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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投:ST长投: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经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关于协议转让控股子公司陆交中心

72.85%股权及相关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评估价格为基础,按照协议转让方式,分别以1.00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公司持有的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交中心)72.85%股权以及以8,738.09034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最终以经国有资产授权管理单位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将公司所持有的对陆交中心21,700万元债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给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联合集团)。同意公司与长江联合集团约定:债权转让后,受让方实际收回的金额高于本次交易价款(8,738.090340万元人民币)及相应的资金成本(以交易价款为基数,按交易价款支付当月的LPR为利率,计算至双方实际分配之日)后的净收益为或有收益,该或有收益双方按如下比例进行分配:或有收益少于8,738.09034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5:5的比例分享;或有收益大于或等于8,738.09034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6:4的比例分享。此外,鉴于本次评估未考虑抵押房产交易、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如后续因实现抵押权需要或直接变现产生的相应税费全部由公司承担,且计算上述税费对应的房产抵债或变现价格以评估值7,426万元为上限。如有或有收益,该笔税费应在或有收益分配前,先行抵扣返还给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长江投资公司经营层具体操作转让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协议转让控股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72.85%股权及相关债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鲁国锋先生、陈铭磊先生、李乐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4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

的总费用为人民币7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长江投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上海市永和路118弄35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上述第二、三项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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