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确保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尽责,结合公司自身经营实际,拟对公司制度作如下补充及修订。
序号 | 制度名称 | 审议机构 |
1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董事会、股东大会 |
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董事会、股东大会 |
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 董事会 |
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董事会 |
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董事会 |
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董事会 |
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董事会 |
上述制度中第1项、第2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上述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