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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水利: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4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目录

1 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

告 ...... 32 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 10

3 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 15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报告 ...... 21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26

6关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 27

7关于核定2021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余额的议案.........308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31

9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 33

10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5211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5312“十四五”(2021-2025)战略发展规划(纲要)......5413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

划 ...... 60

14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63

15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 64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一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董事长:叶建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作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及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在全体股东及有关方的大力支持下,公司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为契机,推动并顺利完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深化内部控制建设、促进内部融合,公司治理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高;发挥规模优势,优化资源配置,能源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发电量、售电量水平再创新高;创新业务模式、整合专业平台,电力业务产业链不断延伸;编制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为未来发展谋篇布局。2020年,公司在多年持续健康、稳健发展基础上实现了重大突破,圆满完成了股东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2020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公司下属及控股公司水电站累计完成发电量29.47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同口径)19.39亿千瓦时增长51.98%;完成售电量113.26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同口径)99.62亿千瓦时增长13.69%。实现营业收入52.56亿元,比上年同期(法定披露口径)13.07亿元增长302.17%;营业总成本48.34亿元,比上年同期(法定披露口径)12.27亿元增长293.97%;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公司总资产194.83亿元,比年初增长278.91%;总负债90.09亿元,比年初增长318.25%;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102.09亿元,比年初增长234.04%。资产负债率46.24%,同比上升4.35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0亿元,同比增长223.43%,再创公司历史新高。

二、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实现重大资产重组,推进内部融合

1.顺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0年,在公司股东及各方的支持下,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全力以赴,

牢牢把握电力体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契机,为整合重庆地方电网资源,突破公司电力业务发展瓶颈、实现跨越式发展打开局面,继续加快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尽管重组推进过程中遭遇新冠肺炎疫情,公司董事会仍以坚强的领导,组织公司及各方人员迅速完成了重组方案的调整、审议和申报等各项工作,顺利获得证监会核准,完成了资产交割、股份发行及配套融资,公司资产、业务规模以及盈利能力获得大幅提升,自有水电装机容量增长至重组前的近3倍,年销售电量增长至重组前的近6倍,由万州一隅的地方电力上市公司一跃成为以配售电为基础,业务覆盖重庆万州、涪陵、黔江、秀山、酉阳、两江新区及周边区域的综合能源上市企业,为公司未来跨越式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2.全力推进集团内部业务、管理与文化融合

重组完成后,董事会立即组织并指导经营层推进公司内部的业务融合、管理融合与文化融合。一方面积极谋划和探讨如何发挥公司在区位、人才队伍、管理经验、股权结构等方面的优势,科学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引领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优化管理结构和集团化管理模式,通过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市场化激励机制,完成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部员工的市场化选聘,有效提升了管理效率,顺利实现了重组前后集团管控的无缝衔接;同时,董事会高度公司企业文化的建设与宣贯,确保公司内部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坚定不移地朝着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共同努力,为圆满完成公司2020年各项任务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坚持战略引领,不断提质增效

1.编制战略规划,精心谋划发展蓝图

公司董事会积极发挥战略核心引领作用,在领导公司顺利实现重大资产重组并积极推进内部融合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公司“十三五”期间的发展成果以及公司业务现状,主导开展了“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提出了“打造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的全新战略发展目标,明确了立足现有配售电业务,大力开展市场化售电、综合能源和新能源三大业务的发展思路,为公司新一轮发展指明了方向,精心规划了未来发展蓝图。

2.坚持提质增效,经营指标再创新高

公司上下凝心聚力,乘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完成之势,夯实配售电基础业务,

对内提高管理效率,优化管理模式,降低管理成本,充分利用流域来水较好的有利条件,自发水电量超上年同期52%;对外进一步提高供电质量与服务水平,拓展电力用户与市场,销售电量超上年同期14%,再创历史新高。电力工程业务整合资源,大力拓展市场,释放产业链协同效应,全年取得了较好业绩。积极承接向家坝、溪洛渡等电站的检修运维业务,大水电运检业务扎实起步。3.积极创新业务模式,探索产业链两端延伸在夯实配售电业务的基础上,公司深入探索电力产业链的两端延伸,一是投资11.1亿元建设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积极尝试用户侧综合能源业务;二是突破原有市场化售电的区域限制,在上海市投资2.05亿元成立售电公司,建立公司在长三角发达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开展市场化售电业务的桥头堡;三是整合设立一批专业平台,从产业链前端的煤炭供应、中端的电力建设、到末端的运维检修和增值服务,充分发挥公司全产业链的技术、人才和经验优势,有力协同配售电业务的发展。

(三)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持续完善内控体系

1.勤勉尽职,科学决策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共计召开董事会12次,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定期报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投资设立上海售电公司重大决策在内的74项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均勤勉履职,积极出席会议,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科学分析、审慎决策,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履行专业职责,认真审议了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要议案,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调整、“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编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审查与提名等事项提出了专业建议并发表了明确意见,进一步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效率与科学性。

公司独立董事充分保持独立性,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各项义务。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核了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材料,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客观分析、独立研判、审慎表决。在审议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时,通过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专业建议和意

见,确保各审议事项依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规范运作,狠抓内控建设与风险防控重组完成后,公司一是及时修订及组织新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共计40余项,指导督促公司开展合规管理培训和制度宣贯工作,内部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相应得到了系统梳理和修编,员工合规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二是指导经营层开展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梳理与排查,对接上市公司内控制度补充完善各子公司内控体系,并结合国务院、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相关要求,开展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专项自查工作,系统梳理和识别潜在风险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防范措施和解决路径,督促落实问题整改与风险化解。通过此次自查,充分发挥了公司内控的风险预警与防范作用,切实提高了公司规范运营质量。

3、落实安全生产,环保工作持续加强

董事会继续强调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一方面,公司持续构建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强化落实各层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格执行管控措施,持续滚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得到有力保障;另一方面,围绕国家“双碳”目标和各级节能指标,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节能降耗、保护生态、减少排放,坚决杜绝环境污染事故,为水库周边及下游群众提供了较为舒适的居住环境,保证了所在区域生物多样化的健康、良性发展。

