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该部分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61,300股;1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C”,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000股。本次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9,300股。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 注销股份数量(股) | 注销日期 |
269,300 | 269,300 | 2021年5月20日 |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回购数量
根据《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四、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3、激励对象因辞职或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鉴于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61,300股。根据《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九章 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之“二、本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之“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的规定:
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裁定。具体见下表:
考评结果(X) | X>90 | 90≥X>80 | 80≥X>70 | 70≥X>60 | X≤60 |
评价标准 | S(杰出) | A(超越期望) | B(达到期望) | C(需要改进) | D(不合格) |
解除限售系数 | 1.0 | 1.0 | 1.0 | 0.7 | 0 |
类别 | 变动前数量 | 变动数量 | 变动后数量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4,512,100 | -269,300 | 4,242,80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699,609,514 | 0 | 699,609,514 |
合计 | 704,121,614 | -269,300 | 703,852,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