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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业股份:弘业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2

2021年6月29日﹒南京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及有关事项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14点00分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宏伟先生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代表资格审查结果

三、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序号议案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9关于公司向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10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五、独立董事做《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六、股东发言与提问

七、议案表决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董事在会议记录及决议上签字

十一、会议结束

目录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9.关于公司向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10.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议案1: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十三五规划”,对公司2020年度各重大事项审慎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现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22亿元,同比增长2.91%;实现归母净利润3208.51万元,同比下降9.28%。

报告期详细经营情况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科学审慎决策

2020年,公司董事会切实发挥自身议事决策功能,共召开董事会15次,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修订公司管理制度、董事及高管变更、重大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决策。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有关议案,会后持续监督决议落实情况,促进相关程序合规、披露透明,并强化贯彻落实力度,使公司战略得以推进。

(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与专门委员会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高管变更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督促控股股东积极履行相关承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董事会的公正、透明;各专门委员会按照

各自工作细则开展工作,积极发挥专家作用及决策支持功能,建言献策,为董事会专业化、科学化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召集人职责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召集人职责,共召集股东大会4次,提交审议有关议案13项。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各项决议,督促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合法合规落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利。

对于公司股东大会否决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事项,公司董事会积极督促控股股东采取相关措施推进承诺履行。

(四)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董事会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新《证券法》,强化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要求,完成4份定期报告及60份临时公告的编制与披露,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获取公司相关信息的权利,努力打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

三、2021年主要工作重点

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履职,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2021年,董事会将围绕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董事会将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制度与机制建设,使公司运作继续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督促公司严格依法依规落实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强化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防范;加强信息披露管理,高质量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披露工作,扎实做好各项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效率及质量;提高公司各项战略决策的运作水

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二)持续推动公司转型升级,提高经营效益公司董事会持续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一是继续围绕公司主业做专做精,推动主业提质增量。二是加大公司改革创新力度,加大推动子公司二次混改力度,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三是继续研究论证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三)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股东权益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加强与投资者、监管部门、交易所及其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29日

议案2: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2020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共计召开4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并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的定期报告、重大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

监事会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规,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认真行使职权,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及定期报告的意见

2020年度,公司以重要性为基础,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

公司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情况,未发现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审查,认为公司的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好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进一步督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勤勉尽责,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承担监督责任,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6月29日

议案3: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29日

议案4: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20年2019年增减(率/额)
营业收入442,208.04429,702.842.91%
其中:进出口业务收入279,166.01255,963.899.06%
营业利润2,286.574,168.61-45.15%
利润总额4,358.725,623.61-22.49%
净利润3,395.49919.36269.3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08.513,536.55-9.28%
基本每股收益(元)0.13000.1433-9.28%
每股净资产(元)7.72246.860912.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8%2.18%下降0.4个百分点

1、营业收入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22亿元,同比增长2.91%。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公司聚焦自主经营能力,稳定发展传统业务,突出转型业务优势。公司秉持专业化经营理念,强化线上线下协同,通过科学调整市场和产品结构,紧抓疫情防控物资出口机遇,稳住外贸基本盘。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4.47亿美元,同比增长6.4%;其中出口总额2.88亿美元,同比下降2.0%;进口总额1.59亿美元,同比增长25.9%。

2、利润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358.72万元,较上年同期5,623.61万元,减少1,264.89万元,同比下降22.49%;净利润3,395.49万元,较上年同期919.36万元,增加2,476.13万元,同比增长269.3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08.51万元,同比下降9.28%。

业务板块,随着业务规模的增加,公司业务毛利(不含房产销售)同比增加10,735万元;投资板块,公司稳健开展投资业务,参与五洋停车定增项目,购买基金、信托等产品,2020年实现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405万元,同比增加收益5,050万元;资产处置等方面,2019年公司夫子庙代管房产拆迁补偿收益1,449万元,及江宁工业园区土地收储收益13,369万元,2020年公司江宁工业园区土地收储停工停业补偿收益2,368万元,同比减少收益12,450万元;资产减值计提方面,公司本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5,87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309万元;所得税费用方面,上期递延所得税税率变动,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二、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增减额增减率
营业收入442,208.04429,702.8412,505.202.91%
税金及附加2,011.902,961.62-949.72-32.07%
期间费用30,075.8336,346.59-6,270.76-17.25%
其中:销售费用17,095.3822,846.27-5,750.89-25.17%
管理费用10,695.7912,239.23-1,543.44-12.61%
财务费用2,284.661,261.091,023.5781.17%
费用水平6.80%8.46%下降1.66个百分点
信用减值损失5,326.417,253.51-1,927.10-26.57%
资产减值损失546.761,929.14-1,382.38-71.66%
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405.194,354.845,050.35115.97%
其他收益792.29587.61204.6834.83%
资产处置收益10.5613,527.15-13,516.59-99.92%
营业外收支净额2,072.151,455.00617.1542.42%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4,358.725,623.61-1,264.89-22.49%