(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1.抗击疫情,保障供电

作为所在区域重要的能源保障与电力支撑,公司在2020年抗击疫情的战斗中,充分肩负起了服务经济民生、保障抗疫供电的责任,积极响应各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号召,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在确保员工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对抗击疫情的一线重要场所提供蹲点服务 ,加强疫情期间的电力巡检维护和应急值守,实现了疫情期间不间断电力服务,确保了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为抗击疫情做出了积极贡献。

2.脱贫攻坚,对口帮扶

2020年是国家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一年,公司在年内继续对口帮扶万州区普子乡碗厂村、市级深度贫困村土庙村的部分建卡贫困户,以及黔江区白石镇玉岩村与龙池村,聚焦“三精准”“三落实”“三保障”,积极开展产业扶贫、转移就业、捐资助教等扶贫工作,实施贫困村低压电整治、贫困户通电安装以及贫困村电网改造等专项工程,共计投入资金600余万元,帮助2400余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工作得到全面落实。3.优化信披,加强沟通公司围绕重大资产重组,进一步优化了信息披露的工作流程,提高了披露的效率,自愿性信息披露数量持续增加,做到了覆盖全面、重点突出,提高了披露信息的可比性与可读性;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结合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和投资者的普遍关切,主动与投资者开展沟通交流,通过多种渠道认真收集投资者的意见与诉求并及时反馈,通过“请进来”接受调研、召开电话会议,“走出去”参加重庆辖区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等,增进与投资者的互动互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4.坚持分红,回报股东为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在连续几年高比例现金分红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征求投资者及独立董事的意见,董事会提出了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12,142,90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121万元(含税),创公司上市以来年度现金分红的最高金额,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84%。

三、2021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2021年是国家“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实现融合发展,全力实施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第一年。公司将抓住“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带来的发展机遇,围绕“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着力提升“配售电、综合能源、新能源”产业市场竞争能力,管好存量、做好增量,统筹兼顾、多措并举,实现全年生产经营目标。

2021年,公司计划完成销售电量120.92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107亿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1.把方向、管大局,充分发挥战略领导职能

董事会将继续发挥战略领导职能,把方向、管大局,围绕公司“打造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的发展目标,积极推动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谋划方向、研判形势、探索路径、明确方案,引领公司不断创造历史,实现跨越式发展。

2.抓好存量业务提质增效,不断夯实配售电基础

董事会将领导公司继续以配售电业务为基础,进一步提升电力保障能力与服务水平,提升用户粘性、巩固和培育电力市场。加强对存量配电资产运营的管理,通过降低综合供电成本等一系列举措推动存量配电业务提质增效,巩固产业核心;加强互联网、信息化技术运用,提升电网智能化运营管理水平,不断夯实配售电基础。

3.拓展增量业务发展空间,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坚持以三大业务为中心,着力打造四大业务平台,培植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一是努力拓展市场化配售电业务。深入落实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有关部署,不断夯实市场化售电业务基础,升级再造公司市场化配售电平台;二是特色化拓展综合能源业务。以深挖市场、打造示范、特色发展为重点,通过推动实施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等示范项目,探索打造综合能源发展平台;三是差异化开拓新能源业务。协同三峡集团新能源产业,探索新能源业务“差异化”发展,打造新能源开发运营平台;四是打造能源创新研究中心。以“重庆市能源创新发展研究中心”打造能源创新研究平台,强化技术引领与创新驱动,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服务公司配售电、综合能源、风光新能源等重点业务发展。

4.探索并完善相关机制建设,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董事会将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公司治理结构上的优势,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以开放的姿态,探索并实践规范、灵活的市场化管理模式和激励机制。一是在已建立的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市场化、差异化的选人用人模式,建立有自身特色的激励考核机制,为公司实现战略目标做好充分的人才储备;二是从管理平台、组织管理架构等方面进行升级,探索超额利润分享、过失责任追究等市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5.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继续加强公司内部的管理融合,根据重组后内部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不

同主体的管理模式和发展需要,构建特色化、差异化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指导经营层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并持续进行培训和宣贯,确保各层级内控制度的正确理解和规范执行,促进内部控制闭环管理的有效实施,推动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的不断升级。

6.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提升管理效率董事会将持续加强学习,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努力提升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继续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专业优势、经验优势,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严格执行股东大会授予的各项权利,切实履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2020年,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董事会在重大资产重组、企业融合、重大经营决策和战略引领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忠实、勤勉、出色地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2021年,董事会将继续坚定信心,解放思想,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全面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努力实现公司的业务突破与高质量发展,以优良的经营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董 事 会2021年4月22日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二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张娜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向公司全体股东负责,充分运用法定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生产经营、投资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方面积极参与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了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一、2020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审核情况

公司于2019年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20年3月再次形成重组报告书草案,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重庆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控股权及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为确保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依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与监督:一是充分了解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次审核未通过原因及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在二次上会的重组报告书草案及相关事项提交审议前,认真研究各项资料,与重组各中介机构及相关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就重组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形成监事会的独立判断;二是列席董事会时,针对前次反馈及普遍关切的重点问题向公司董事、高管及中介机构进行问询,确保各项问题都能够得到有效答复和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三是克服疫情影响,通过在线会议、网络交流、电话沟通等形式以及有限的快递服务,积极推进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监事会2020年度共审议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10项,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切实履行了监督审核职能,有效保障了股东权益。

(二)监事会成员变更情况

2020年6月,监事会主席张慧、监事沈剑萍因工作原因辞去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2020年6月29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监事会人数由3名调增至5名,其中职工监事2名;本次会议选举张娜、李永强、陈涛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2021年9月。

2020年7月,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一致推选司宇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至2021年9月。

2020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推选张娜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2021年9月。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现将各次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3月6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损失核销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以及该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导致前次未通过并购重组委审核事项的落实情况说明的议案》等16项议案。

2020年4月3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4月21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年6月11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

于推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0年7月3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020年8月12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2020年8月27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张娜、陈涛监事因工作原因分别委托李永强监事、陈小兵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0年9月23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张娜、监事陈涛因工作原因分别委托李永强监事、陈小兵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黔源电力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10月22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年11月26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乌东德电站、白鹤滩电站提供相关运维检修项目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12月21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张娜、监事陈涛因工作原因分别委托李永强监事、陈小兵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3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重庆渝瑞实业有限公司转让宝塔票据所涉及的相关债权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

