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人数3人,实到监事人数3人(监事长虞俭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以书面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监事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同意公司按时披露《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监事审议《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比较期间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