1、本期营业收入44.22亿元,较上年同期42.97亿元,增加1.25亿元,增长2.91%;主要原因为:(1)进出口业务收入同比增加2.32亿元,国内贸易业务同比增加0.95亿元;(2)工程承包收入同比增加0.7亿元;(3)房屋销售收入同比减少2.76亿元,主要为上期子公司爱涛文化销售爱涛商务中心6-21楼,营业收入2.76亿元。

2、本期税金及附加2,011.90万元,较上年同期2,961.62万元,减少

949.72万元,下降32.07%。主要原因为:上期子公司爱涛文化销售爱涛商务中心产生的税金及附加2,018万元,本期清算缴纳了土地增值税846万元,同比减少1,172万元。

3、本期期间费用30,075.83万元,较上年同期36,346.59万元,减少6,270.76万元。其中:(1)销售费用同比减少5,750.89万元,2020年公司按新收入准则规定,本期将原计入销售费用中的10,905.29万元计入营业成本,剔除此因素影响后,销售费用实际同比增加5,154.40万元,主要原因为:化肥公司内贸业务规模扩大,液氨业务向省外发展,化肥公司运输费同比增加1,511万元;开展防疫物资出口业务发生运输费1,655万元(上年无);(2)管理费用同比减少1,543.44万元,其中职工薪酬同比减少86万元,主要是2020年疫情下社保减免,社会统筹费用支出同比减少307万元,同时2020年公司进行了薪酬调整,工资支出同比增加235万元;诉讼费及中介机构费同比减少611万元,主要是上期支付了爱涛文化黄金相关诉讼律师费用435万元,定向增发相关费用153万元,及支付了夫子庙房产拆迁费234.6万元;(3)财务费用同比增加1,023.57万元,主要原因为:受人民币升值影响,本期汇兑收益同比减少999万元。

4、本期信用减值损失5,326.41万元,较上年同期7,253.51万元,减少1,927.1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单项计提信用减值计提金额同比减少1,141万元;本期收到鑫博电子回款252万元及江宁工业园收储二期款8,748.70万元,减少信用减值损失426.97万元。

5、本期资产减值损失546.76万元,较上年同期1,929.14万元,减少1,382.3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902万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585万元。

6、本期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405.19万元,较上年同期4,354.84万元,增加5,050.3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参与五洋停车定增项目,实现收益728万元;联营企业弘业期货本期净利润同比增加5,118万元,权益法核算收益同比增加948万元;本期对再担保分红及评估增值1,555万元,同比增加1,400万元;本期新增了信托、基金投资,实现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63万元。

7、本期资产处置收益10.56万元,较上年同期13,527.15万元,减少13,516.59万元。主要原因为:上期公司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同夏路51号工业园区地块被政府实施收储,取得收益13,369万元。

8、本期营业外收支净额2,072.15万元,较上年同期1,455万元,增加617.15万元,主要原因为:(1)本期公司确认了工业园区地块收储补偿2,367.62万元,上期公司确认代管的位于建康路132-134号房产征收补偿收入1,683.87万元;

(2)本期公司将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263万元;(3)本期公司计提预计负债631.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5.80万元。

三、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20年2019年增减(率/额)
资产总额461,470.70386,259.7019.47%
负债总额220,656.29179,751.8422.76%
资产负债率47.82%46.54%1.28个百分点
流动比率1.251.38-9.42%
速动比率1.171.29-9.30%
应收帐款周转率(次)9.019.16-1.64%
存货周转率(次)29.3425.6614.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23,002.70-6,064.91不适用
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562.2741,702.49-12.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66.35-23,945.63-94.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862.61-23,751.84-50.06%