监事会成员分别列席了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报告期内全部的股东大会。监事会悉知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重大决策。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能够及时取得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信息,并通过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等,全面参与、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及其成员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经营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依法运作,圆满完成了2020年度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审议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期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调整后的重组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部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程序合规、评估合理、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0年,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构建了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现状,对该报告没有异议。

(五)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适时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

2021年,监事会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地原则,忠实、勤勉、有效地履行各项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重组完成后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助力公司“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继续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监 事 会2021年4月22日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三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2020年,我们作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规范尽责,充分保持独立性,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各项义务。2020年,我们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等相关会议,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经营决策,关注公司重要信息,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选举情况

2020年6月29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董事会人数由11名增加至13名,其中独立董事由4名增加至5名;鉴于此,本次会议选举王本哲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相同。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汪曦,女,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重庆海厚德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本公司财务总监、重庆卓田齿克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重庆拓源实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京嘉盈博众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总经理。

张兴安,男,律师,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主任,重庆市万州区人大代表,重庆市万州区工商联名誉会长。曾任四川省三峡律师事务所主任,重庆市第四届党代会代表,重庆市第二届、第三届人大代表,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党委委员。

姚毅,男,律师,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兼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佳,女,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高新支行行长,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行长助理兼纪委书记、副行长、副巡视员等。王本哲,男,公共管理硕士,会计学副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后勤集团总经理、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我们均积极出席,没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在会议召开前,我们对认真审核了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相关材料,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客观分析、独立研判、审慎表决,一致同意了2020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在审议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等重大事项时,我们通过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专业建议和意见,确保各审议事项依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并董事会前进行了专项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0年,我们还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汪曦参加了2020年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张兴安、孙佳参加了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姚毅参加了2019年

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王本哲参加了公司2020年第二次、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发展、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公司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并分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汪曦担任主任委员。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在2019年年报制作期间,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在年报前就公司相关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细致的沟通,确定了年报审计计划。并对公司编制的2019年财务报告提出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意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审计计划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保证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兴安担任主任委员。2020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拟聘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孙佳担任主任委员。2020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并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0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还就公司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管理办法》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修订符合公司重组后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3、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与我们建立了稳定、有效的沟通机制,通过定期日常沟通、会前专题沟通、重大事项专项沟通等方式,帮助我们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重点项目进展。同时,公司积极为我们在公司的现场调研、实地考

察提供便利条件,全力满足我们对决策事项支撑材料的参考要求,提供了详实、全面、准确的数据资料。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公司会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提前通过快捷方式传递给我们,为我们的研判决策提供了充足的时间和便利的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们的各项工作。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20年,我们继续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跟进审查。2019年底,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未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核准,公司董事会随即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重组方案调整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研究,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为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并进一步确认了评估价格的合理性、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等广大投资者关切的重点问题。就本次重组方案调整,我们共出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份,独立意见3份,审议相关议案12项,对方案本身及其交易流程的合法合规性、评估作价的公允性和独立性、是否有利于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公司广大投资者利益,以及在后续签署的各项协议和方案的调整等方面,我们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分析,针对性的提出了问题、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提供了重要的决策支撑。

重组完成后,我们积极参与公司在业务、管理和文化上的融合工作,对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及考核、公司总部职能部门及人员配置的重构、公司主要业务的整合以及打造专门业务平台、创新管理模式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推动了公司重组后资源的科学配置和各项业务的有效整合。

2、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大宗交易受让股票、提供运维检修服务以及收购和出售资产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持续关注,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各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化解风险,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各项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司2020年审议通过和在履行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客观地对公司所有的担保和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监督,认为公司所有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

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8.34亿元,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净额4.87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我们重点对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亿元,尽管净利润水平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我们继续向公司提出了以高比例的现金分红积极回报投资者的相关建议。2019年度,公司在连续多年保持高比例现金分红的基础上,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930.06万元(含税),分红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1.81%,切实回报了广大投资者。

6、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0年,公司根据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调整情况,及时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修订并贯彻执行,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合法依规,满足日益提高的信披质量要求。公司2020年共计发布公告材料232份,超800万字,向投资者全方位展示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重要经营决策、生产管理状况等信息,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公告材料内容的简洁、精练

公司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将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大数据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提高信披透明度,增加自愿性披露的比例,确保信息披露能够向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确保投资者第一时间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和生产管理数据,信息披露水平不断提

高,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7、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根据重组后的管理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立即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先后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新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职业经理人制度》等,累计制定和修订内控制度30余项,保障了公司重组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了内部控制的有效、合规运行。本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并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内控体系运行良好,公司各项生产、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有效提升了管理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增加了效益。公司于2020年编制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提升了公司法人治理和规范化运作水平。

8、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年度,我们按规定对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一致认为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管理办法》等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规定。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章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充分保持独立性,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2020年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确保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助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1年是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谋求跨越式发展的启动之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继续从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出发,坚持独立性原则,客观审慎、依法合规地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发挥专业和经验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决策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有效保障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汪曦、张兴安、姚毅、孙佳、王本哲

2021年4月22日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四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2020年5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继续强化内控建设,整章建制,不断提升集团化管理水平,控制各项财务风险;在确保存量业务稳步推进的同时,加大对外股权投资和项目投资。重组以来,公司各项经营指标均处于良好态势。

现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报告如下:

一、财务状况及分析(单位:万元)

(一)资产负债情况

资 产期末数期初数
流动资产365,47385,351
非流动资产1,582,841428,838
资产总计1,948,314514,189
负债及股东权益期末数期初数
流动负债656,40786,071
非流动负债244,454129,298
股东权益1,047,453298,82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权益1,020,902305,620
少数股东权益26,550-6,800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1,948,314514,189

(一)2020年度经营业绩

项 目本年数上年数
营业收入525,598130,691
减:营业总成本483,358122,674
其中:营业成本431,489106,725
营业税金及附加3,6931,194
期间费用48,17614,755
加:其他收益11,9138,166
投资收益7,9702,04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7423,031
信用减值损失2,033-626
资产减值损失287
资产处置收益3,4661,484
营业利润71,65222,112
加:营业外收支净额8517
利润总额72,50322,120
减:所得税费用10,1253, 602
净利润62,37818,5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99419,167
少数股东损益384-6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43,6858,045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8.686.39
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6.122.68
每股收益0.410.19

