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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业股份:弘业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1-010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和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913,373.63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5,806,493.6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719,867.2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4,087,299.77元,减去当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12,338,375.00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9,029,057.54元。以2020年末总股本246,76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9,741,400元,剩余 232,261,557.54元滚存至下次分配。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0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对其2021年审计报酬,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确定。

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公司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酬84万元、内控审计报酬20万元,合计104万元。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其中,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1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包括短期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期限为1年。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

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关联董事罗凌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关联董事罗凌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关联董事罗凌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8、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5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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