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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瑞茂通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0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0年度,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名称表决情况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4月10日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全票表决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4月29日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上述议案获全票表决通过
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5月6日关于拟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全票表决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6月2日关于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关于修订《瑞茂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全票表决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8月28日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全票表决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9月29日关于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全票表决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10月30日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关于拟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全票表决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11月16日关于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全票表决通过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12月21日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再次追加2020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全票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其中涉及关联交易的投资事项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投资符合企业发展战略,为公司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

5、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相关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报告编制过程中有违反保密等相关规定之行为。

四、2021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作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充分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1年监事会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开展:

1、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并

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跟踪各级监管部门的新政策和监管要求,加强监事会成员的学习和培训,提升监事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的职能。

3、加强与监管部门的联系,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

本项报告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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