本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总额52.56亿元,比上年13.07亿元上升

302.17%,营业成本为43.15亿元,与上年10.67亿元相比上升304.40%,具体如下:

(1)电力板块

2020年度,公司实现电力收入32.57亿元(含销售给公司锰业板块的收入

0.56亿元),比上年9.74亿元上升234.18%;售电成本为25.74亿元,比上年

8.02亿元上升221.10%,实现电力业务毛利6.83亿元,同比增加5.1亿元,同比上升294.80%。

(2)勘察设计安装板块

2020年度,公司实现勘察设计安装收入6.09亿元,比上年2.71亿元上升

124.40%;勘察设计安装成本4.94亿元,比上年2.16亿元上升129.03%,实现勘察设计安装毛利1.15亿元,同比增加0.60亿元,同比上升109.09%。

(3)锰业及贸易板块

该板块系公司本年度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业务板块。

2020年度,公司实现锰业及贸易收入12.75亿元,锰业及贸易成本11.74亿元,实现锰业及贸易利润毛利1.01亿元,扣除税金和期间费用1.04亿元后,亏损0.03亿元,主要是本年度电解锰价格持续低迷所致。

(4)其他业务

2020年度,公司实现其他业务收入1.3亿元,比上年0.45亿元上升188.89%,其他业务成本1.03亿元,比上年同期0.46亿元上升123.91%,实现其他业务毛利0.27亿元,同比增加0.28亿元。

2、期间费用分析

本年度三项费用合计为4.82亿元,比上年度1.48亿元上升225.68%。主要因素如下:

(1)管理费用3.05亿元,同比上升202.82%,其上升原因除本年度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比增加合并报表范围因素外,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间延长增加中介机构费开支,亦使管理费用同比上升。

(2)财务费用1.71亿元,同比上升265.65%。

(3)销售费用577万元,同比增加568万元。

3、其他收益1.19亿元,同比上升45.89%,主要是同比增加收到一次性财

政补助3,218万元所致。

4、投资收益0.80亿元,同比上升290.62%。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0.37亿元,同比上升23.33%。

6、信用减值损失0.20亿元,同比减少损失0.26亿元,主要是本年度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收回以前年度陈欠款,转回坏账准备所致。

7、资产处置收益0.35亿元,同比上升133.58%,主要是增加电网资产拆迁补偿收益所致。

8、营业外收支净额851万元,同比增加844万元。

9、所得税费用1.01亿元,同比上升181.12%。

三、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分析

1、公司锰业及贸易板块受市场影响较大,本年度电解锰价格持续低位运行,影响公司整体效益。

2、公司应收款项余额较大,影响公司财务成本,并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和减值风险。

3、公司自有电厂发电量受自然气候因素影响较大,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

4、公司融资额度较大,随着电站等投资项目的长期项目贷款逐渐到期,贷款置换压力较大。

公司对存在的财务风险将通过以下几条措施来控制:一是紧紧围绕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夯实配售电业务,大力发展综合能源业务,不断深挖电力业务效益、延伸产业链条,促进资源高效整合,实现效益最大化;二是做精做细存量业务,强化内部管理、深挖潜力以及争取外购电价优惠等手段控制成本费用开支;三是进一步拓展工程施工、大水电检修、煤炭贸易等业务,提升公司效益;四是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大额应收款,降低减值风险;五是做好发债融资相关工作,选择合适的窗口期,择机通过发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经营发展势头良好,但也面临经济环境和国家政策影响带来的困难,挑战与机遇共存,公司将顺势而为,努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董 事 会2021年4月22日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五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出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报告如下: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633.55万元,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63.36万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1,170.19万元,加上母公司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92,858.85万元,扣除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2019年度普通股股利9,930.06万元,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098.98万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1,214.29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121.43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方案,请予审议。

董 事 会2021年4月22日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六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现报告如下:

2021年,公司将围绕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着力提升“配售电、综合能源、新能源”产业市场竞争力,管好存量、做好增量,全面完成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及2021年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和预测,提出2021年经营计划如下:

一、2021年主要经营指标

2021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 107亿元,完成销售电量120.92亿千瓦时。

二、经营发展措施

(一)精益生产,精益管理,全面提升公司存量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

加强负荷预测及需求侧管理,强化调度及运行管理,增加自有水电上网电量;强化外购电管理,协同各区域电网开展市场化外购电业务,努力降低外购电成本;强化电网运行维护管理,提高供电质量、供电可靠性和运行的经济性;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合理控制工程成本。

加强与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联系对接,创新服务模式和业务合作模式,争取更多项目落户,扩大售电规模。继续加强与大电网、电力交易中心及发电企业的沟通联系,争取更优惠的增供扩销政策。

加快推进万州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万州城市功能恢复电网改造项目和发电厂变电站集中控制改造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输电线路建设,为公司电力市场的巩固与拓展奠定基础。

(二)坚持以三大业务为中心,着力打造四大业务平台,培植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努力拓展市场化配售电业务。深入落实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有关部署,不断夯

实市场化售电业务基础,升级再造公司市场化配售电平台。特色化拓展综合能源业务。以深挖市场、打造示范、特色发展为重点,通过推动实施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项目等示范项目,探索打造综合能源发展平台。差异化开拓新能源业务。协同三峡集团新能源产业,探索新能源业务“差异化”发展,打造新能源开发运营平台。打造能源创新研究中心。以“重庆市能源创新发展研究中心”打造能源创新研究平台,强化技术引领与创新驱动,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服务公司配售电、综合能源、风光新能源等重点业务发展。

(三)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激发公司发展新动能

践行三峡集团的配售电和新型综合能源产业发展唯一上市平台使命,打造国家“电改”标杆和“混改”样板,构建灵活高效、管控有序的集团化管控机制。深化管理与文化融合,构建与控股股东、分子公司多元协同的核心价值体系。突出“混改”特色,构建集团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战略引领、市场导向、增量激励”的经济目标责任制;完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的人才体系,加快推进区域内干部异地交流机制,构建企业结构化人才库,激发员工自身成长动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四)精准防控,规范经营,夯实公司经营发展基础

