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后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5,369,311.66元,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2,536,931.17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82,832,380.49元,加上母公司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1,392,488,262.74元,扣除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2022年度普通股股利286,821,435.60元,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88,499,207.63元。为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1,912,142,904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8,277,891股后为1,893,865,013股,以此计算预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4,079,751.95元(含税),
约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0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使用回购股份授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