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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4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材料,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储雪俭 邵立新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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