始终牢记公司扩张风险防控不降低、业务扩充风险不扩散、授权扩大风险不扩大、效率提高程序不减少,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强化内控制度规范执行,严防管理风险。强化审计监督及法律风险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健全财务投资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财务投资风险。

秉持安全发展理念,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层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五)政治引领,夯实根基,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全面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贯彻执行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三基”建设,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董 事 会2021年4月22日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七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定2021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余额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出了《关于核定2021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余额的议案》,现报告如下: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在金融机构融资余额为61.89亿元。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公司销售收入的回收、正常的资金储备和现有融资周转的资金需求,同时考虑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技改及固定资产投入等因素,特殊考虑公司2021年万州热电项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及城市功能恢复电网改造等重大项目投入的资金需求,特提请核定2021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余额不超过120亿元。适用期限为2021年1月至下一次股东大会重新核定贷款余额之前。

公司的融资主体为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融资方式包括贷款、票据、信用证、保理融资及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等,融资担保方式包括资产抵押、权利质押、公司与持股80%以上的子公司相互之间、持股80%以上子公司相互之间保证担保等。

为适应公司融资需要,在上述融资余额内的担保事项由公司按程序另行审批。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董 事 会2021年4月22日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八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满足公司部分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使其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拟定2021年度担保计划为26.70亿元,现报告如下:

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1、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博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2、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

3、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

4、公司内部全资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互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为供应链提供担保金额5,000万元;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3,000万元;为重庆长电渝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1,000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江实业”)或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江电力”)拟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锰都工贸有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提供保证担保金额2,000万元。

以上担保金额可在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内调剂使用。

二、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1、乌江实业持股96%的控股子公司贵州武陵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陵锰业”)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综合授信,由重庆石堤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

其部分资产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亿元,重庆梯子洞发电有限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亿元,乌江实业及乌江电力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元。

2、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电力”)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为持股90%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城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5,000万元;为持股55%控股子公司重庆长兴渝电力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上担保金额可在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内调剂使用。上述担保的具体金额将视公司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本次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担保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和资产担保。

为适应公司担保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具体负责并处理上述担保的具体事宜,适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下一次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董 事 会2021年4月22日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九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鉴于公司日常业务开展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现将公司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日常业务开展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在购售电、工程业务、电力检修、运维和煤炭供应方面将发生持续性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1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序号关联人交易 事项2021年度 预计金额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货物、提供工程业务1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检修、运维服务5,600.00669.722020年业务进度未达预期,2021年预计业务增加。
2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供煤52,000.0016,400.332020业务运行8个月,业务量未达预期,2021年预计业务量增加。
3花垣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售电30,976.0019,804.662020年业务量未达预期,2021年预计业务量增加。
4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售电29,750.0027,900.872021年预计业务量略有增加。
5重庆南涪铝业有限公司售电1,602.90701.27——
6重庆财衡大祥纺织有限公司售电1,010.00374.68——
7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售电7,460.00110.222020年下半年投运,2021年预计业务量增加。
8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售电47,874.0026,990.74非计划检修,2020年业务量未达预期,2021年预计业务量增加。
9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工程业务1,974.89591.062021年预计业务量增加。
10重庆两江新区水 提供运500.00——2021年预计新拓展业务。
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维服务
11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工程业务4,564.611,483.292021年预计业务量增加。
12三峡电能有限公司提供工程业务3,033.98——2021年预计新拓展业务。
13三峡电能(湖北)有限公司提供工程业务2,800.00——2021年预计新拓展业务。
14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工程业务915.69——2021年预计新拓展业务。
15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工程业务1,580.133,402.642021年无新增拓展业务。
16重庆两江新区新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工程业务1,156.74682.26——
17重庆两江新区新安晶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工程业务300.00——2021年预计新拓展业务。
18重庆两江新区新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工程业务300.00——2021年预计新拓展业务。
19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工程业务400.00——2021年预计新拓展业务。
小计193,798.9499,111.74
向关联人购买货物,接受关联人提供工程业务1重庆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购电82,060.0060,403.022020年业务进度未达预期,2021年预计业务增加。
2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购电15,332.008,222.122020年业务进度未达预期,2021年预计业务增加。
3重庆青烟洞发电有限公司购电4,080.003,749.77——
4重庆市翰俞建筑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运维390.00————
小计101,862.0072,374.91
合计295,660.94171,486.65

注册资本:2,200,000.00万元主要股东:中国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程检修维护。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财务数据2019年度(单位:万元)
总资产29,648,288.10
净资产15,001,596.65
主营业务收入4,987,408.69
净利润2,156,744.71

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大龙居委1组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财务数据2019年度(单位:万元)
总资产157,453.03
净资产27,474.05
主营业务收入9,330.33
净利润-2,525.95
财务数据2019年度(单位:万元)
总资产79,907.30
净资产13,125.67
主营业务收入39,614.94
净利润-742.78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何福俊注册资本:101,309.44万元主要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水电、火电、热电等电源开发销售及送出工程投资建设管理;区域性直供电网投资建设管理;煤资源、煤化工等相关产业投资及管理;供水、供热项目投资建设及管理;铜铝产业及其深加工投资建设运营;石化、燃气产业投资建设及管理;新能源产业的投资建设管理;与上述产业相关的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工程建筑安装;园林景观设计、施工;物业管理;非许可经营的一般商品的批发零售。住所: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鹤凤大道19号品鉴硅谷园10幢。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财务数据2020年度(单位:万元)
总资产286,772
净资产184,674
主营业务收入33,576
净利润13,342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范围:生产、销售:铝材、铝合金材;销售:金属材料、纺织品、纺织原料;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财务数据2020年度(单位:万元)
总资产21,805
净资产7,034
主营业务收入28,651
净利润971
财务数据2020年度(单位:万元)
总资产26,539
净资产7,021
主营业务收入4,745
净利润-2,424
财务数据2020年度(单位:万元)
总资产27,691
净资产9,584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35