(一)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46.15亿元,较年初数增加7.52亿元,资产负债率47.82%,较年初增加1.28个百分点。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5,140.22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流出同比减少2.26亿元,主要原因为:上期子公司银行理财规模较大;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流出同比减少1.19亿元,主要原因为:本期筹资净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二)本期资产、负债变动较大的项目

1、其他应收款较年初下降59.14%,主要原因为:主要为本期收到江宁工业园土地收储款项;

2、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52.99%,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爱涛文化黄金合作业务分期还金影响;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年初增长52.76%,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化肥公司所持灵谷化工等股权评估增值影响;

4、固定资产较年初增长37.27%,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爱涛文化在建工程完工结转固定资产;

5、在建工程较年初下降76.09%,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爱涛文化在建工程完工结转固定资产;

6、商誉较年初下降100%,主要原因为:本期对子公司弘业永润购买荷兰RAVEN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7、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下降45.50%,主要原因为:本期对装修费进行摊销;

8、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长32.84%,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可弥补亏损增加影响;

9、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925.34%,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弘业环保预付购房款;

10、应付票据较年初增长237.64%,主要原因为:主要是本期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余额增加;

11、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长35.45%,主要原因为:期末计提的年度奖金尚未发放;

12、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较年初增长61.01%,主要原因为:根据新收入准则,对预收账款进行拆分,分为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本期子公司进口业务预收

客户货款;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95.59%,主要原因为:主要为本期提前归还股权并购贷;

14、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长7988.97%,主要原因为:根据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中税款部分列示在其他流动负债;

15、长期借款较年初下降75.45%,主要原因为:主要为本期提前归还股权并购贷;

16、预计负债较年初增长46%,主要原因为:本期新增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

17、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增长62.61%,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化肥公司所持灵谷化工等股权评估增值影响。

四、股东权益情况

2020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47,546,727.10元。其中:

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913,373.63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5,806,493.6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719,867.2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4,087,299.77元,减去当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12,338,375.00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9,029,057.54元。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29日

议案5: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913,373.63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5,806,493.6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719,867.2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4,087,299.77元,减去当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12,338,375.00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9,029,057.54元。以2020年末总股本246,76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9,741,400元,剩余459,287,657.54元滚存至下次分配。

上述分配方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29日

议案6:

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现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对其2021年审计报酬,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参照有关标准确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29日

议案7: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2021年,本公司拟为8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8.1

亿元的保证式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2021年度拟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
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简称“爱涛文化”)15,000.00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弘业技术”)20,000.00
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化肥公司”)18,000.00
江苏弘业永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弘业永润”)6,000.00
江苏弘业永恒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弘业永恒”)6,000.00
江苏弘业永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弘业永欣”)4,000.00
江苏弘业永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弘业永为”)2,000.00
江苏弘业环保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弘业环保”)10,000.00
合计81,000.00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爱涛文化、弘业技术、化肥公司、弘业永润、弘业永恒、弘业永欣、弘业永为、弘业环保,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期间签订的,期限为12个月内(含12个月)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20,000万元、18,000万元、6,000万元、6,000万元、4,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0万元的保证式担保,保证期两至三年。

其中,爱涛文化其他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其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等额担保;化肥公司其他股东江苏苏豪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等额担保;其他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以所持该公司股权和收益提供反担保。

2、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包含2020年度已发生但目前尚未

到期的已使用额度。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9.1.1条之相关规定,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本次拟提供的担保额度经累计后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确定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爱涛文化

爱涛文化弘业技术化肥公司
注册资本280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
本公司持股比例92.36%51%60%
法定代表人连丹李炎华陆德海
经营范围工艺美术品、百货的制造、销售;字画装裱;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五金、建筑装饰材料、礼品、日用百货、珠宝首饰、金属制品、金银制品、金属材料、文化用品、日用杂品的销售,承办展览服务;会务服务;室内外装饰装潢设计、施工;商品经济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户外、印刷品、礼品广告;婚庆礼仪服务;为营业性演出提供演出场所和相关服务;环境艺术、景观设计;房地产经纪;建筑工程施工;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定型包装食品的销售;房地产开发;餐饮、住宿服务(以上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国内外建设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国内招投标代理,国内外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预决算,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服务,仓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针纺织品、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建筑五金、五金工具、水暖器材、化工原料及产品、仪器仪表的销售、租赁,煤炭、矿产品的销售,消防车、救援及消防设备和器材、安防设备的销售及维修,医疗器械的销售(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医疗器械的维修和保养,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经营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及国内贸易。矿产品、煤炭、焦炭、金属材料、包装材料、木材销售。服装及面料、针纺织品、化肥、化工装备、纺织机械和器材、工艺品的生产和销售。农药、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按许可证所列的项目经营)。化工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元人民币
总资产1,021,418,388.90341,211,149.021,664,623,733.13
负债总额468,589,035.61325,112,652.81444,737,002.65
所有者权益552,829,353.2916,098,496.211,219,886,730.48
2020年年度单位:元人民币
营业收入388,405,735.42494,202,382.281,144,916,979.07
净利润11,225,894.534,106,358.4739,101,984.90

