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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维科技术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1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00152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目录

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3

二、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4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7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会议时间:2021年8月20日上午9点30分会议地点:宁波市柳汀街225号月湖金汇大厦20楼会议室主 持 人:董事长 何承命先生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介绍参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律师

三、开始逐项介绍议案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五、推荐计票人、监票人

六、参会股东(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投票

七、计票人统计表决结果,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九、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电池”)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进行汇报和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14,192,49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4.3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249,238.2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750,756.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1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2021]D-0035号)验证确认,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69,004.0053,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17,000.00
合计86,004.0070,000.00

的进度分期拨付到位。本次增资后,东莞电池注册资本由26,200.00万元增加至79,200.00万元,公司仍直接持有东莞电池100%股权。本次向下属子公司东莞电池进行增资,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1月12日注册地址:东莞市横沥镇田坑村新城工业区兴华路19号法定代表人:陈良琴注册资本:26,2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8J0M2A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电池材料及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的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新能源汽车的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工装治具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实业投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2、股东情况

本次增资前,公司直接持有东莞电池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直接持有东莞电池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对子公司东莞电

池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中关于募集资金安排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此次增资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时增强子公司东莞电池的资本实力,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更好地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施主体根据募投项目开设银行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实施主体与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8月5日载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议案二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14,192,49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4.3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249,238.2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750,756.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1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2021]D-0035号)验证确认,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文件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实行集中管理,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7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累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净额
1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0.0051,975.08
2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17000.00
合计17000.0068,975.08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低风险的资金理财业务。公司将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4.00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

2、理财产品品种: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含全资子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

3、投资期限: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

4、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4.00亿元(含本数),即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本数)。该额度根据公司募资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四、实施方式

1、审批权限及授权: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理财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风险控制: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及时报交易所备案或者公告。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

间,公司将与该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信息披露

公司每次在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本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层在本次审议通过额度内,办理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8月5日载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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