具体预测如下:
《商品供应框架协议》 | 2021年预计金额(万元) |
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关联方供应商品 | 2,650,000 |
关联方向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品 | 1,180,000 |
合计 | 3,830,000 |
《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 2021年预计金额(万元) |
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关联方供应服务 | 40,000 |
关联方向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供应服务 | 200,000 |
合计 | 240,000 |
《房屋土地及车辆租赁框架协议》 | 2021年预计金额(万元) |
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关联方支付租金
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关联方支付租金 | 25,000 |
关联方向上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支付租金 | 20,000 |
合计 | 45,000 |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 2021年预计金额(万元) |
合计 | 385,000 |
上海汽车工业开发发展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上海汽车工业物业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上海上汽索迪斯服务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上海尚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上海汽车电器总厂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上海内燃机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常州赛可移动出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上海赛可出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上海国际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联营企业 |
上海启元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上海汽车工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深圳市上汽南方实业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深圳上汽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苏州万隆华宇物流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上海华振物流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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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江华宇物流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广州万隆华江物流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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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享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无锡享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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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爱为途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房车生活家科技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上海赛可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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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工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上海尚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上海开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上海上汽房屋置换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上海机械工业内燃机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上汽集团日本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上海阔步实业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嘉兴颀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安吉华宇物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世禾纳通(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江苏天地华宇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上海嘟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堆龙德庆通立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上汽总公司之子公司 |
斑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上汽集团之参股公司 |
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上汽集团之参股公司 |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上汽集团高管兼职公司 |
注册资本:242,117.2133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建锋,主要经营业务:计算机网络科技、通信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不得从事增值电信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信业务。
(3)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映明,主要经营业务: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5,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伟强,主要经营业务:认证服务,机动车、工业机械、农用机械的整机及其零部件的认证、检测试验、验货,检测技术研究,质量管理,计量检定,从事机动车及非道路车辆技术、机械设备技术、检测设备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机动车、机械设备、检测设备质量的技术检测,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机械设备、检测设备的维修(除特种设备)。
3、关联方企业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将遵守《商品供应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房屋土地及车辆租赁框架协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四类框架协议所作出的约定和承诺,主要为:凡政府
有定价或指导价的,参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确定;凡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但已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的,参照市场价定价;没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的,参考与独立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确定;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市场价及非关联交易价的,采用成本加合理利润价定价;提供金融服务的定价按照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相关标准收取费用。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业务的增长和市场领域的开拓有着积极的影响。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