弘业永润

弘业永润弘业永恒弘业永欣弘业永为弘业环保
注册资本2000万元180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
本公司持股比例60%60%60%60%55%
法定代表人严宏斌陈长理蔡缨黄林涛姜琳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五金、化工产品、机电产品、木材、农副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矿产品的销售、代购代销;渔具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钓鱼俱乐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玩具、工艺品、日用百货、针织品、化工产品、化肥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服装服饰、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五金、化工产品、机电产品、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农副产品、普通机械、矿产品、化肥、黄金制品、白银制品、珠宝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零售;农药批发;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空气净化、水处理等环保等系列产品研发、销售、租赁,技术研发、推广和科技交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的销售、租赁,国内外建设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元人民币
总资产169,593,815.62118,115,931.5879,296,331.9950,014,840.2639,301,199.54
负债总额154,929,740.0193,282,582.1569,269,268.4739,002,994.3419,696,941.54
所有者权益14,664,075.6124,833,349.4310,027,063.5211,011,845.9219,604,258.00
2020年年度单位:元人民币
营业收入79,872,576.37521,815,984.11376,117,433.88279,716,631.6841,356,917.73
净利润-9,802,245.20934,454.28930,492.37879,814.4712,326,872.04

三、担保的目的和影响上述公司为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为其提供担保是满足其业务发展所需,能有效降低其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

本公司对上述公司在经营、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且有反担保措施或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公司将在担保过程中加强对子公司业务监督,强化风险控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9,441.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担保余额明细如下:

接受担保方

接受担保方提供担保方实际担保金额(万元)币种起始日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1,305.89人民币2020-7-22021-6-2
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1,467.06人民币2020-7-22021-6-16
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1,118.07人民币2020-8-42021-3-17
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201.75人民币2019-9-262021-9-25
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44.21人民币2020-12-292021-12-15
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98.08美元2020-12-92021-3-22
江苏弘业永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0.00人民币2020-6-232021-6-18
江苏弘业永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0.90欧元2020-5-282021-3-30
江苏弘业永恒进出口有限公司11.25人民币2021-1-42021-9-29
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70.00人民币2020-11-262021-5-26
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976.08人民币2020-4-172020-12-31
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1,001.40人民币2020-10-222022-9-18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1,596.41人民币2020-3-32022-6-11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29日

议案8: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为本公司参股企业,本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融资租赁公司自2014年成立以来,经过6年多的发展,公司经营相对稳健。目前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投向主要为江苏省内政府平台项目,2021年公司计划聚焦公用民生事业,加大政府平台类项目投放,同时拓展制造类企业项目。为配合业务发展,融资租赁公司积极和各家银行探讨开拓创新业务,2021年计划启用授信总额控制在4亿元以内。

为满足融资租赁公司授信需求,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融资租赁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4亿元的担保。苏豪租赁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48号苏豪国际广场C幢

法定代表人:黄晓卫

注册资: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经营医疗器械Ⅱ类、Ⅲ类(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

日,融资租赁公司资产总额454,117,090.84元,负债总额198,000,295.88元,所有者权益256,116,794.96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373,738.29元,归母净利润14,317,645.18元。(经审计)截至2021年

日,资产总额445,916,625.10元,负债总额186,137,987.45元,所有者权益259,778,637.65元,2020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039,069.25元,归母净利润3,661,842.69元。(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6%的股权,江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29%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因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苏豪融资租赁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待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相关协议。

四、本次担保的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苏豪融资租赁经营较为稳健,财务状况良好。苏豪融资租赁为本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且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得到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罗凌女士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担保对等、公平。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