主要股东: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盛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天彩铝业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铝液、铝锭;研发、生产、销售:铝制品、新型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铝结构件;火力、水力发电;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有贵金属)、氧化铝、碳素制品、石油焦、五金交电;道路货运(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四院二社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财务数据2020年度(单位:万元)
总资产106,501
净资产78,340
主营业务收入65,327
净利润578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住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街道云汉大道117号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10、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联关系: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鸿注册资本:21,443.89万元主要股东: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凭资质执业);开发建设投资。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11、三峡电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三峡电能有限公司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绍平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主要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配售电系统开发、建设、设计及运营管理;电力销售及服务;电力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备设施;电动车充电服务;分布式新能源综合利用服务;集供电、供气、供水、供热业务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68号时代财富中心27层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财务数据2019年度(单位:万元)
总资产130,135,25
净资产128,055.04
主营业务收入11,382.84
净利润4,681.27
财务数据2019年度(单位:万元)
总资产23,115,63
净资产21,724.65
主营业务收入5,054.06
净利润1,238.06

关联关系: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峻

注册资本:20,203.03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宏融资本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利用企业自有资金对外进行投资;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执业)。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永和路39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14、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资本:66,5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执业);房屋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15、重庆两江新区新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两江新区新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阳志君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股东: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房屋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云禾路74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16、重庆两江新区新安晶实业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两江新区新安晶实业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新利富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新利富实业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勤欣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两江新区新利富实业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执业);普通机械设备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货运代理(不含水路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17、重庆两江新区新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两江新区新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阳志君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股东: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房屋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重庆市北碚区云禾路74号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18、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飞

注册资本: 200,000.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个人理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19、重庆青烟洞发电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青烟洞发电有限公司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何福俊担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蒋刚注册资本:4500万元主要股东: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水力发电;水利工程施工;水力水电设备安装、维修;电站运行管理(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从事经营);金属结构制作、安装;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百货、五金、电工器材、照明电器、水暖管道零件、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住所: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八一桥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财务数据2020年度(单位:万元)
总资产15,181
净资产9,675
主营业务收入4,327
净利润861

注册资本:5,125.95万元主要股东: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质证书执业);园林花卉生产、销售;园林绿化;园林养护;景观工程咨询、设计、施工(凭资质证书执业);土地整治(凭资质证书执业);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木材)、机械设备及器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电力设施材料、通讯器材、消防器材、电线、电缆;物业管理(一级资质除外);广告设计、制作、代理,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住所:重庆市涪陵区江东群沱子7组638号。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财务数据2020年度(单位:万元)
总资产33,218
净资产486
主营业务收入5,633
净利润-490

2、与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1年,公司所属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预计向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供煤,通过市场化谈判和双方协商方式定价,全部项目预算总额约52,000万元。

2021年,公司所属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电力”)预计向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购电,通过市场化谈判和双方协商方式定价,预计购电金额为82,060万元。

3、与花垣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所属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拟向花垣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趸售电力,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预计交易金额30,976万元。

4、与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1年,公司所属聚龙电力公司预计向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售电,通过市场化谈判和双方协商方式定价,预计售电金额为29,750万元。

2021年,公司所属聚龙电力公司预计向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购电,通过市场化谈判和双方协商方式定价,预计购电金额为15,332万元。

5、与重庆南涪铝业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1年,公司所属聚龙电力公司预计向重庆南涪铝业有限公司售电,通过市场化谈判和双方协商方式定价,全部关联交易预算总额约1,602.9万元。

6、与重庆财衡大祥纺织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1年,公司所属聚龙电力公司预计向重庆财衡大祥纺织有限公司售电,通过市场化谈判和双方协商方式定价,全部关联交易预算总额约1,010万元。

7、与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1年,公司所属聚龙电力公司预计向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售电,通过市场化谈判和双方协商方式定价,全部关联交易预算总额约7,460万元。

8、与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1年,公司所属聚龙电力公司预计向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售电,通过市场化谈判和双方协商方式定价,全部关联交易预算总额约47,874万元。

9、与重庆青烟洞发电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所属聚龙电力公司2021年预计向重庆青烟洞发电有限公司购电,通过市场化谈判和双方协商方式定价,全部关联交易预算总额约4,080万元。

10、与重庆市翰俞建筑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所属聚龙电力公司2021年预计向重庆市翰俞建筑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接受该公司提供运维服务,通过市场化谈判和双方协商方式定价,全部关联交易预算总额约390万元。

11、与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土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2021年拟向水土公司提供工程劳务,通过竞争性比选等市场化方式定价,预计总金额1974.89万元。其中:

(1)公司所属重庆两江城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城电”)2021

年预计承接水土公司电力改造和用电工程项目,全部项目预算总额约405.69万元。

(2)公司所属重庆长兴渝电力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渝电”)2021年预计承接水土公司配电工程等建安工程和电气设备安装项目,全部项目预算总额约1,569.2万元。

公司所属长兴渝电2021年预计承接水土公司运维项目,通过竞争性比选市场化方式定价,项目预算总额约500万元。

12、与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兴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1年,公司拟承接龙兴公司工程业务,预计金额4,564.61万元。其中:

(1)公司所属两江城电向龙兴公司提供配电工程、电力迁改工程、用电工程等业务,价格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比选等市场化谈判和双方协商方式确定,全部项目预算总额约3,914.61万元。

(2)公司所属长兴渝电承接龙兴公司建安工程和电气设备安装项目,价格通过竞争性比选等市场化方式确定,全部项目预算总额约650万元。

13、与三峡电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电能”)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所属两江城电2021年预计承接三峡电能电源建设EPC总包、三峡坝区构建筑物隐患整改等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比选市场化方式定价,全部项目预算总额约3,033.98万元。

14、与三峡电能(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电能”)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所属两江城电2021年预计承接湖北电能变电站EPC总包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市场化方式定价,全部项目预算总额约2,800万元。

15、与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复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1年,公司预计承接鱼复公司工程业务915.69万元。其中:

(1)公司所属两江城电2021年预计承接鱼复公司迁改工程、箱变工程等项目,通过竞争性比选市场化方式定价,全部项目预算总额约415.69万元。

(2)公司所属长兴渝电2021年预计承接鱼复公司建安工程和电气设备安装项目,价格通过竞争性比选等市场化方式确定,全部项目预算总额约500万元。

16、与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置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所属两江城电2021年预计承接两江置业配电工程、用电工程等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比选等市场化方式定价,全部项目预算总额约1,580.13万元。

17、与重庆两江新区新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置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1年,公司预计承接新源置业工程业务1,156.74万元。其中:

(1)公司所属两江城电2021年预计承接新源置业配电工程等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比选市场化方式定价,全部项目预算总额约771.99万元。

(2)公司所属长兴渝电2021年预计承接新源置业配电工程和电气设备安装项目,价格通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比选等市场化方式确定,全部项目预算总额约384.75万元。

18、与重庆两江新区新安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晶实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所属长兴渝电2021年预计承接新安晶实业建安工程和电气设备安装项目,通过竞争性比选市场化方式定价,项目预算总额约300万元。

19、与重庆两江新区新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太置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所属长兴渝电2021年预计承接新太置业建安工程和电气设备安装项目,通过竞争性比选市场化方式定价,项目预算总额约300万元。

20、与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同创新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所属长兴渝电2021年预计承接协同创新区建安工程和电气设备安装项目,通过竞争性比选的市场化方式定价,项目预算总额约400万元。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均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是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的需要而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相关关联方的重大依赖。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十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2020年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财务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根据谈判结果,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竞争性谈判有效期限为3年,在该有效期内,公司续聘大华可不再进行竞争性谈判,按公司决策程序续聘。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提供年度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等服务工作,费用共计113万元,具体规定从其《审计业务约定书》。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十一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2020年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根据谈判结果,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聘请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竞争性谈判有效期限为3年,在该有效期内,公司续聘大华可不再进行竞争性谈判,按公司决策程序续聘。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供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工作,费用共计30万元,具体规定从其《审计业务约定书》。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之十二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2021-2025)战略发展规划(纲要)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出了《公司“十四五”(2021-2025)战略发展规划(纲要)》,现报告如下:

一、战略规划纲要制定的背景

(一)外部环境

“十三五”以来,我国能源发展步入“新常态”,能源结构更替加快,科技、体制和发展模式创新成为能源发展新动力,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凸显。在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思想引领下,我国“能源革命”持续向纵深迈进,新一轮“电改”、可再生能源发电、“两个一体化”建设等政策密集发布,不断激发电力市场活力、拓宽配售电企业发展空间,为电力行业发展赋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进一步明确能源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要求,新能源和综合能源成为当前能源行业发展的关键。“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为能源行业创造了可观的市场空间,“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为区域能源产业发展产生极大提振作用。因此,在“十四五”期间,公司发展面临政策、区域、行业等诸多有利条件,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与此同时,公司未来布局的新增配售电业务、综合能源业务和新能源业务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

(二)内部环境

“十三五”期间,在国家全面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和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公司于2020年5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一步整合了重庆市地方配售电企业,成为三峡集团、长江电力所属以配售电为主业的唯一上市平台。目前,公司已形成稳固的配售电产业基础和积极的综合能源业务布局;拥有工程、大水电检修运维、供应链等配套业务阵列,产业发展基础坚实;具备上市公司平台优势、股东资源优势、电力要素价格优势、“发-配-售”技术积累和运营管理经验优势、“混改”体制机制优势等,极具高质量发展潜力。同时,面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技术竞争力、经营管理机制、信息化水平等方面的能力,以适应新业务开拓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综上所述,“十四五”期间,公司将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但也面临一定挑

战,必须合理制定存量业务和新业务的发展策略,必须“锻长板”、“补短板”,推动管理模式、人才队伍、技术能力、商业模式、激励机制等全面提升,才能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十四五”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深入践行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重大部署,顺应“能源革命”潮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战略,密切协同三峡集团产业发展,紧扣新能源、能源高效利用和能源生态系统集成等产业发展方向,增强创新发展能力,抓住绿色发展机遇,开发优质项目资源,不断提升产业发展能力、综合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努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打造综合能源行业标杆,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使命愿景

践行三峡集团以配售电为主业的唯一上市平台使命;打造国家“电改”标杆和“混改”样板;构筑地方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坚强能源保障平台;成为全国配售电行业龙头标杆上市企业;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

(三)发展定位

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做精做细存量配售电业务,做优做强市场化售电、综合能源和新能源等业务,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和资本认可度,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三峡特色鲜明、产业基础牢固、创新能力领先的综合能源上市公司。

(四)发展思路

总体思路:聚焦主业,管好存量,抓好增量,以现有配售电产业为基础,开拓能源高效利用及能源生态系统集成业务,不断提升内外部资源整合能力、协同发展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将公司打造成为主业突出、产业协同的综合能源公司。

发展主线:紧扣配售电、综合能源、新能源三大业务,持续夯实存量配售电产业,积极打造四大产业发展平台,稳步推进产业延伸,建成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

三大业务:一是深耕广拓,规模化发展配售电业务;二是突出优势,特色化拓展综合能源业务;三是精准布局,差异化开拓新能源业务。四大产业发展平台:一是以长兴电力为基础,升级再造为市场化配售电平台。二是以综合能源公司为主体,集中打造综合能源发展平台。三是打造新能源开发运营平台。四是以“重庆市能源创新研究中心”为基础,打造公司能源创新研究平台。

三、总体发展目标

力争到“十四五”末,公司存量配电业务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经营效益进一步增长;增量配售电业务规模显著增长、成为行业标杆;综合能源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与配售电业务密切协同、互相促进,成为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和排头兵;新能源业务布局精准,成为具有自身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运营商;产业延伸业务稳步开拓,对三大主业形成强有力补充;公司成为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预计到2025年,公司销售电量将超过1000亿千瓦时,其中市场化售电量超800亿千瓦时;总资产超过320亿元;营业收入超过150亿元,全面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四、“十四五”发展策略

(一)深耕广拓,规模化发展配售电业务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拓展配售电业务,以深耕细作存量业务经营、扩大产业规模、突破市场区域为重点,推动配售电主业高质量发展,力争成为国内配售电行业龙头标杆上市企业。

第一,做深做透现有配电业务、抓好存量资产提质增效。公司将不断巩固网内区域配电核心产业,促进存量配电业务规模、产能稳步增长。一是强化安全供电保障能力,按照电网规划和供电需求,持续优化完善网架结构。二是做好电力市场巩固和培植,根据不同区域电力市场特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促进电力市场稳步拓展。三是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加强精细化管理和安全管理,实现存量配电业务提质增效。四是强化电源保障,通过深化合作、电源自主、市场化交易等方式,切实降低综合供电成本。五是构建智慧配电网管理平台,通过“互联网+”等技术,依托大数据资源,提升配电业务管理能力和服务创新能力,逐步打造具备推广价值的“智能配电管理服务”模式,为未来新增配网管理奠定基础。

