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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安通: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事项如下:

一、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事项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1月4日裁定批准《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闽05破2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本次重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86,979,915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19.3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可转增2,877,306,136股,转增后,安通控股总股本将由1,486,979,915股增至4,364,286,051股。截止2020年12月8日,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施完成。

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了人民币2,877,306,136元,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4,364,286,051元。

二、 关于重整制定公司章程事项

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完成司法重整后公司控股股东已发生了变更,同时公司亦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为了进一步细化和健全“三会一层”管理细则和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改,重新制定《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原《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年10月修订版)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废止。

三、 其他事项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0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制定《公司章程》所涉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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