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决定对2020年度相应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0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045.66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6,715.2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2,330.46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进行分析,评估是否产生减值迹象,对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测算,公司本期共计提了各项减值准备9,045.66万元,计提项目明细如下: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损失以“-”号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 | -6,715.20 |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35.05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446.39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损失以“-”号填列) |
应收利息坏账准备 | -7,813.58 |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 -3,012.96 |
资产减值损失 | -2,330.46 |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 -2,193.88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 -136.58 |
合 计 | -9,045.66 |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对相应计提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程序、内容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计提后的财务数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处理。
特此公告。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