六是有序推进供区内公共充电设施发展,开展充换电站建设,探索配售电新模式,推动存量配电业务拓展。

第二,要落实“电改”精神,大力开展市场化售电业务,积极开拓新增配电业务,推进配售电业务向外拓展。公司将打造市场化配售电平台,大力拓展配售电业务,巩固和提升配售电产业优势和核心地位。一是以长兴电力为主体升级再造市场化配售电平台,强化营销部署,完善组织架构,培育业务能力,积极开辟渠道,为开展市场化售电业务形成有力保障。二是突破现有业务区域边界、探索售电延伸服务模式,走出重庆、辐射西南、开拓华东并大力布局“长江经济带”售电市场,巩固和深化公司与长江电力协同优势,将公司打造为三峡集团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营销主体。三是择优开展配网投资运营,扩大业务规模,巩固配售电主业核心地位。

(二)突出优势,特色化拓展综合能源业务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打造综合能源发展平台,以深挖市场、打造示范、特色发展为重点,瞄准能源绿色转型、高效利用及能源生态系统集成等业务方向,面向公司供区、市场化售电区域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及“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的优势细分领域拓展综合能源产业,力争成为国内综合能源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和排头兵。

第一,以综合能源公司为主体,集中优势资源,打造公司综合能源发展平台。

第二,依托配售电业务基础,发挥产业协同作用,扎实开发综合能源市场。一是把握重庆能源低碳转型趋势,依托存量市场基础,推进区域型天然气热电联产等特色化综合能源示范项目。二是促进配售电业务和综合能源业务协同共进,深挖现有供区和新增市场化售电区域市场,根据特、大型企业多元化用能和能效提升等不同用能需求,对用户所属行业打造不同应用场景的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并加以推广。三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长江经济带”推进低碳智慧能源示范,拓展智慧能源商业中心、“低碳社区”及园区型综合能源服务等应用场景。

第三,加强储能等新技术储备和新业态研究,提升方案制定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一是加强储能技术运用,为用户开展峰谷套利、分布式光储、需求侧响应等服务,探索充储补用与市场化售电协同的商业模式。二是通过技术运用和创新,打造差异化、智慧化、综合化、高效益的综合能源套餐服务。三是联合上下游企业,构建业务齐备、资源共享的综合能源服务平台,打造综合能源一站式服务能

力。第四,整合多方资源,提升综合能源服务价值创造能力。加强对同行企业、产业上下游供应商、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合作资源和市场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积极储备数据资源,提升综合能源业务整体服务水平。

(三)精准布局,差异化开拓新能源业务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积极打造新能源开发运营平台,以协同三峡集团新能源产业为主,探索新能源业务“差异化”发展之路。公司将以“自营”和“新能源项目增值服务”为重要方向发展新能源业务,对于与公司配售电产业协同程度高、互补性强、效益促进作用明显的新能源项目采用自营方式经营,同时通过开展市场资源开发、工程建设/BT服务、运维服务、储能解决方案等增值服务参与其他新能源项目服务,力争成为具有自身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运营商。

(四)紧扣主业,开展产业延伸业务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紧密围绕主业开展产业延伸业务,持续打造和夯实主业服务能力,深挖产业效益、形成利润贡献。一是抓好公司内外工程市场,积极开拓以电为主的工程业务;二是发挥专业优势,打造优质服务,稳步拓展集中运检业务;三是以服务主业为中心,积极开展供应链业务;四是稳健开展战略投资和财务投资业务,提升公司新业务布局能力和效益,助力公司主业高质量发展。

(五) 坚持创新驱动、技术引领,促进能源产业发展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以科技创新为驱动,打造能源创新研究平台,加强创新体系、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技术创新能力,打造和夯实公司技术核心竞争力。

第一,以“重庆市能源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为基础打造公司能源创新研究平台,力争形成自主技术品牌,打造成为重庆特色、国内领先、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政企合作型能源研究智库和交流平台,以技术助力公司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加快推进可视、可感、可控、可预测的“综合能源融合管理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提升公司产业智能化管理水平。

第三,强化技术引领和创新驱动,不断培育、夯实配售电和综合能源业务技术核心竞争力,通过技术研发、吸收引进和成果转化,推动技术向效益转化。

第四,加强与科研院所、设计院等专业机构合作,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助力公司抢占能源技术发展新赛道。

五、实现战略目标的保障举措

公司将通过以下九大举措,为实现战略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战略统筹,构建全面立体的战略管控体系,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有效衔接。第二,机制促进,发挥“混改”优势,根据不同业务特征,构建灵活高效的管理机制。

第三,资金保障,实施连接战略和业务的全面预算管理,优化和完善资金系统性统筹管理,构建创新化、多样化的资金运转体系,形成高效稳健的资金配置能力。

第四,人才强企,建立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的人才动态调整、长效管理、岗位晋升、梯队培养和退出机制。

第五,激励有效,合理构建股东与员工的利益分配关系,全方位立体构建集团化激励与约束机制。

第六,党建引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重要作用,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公司改革发展优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

第七,文化融合,一体构建上下协同的核心价值体系,发挥公司核心价值典型示范作用,激发全员活力,实现文化协同融合发展。

第八,信息化建设,构建统一的办公管理系统,打造符合公司产业智能化发展需要的综合能源融合管理平台,持续防范潜在安全风险。

第九,风险防范,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和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公司扩张风控不下降。持续加强安全环保风险防控。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十三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以及《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征求公司独立董事和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现报告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根据公司“打造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公司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的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情况后,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做出的安排。

二、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1、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2、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

4、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司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也可选择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原则上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公司也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及资金状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在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分配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2021-202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4、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执行机制

1、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分配预案。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论证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独立董事、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并由独立董事对其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者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10%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时,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利润分配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3、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调整机制

1、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独立董事、股东的意见每三年制定一次分红回报规划。

2、如果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需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及中小投资者的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1/2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还将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董 事 会2021年4月22日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十四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报告如下:

投保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为满足购买保险相关事宜的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之十五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已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布,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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