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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亿: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

专项说明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020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的审计报告,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非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一、出具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

(一)出具保留事项段意见

如堂堂审字[2021]006号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及“附注十二、(六)4、附注十二(六)7”所述,新亿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26,045.74万元(新亿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53,114.14万元,按照账龄已计提坏账准备27,068.40万元);其中:(1)期末余额33,500.00万元,坏账准备18,500.00万元,账面价值15,000.00万元,系2016年、2017年签订采购货物合同和预付购货款形成,而后转入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计提坏账准备;(2)期末余额8,211.24万元,坏账准备790.77万元,账面价值7,420.47万元,系2019年签订借款协议和预付购货款形成,而后转入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计提坏账准备。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期末其他应

收款可收回性以及该等债权是否构成关联方占用资金。系2020年转出非关联往来款形成。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期末其他应收款可收回性以及该等债权是否构成关联方占用资金。

(二)出具的强调事项段意见

如附注“十一、(六)3”所述,新亿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现于2021年1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1号),公司对本次处罚存在异议,已采取听证,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有结论。

如附注“十一、(六)4”所述,新亿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新亿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六)3”所述新亿公司重整后,控股股东新疆万源汇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将适时通过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注入关联方或第三方的大农业或大消费等各类型优质资产等方式调整公司产业结构,增强新亿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其关联方的资产注入未实施,未来关联方的资产注入具有不确定性。

上述内容不影响本次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一)关于保留意见事项

1、公司破产重整收到重整投

公司破产重整时收到重整投资人合计14.47亿元 。用途如下:①其中公司以 6.00 亿元现金支付原有破产重整债务;②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韩真源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回应收欠款本金

5.23亿元;③剩余3.35 亿元用于日常经营,共计14.53亿元。

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5.31亿元,其超过3.35亿元部分约2亿元为大股东借予上市公司使用,针对该事项公司拟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核查。

2、对于保留意见事项中33,500万元其他应收款的情况说明如下: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接第四大股东深圳市易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易楚)通知,深圳易楚将持有本公司的107,500,000 股股份质押给深圳市艾美达易科技有限公司,用于担保公司其他应收账款挂账的 3.3亿元,承诺自复牌后一年内收回相关款项。上述质押已于 2019 年 8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自办理质押之日起至质权人提出解除质押之日止。截至目前,深圳易楚持有本公司股份107,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21%),被质押股份为107,500,000 股,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21%。 2020年6月28日公司公告说明“如复牌后一年内未全部追回,则拍卖深圳市易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拍卖不足3.3亿

的部分,控股股东承诺不足部分将对公司进行补足,如股份补偿不足的部分控股股东及实控人黄伟承诺补足。”(公告编号:

2020-041)

3、对于保留意见事项中7,589.50万元的情况说明如下:本公司子公司新疆恒泊今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与黑龙江黑科恒泊汉麻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大麻(汉麻)相关产品采购合同,合同最高总价款为人民币2.6亿元,预付款定金为25,895,000.00元,合同周期为三年。同期2019年12月18日与黑龙江黑科恒泊汉麻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鉴于双方已签订的工业大麻(汉麻)相关产品采购合同,因龙江黑科恒泊汉麻科技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不足,故借出金额为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利息按年利率8%计算,利息自放款之日起算每12个月支付一次,借款期满偿还本金。鉴于黑龙江黑科恒泊汉麻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生产周期为三年,周期较长,故期末将预付账款计入其他应收款。

(二)关于强调意见事项

对于强调意见事项中就中国证监会对新亿股份的预处罚通知,公司对本次处罚存在异议,已采取听证,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阐述自身观点,提供有利于公司的证据,争取妥善解决处罚问题,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对于强调意见事项中就中国证监会对新亿股份的立案调查,目前仍在调查中,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妥善解决分歧,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对于强调意见事项中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正在继续积极遴选优质资产,争取尽快将具备较强盈利能力及成长性的优质资产注入公司,截止目前,公司已经成立精细化工和零工经济的两家子公司,未来上市公司将依托两家子公司,迅速恢复主业,后续,公司还将通过多种方式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与盈利能力。

下一步,公司董事会将通过积极努力,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审计报告带来的相关不利影响。在公司治理方面新补充了董事和管理人员,稳定了公司股东控制权,从而改善公司面临的困局。

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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