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广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出席董事8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和报告:
一、关于张家港华兴金城电力有限公司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张家港华兴金城电力有限公司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7,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以公司所属控股公司江苏华兴热力有限公司拥有可供出质的应收供热款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相关方提供质押。具体业务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3,86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及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5%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三、关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4,825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第一至第三项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可申请办理。
四、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