利益的情形,也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本事项,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担保对等、公平。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也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五、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公司未与苏豪租赁发生关联交易。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预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9,441.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9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29日

议案9: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提

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文化”,本公司持股92.36%)因经营销售需要,由本公司关联方爱涛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集团”)和爱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置业”)共同为爱涛文化名下爱涛国际商务中心出具质量责任主体担保函。担保金额合计1089万元。公司向文化集团和爱涛置业按照持股比例对其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1,005.8万元。因文化集团和爱涛置业为本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本事项为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暨被担保人介绍

(一)爱涛文化集团

1、基本情况名称:爱涛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南京市软件大道48号苏豪国际广场法定代表人:赵智注册资:36053.84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文化艺术交流;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日用百货、化妆品的销售;珠宝首饰,金属制品,金银制品的加工与销售;文化项目开发;创意服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动漫设计;工艺美术品

的设计制作;电脑图文、视频设计制作;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形象礼仪咨询及培训服务、文化艺术咨询及服务;演艺服务、演出剧目经纪、艺人经纪;室内外装饰装潢设计及施工、环境艺术、景观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展览展示服务;商品的网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与销售。艺术品收购、销售、租赁;艺术品鉴定、评估;艺术品投资;票务代理;承接国内外演出、演出经纪;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软件开发;互联网广告服务;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艺术(辅导)培训;体育或体育运动(辅导)培训;科技(辅导)培训;研学(辅导)培训;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旅游管理服务;国内外旅游咨询与商务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宣传促销策划;文艺创作与表演;旅游商品开发销售;住宿服务;景区游览服务;旅游项目投资;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活动策划;体育表演服务;文教办公用品制造;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知识产权服务;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乐器零售;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零售;酒、饮料和茶叶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文化集团为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

日,文化集团资产总额403,187,387.92元,负债总额17,876,592.34元,资产净额385,310,795.58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229,205.55元,净利润8,595,764.81元。(经审计)截至2021年3月31日,资产总额442,434,445.96元,负债总额28,407,607.82元,资产净额414,026,838.14元,2021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369,114.08元,归母净利润-2,600,233.34元。(未经审计)

(二)江苏爱涛置业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名称:江苏爱涛置业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南京市软件大道

号法定代表人:崔岩注册资:

6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商品信息咨询,百货、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的销售,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搬运货物,房地产销售代理,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爱涛置业为江苏苏豪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苏豪资产运营集团为苏豪控股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爱涛置业资产总额206,334,569.36元,负债总额37,251,892.81元,资产净额169,082,676.55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339,301.91元,净利润14,901,437.73元。(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97,828,594.74元,负债总额32,169,825.91元,资产净额165,658,768.83元,2021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7,714.28元,归母净利润-921,724.30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爱涛文化为本公司持股92.36%的控股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对外销售爱涛国际商务中心时,需有具备相关条件的企业为其销售的爱涛国际商务中心出具质量责任主体担保,因本公司不具备相关条件,故由本公司关联方文化集团和爱涛置业共同为爱涛文化出具质量责任主体担保函,担保金额合计1089万元。

本公司向文化集团和爱涛置业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1,005.8万元,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未大于公司持股比例,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也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得到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罗凌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因控股子公司爱涛文化经营所需,由关联方文化集团和爱涛置业共同为其出具质量责任主体担保函,公司向关联方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1,005.8万元,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未大于公司持股比例,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也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因控股子公司爱涛文化经营所需,由关联方文化集团和爱涛置业共同为其出具质量责任主体担保函,公司向关联方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1,005.8万元,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未大于公司持股比例,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也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本事项,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额表决权。

五、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公司未与文化集团、爱涛置业发生关联交易。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9,441.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9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29日

议案10: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制订了《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经营资金需求和银行信贷及债券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1、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平衡公司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

3、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及中小股东的意见。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净利润)为正值(按母公司报表口径)、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确保现金分红最低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5、现金分红比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现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或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

(二)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审慎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在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等情况拟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后实施。

2、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年度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并说明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调整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审阅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应

当在总结三年以来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规划第一条所列各项因素,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现行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可以根据本规划第二条确定的基本原则,重新制定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2、董事会在制订股东回报规划方案的过程中,需充分考虑本规划第一条所列各项因素,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和董事会审议通过(需经半数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在审议股东回报规划方案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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