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新亿: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文件规定,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新租赁准则下:(1)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

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可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公司将在2021年初变更会计政策,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

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租赁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