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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5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1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为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煤业”)向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源支行申请金额为4,900万元、期限12个月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南山煤业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可申请办理。

二、关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为张家港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张家港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金源环保”)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申请金额为20,000万元、期限12年的项目贷款,由公

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为其提供34%的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由张家港金源环保及其相关方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本议案临时提案的书面文件,提请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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